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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褪色的花布衫

常言道不长

李婆婆的樟木箱里,压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底碎花布衫。布衫的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口打着块同色补丁,最显眼的是衣襟上那片淡褐色的污渍,像朵蔫了的喇叭花。箱子底层垫着泛黄的棉纸,布衫躺在中央,周围还压着几双纳了一半的布鞋,针脚密密匝匝,线头都藏得严严实实。

十六岁的晓棠第一次见这布衫时,正帮婆婆整理换季的衣裳。她刚在城里读完初中,暑假回乡下待着,看什么都觉得土气。捏着布衫的边角抖了抖,扬起的灰尘在阳光下打旋,呛得她直皱眉:“婆婆,这破衣服早该扔了。您看我给您买的新毛衣,又软又暖和,还是羊毛的呢。”她边说边指了指沙发上那件藕粉色的开衫,是她用攒了半年的零花钱买的。

李婆婆从藤椅上直起身,接过布衫的手带着老年斑,却稳得很。她把布衫铺在膝盖上,指腹轻轻按在那片污渍上,像在抚摸什么珍宝:“这可不是普通的污渍。”窗外的蝉鸣聒噪,她的声音却慢悠悠的,像老座钟的摆锤。

那是1978年的夏天,晓棠的父亲刚考上县城的高中。那时候村里出个高中生比出状元还稀罕,李婆婆揣着攒了半年的鸡蛋去镇上换钱,想给儿子扯块新布做件体面的褂子。走到半路忽然下起瓢泼大雨,她把用手帕包好的布紧紧抱在怀里,自己却淋成了落汤鸡。路过村口的泥塘时,脚下一滑摔了个跟头,怀里的布沾了满襟泥水,她趴在泥里摸索了半天,指尖被碎石划破了也没察觉,只知道把布死死攥在手里。

“我当时坐在泥里哭啊,觉得对不起孩子。”李婆婆的声音轻得像叹息,指腹在污渍上打了个圈,“那时候一块的确良要凭票,我托人走了三户人家才凑够布票,结果……”她没说下去,只是把布衫往怀里拢了拢,像抱着襁褓里的婴儿。

晓棠撇撇嘴。她见过父亲年轻时的照片,穿着的确良衬衫,领口挺括,袖口系得整整齐齐,哪像穿这种粗棉布的样子。她趁李婆婆午睡时,偷偷把布衫塞进了院角的垃圾桶,还往上面压了块石头,心想这下总算清净了。转天却发现布衫又回到了樟木箱里,只是多了张纸条,是父亲的字迹:“这衫子陪我熬过最冷的冬夜,比任何新衣服都暖。”

那年冬天来得格外早。晓棠在县城读高中,第一节晚自习就发起了高烧,趴在课桌上浑身发抖。老师给家里打电话时,父亲正在邻村修农机,等他骑着自行车赶过来,晓棠已经烧得迷迷糊糊。她裹着父亲的旧棉袄,还是觉得冷,牙齿不停地打颤。父亲没说话,转身跑回家翻出那件蓝布衫,裹在了她的棉被外面。

粗粝的棉布贴着脸颊,带着股淡淡的樟脑味,还有种说不清的暖意,像小时候父亲把她裹在怀里的感觉。迷糊间,她听见父亲跟校医说:“这布衫是她奶奶做的,当年我在学校住大通铺,冬天没有暖气,就靠这件厚棉布衫挡风。袖口磨破了补了三次,领口烂了就翻过来缝,穿了整整三年……”

病好后,晓棠把布衫重新叠好,放进樟木箱的最上层。她学着李婆婆的样子,用指尖抚摸那片淡褐色的污渍,忽然发现污渍边缘有细密的针脚——原来当年李婆婆摔破布衫后,连夜用同色的线补了整整三圈,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她又翻出父亲高中时的日记本,最后一页贴着块棉布碎片,旁边写着:“娘的针脚比棉絮还暖,破布衫裹着的,是能扛过寒冬的底气。”

后来晓棠考上了外地的大学,临走时,她在行李箱的夹层里放了片从布衫上剪下的碎布。陌生的城市里,她第一次独自面对租房的难题,房东嫌她是学生不肯租,她攥着口袋里的碎布,忽然想起李婆婆说过“摔进泥里也别怕,只要手里的东西没丢”,硬是蹲在房东家门口等了三个小时,终于说动对方。

工作后她搬进了精装修的公寓,衣柜里挂满了名牌衣服,却总在樟木箱里留着一个位置。有次同事看见她对着块旧布发呆,笑话她太念旧。晓棠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他们不会懂,那褪色的花布衫里藏着的,是一个母亲在暴雨里的守护,是一个少年在寒夜里的坚持,是时光带不走的温度。就像那些被生活磨出的褶皱与伤痕,看似是瑕疵,实则是生命里最结实的经纬,悄悄撑起了往后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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