“最近实验还顺利吗?”他给我倒了一杯梅酒,冰块碰撞杯壁的声音清脆得像碎冰。
“细胞又污染了。”我故意让指尖擦过他的手背,“师兄说我的操作太粗暴。”
程雪松的睫毛颤了颤,在眼下投出扇形的阴影。他有一双适合拿手术刀的手,修长、稳定、骨节分明,此刻正用令人发狂的精确度将山葵抹在刺身上。
“慢一点。”他把寿司推到我面前,“做实验和谈恋爱一样,急不得。”
我咬破舌尖,血腥味混着山葵的辛辣直冲脑门。他知道。他当然知道。上周我在实验楼后门拒绝篮球队长的样子,一定被他从办公室窗口看得一清二楚。那个莽撞的男生把我按在墙上时,我满脑子都是程雪松白大褂第三颗纽扣的位置。
“我不喜欢那种类型的。”我灌下半杯梅酒,酒精烧灼着喉咙。
程雪松的筷子停在半空,一片薄如蝉翼的鲷鱼刺身轻轻晃动。“暮暮……”
“叫我林暮。”我打断他,“我二十岁了,姐夫。”
最后那个称谓像刀片般划开空气。程雪松的瞳孔收缩了一下,喉结上下滚动时牵动颈侧一道细疤——那是他三年前某台超长手术留下的勋章。我鬼使神差地伸手触碰那道伤痕,指尖下的脉搏突然变得急促。
“你喝多了。”他扣住我的手腕,掌心温度烫得惊人。
窗外开始下雨,雨滴在玻璃上蜿蜒成透明的蛇。二十年来所有的雨似乎都在这一刻倾盆而下,十二岁那夜的潮湿气息从记忆深处翻涌而上。我挣脱他的钳制,转而抓住他的领口,羊绒衫的质感柔软得像一个蓄谋已久的陷阱。
程雪松的呼吸乱了。在嘴唇相触的前一秒,他的手机铃声刺破凝滞的空气。姐姐的专属铃声,《致爱丽丝》的钢琴版。
“……喂?”他向后仰头,声音里的颤抖让我心尖发疼,“嗯,暮暮在我这里……不,他没喝多少……”
我松开手,看着他耳后渐渐褪去的血色。现实像一桶冰水浇下来,酒意瞬间消散。程雪松挂掉电话时,包厢里的温度似乎降到了零下。
“我送你回学校。”他重新戴上婚戒的动作像在完成某种刑罚。
回程的车上我们谁都没有说话。雨水模糊了整个世界,车载广播不知何时换成了交通台的路况信息。程雪松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发白,仿佛在对抗某种无形的力量。
“到了。”他在校门口停下,雨刷器在挡风玻璃上划出道扇形的水痕。
我解开安全带,突然不敢看他。“姐夫。”
“嗯?”
“十二岁那年……为什么是你来接我?”
程雪松的侧脸在雨中模糊成一片剪影。“你姐那天在准备医师资格考试。”他顿了顿,“而且……我一直记得你出生时的样子。”
雨声吞没了后半句话。我冲进雨幕时,听见身后传来一记沉闷的击打声——大概是他的拳头砸在了方向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