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夏走后,我在玄关站了很久,直到雨水从她的帆布鞋印里蒸发干净。冰箱上的贝壳冰箱贴又粘了回去,离婚协议书被折成纸飞机,塞进了书架的缝隙里——那里还躺着一本缺角的《小王子》,扉页上写着:“所有的大人最初都是孩子,只是很少有人记得。”
我蹲下来擦地板,发现青瓷瓶底下压着一张泛黄的药方。毛笔字已经晕开了,只能辨认出“三钱朱砂,二两忘忧”。这瓶子据说是林夏奶奶的奶奶传下来的,民国时某个名医世家装“特殊药材”用的。林夏总说里面死过十七个人,但每次说的时候都在笑,所以我从来没当真。
凌晨四点十七分,我拨通了老刘烧烤店的电话。响到第六声,老刘带着睡腔骂了句脏话,我说:“老刘,我离婚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传来打火机的咔嚓声。
“等着。”他说。
二十分钟后,老刘的摩托车停在我家楼下,排气管喷出的白气像一匹累垮的马。他拎着保温箱上楼,箱子里是十串微焦的羊肉、两瓶冰啤酒,和一碗撒了香菜的醒酒汤。
“你前年帮我写的离婚协议,”老刘用牙齿撬开瓶盖,“现在该我还你了。”
我们坐在厨房地上吃凉掉的烤串。老刘的羊肉还是苦的,但苦得很均匀,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他说这叫“人生滋味”,我说这叫“烤糊了别找借口”。
吃到第三串的时候,老刘突然盯着青瓷瓶说:“这东西不吉利。”
“你一个卖烧烤的还懂风水?”
“我前妻的爷爷是道士,”他灌了口啤酒,“这种瓶子,一般是装‘后悔药’的。”
我笑了:“那应该很畅销。”
老刘没笑。他伸手摸了摸瓶身上的裂纹,说:“世上没有后悔药,只有毒药。越后悔,毒性越强。”
我忽然想起林夏手腕上的淤青。
天快亮的时候,老刘的摩托车声消失在巷子尽头。我打开冰箱,发现林夏真的回来过——冷冻层第二格的馄饨少了一半,而第三格多了一盒草莓冰淇淋,包装上贴了张便利贴:
“姜河,别总在半夜吃烧烤。”
字迹是她写的,但冰淇淋不是我家的牌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