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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侨

古代人物自述

我名公孙侨,字子产,又字子美。世人多以子产称之,生于郑简公五年(公元前565年),卒于郑定公八年(公元前522年)。这四十余载执政生涯,恰如驾驭一辆破损的马车行于泥泞险道,左有晋国虎视,右有楚国眈眈,内有公族倾轧,外有诸侯觊觎。而郑国,这个夹在列强之间的羸弱小邦,竟在我的执掌下延续了国祚,焕发出意想不到的生机。

我出身公族,为郑穆公之孙,七世祖皆在朝为卿。少时听父亲论及国事,常闻“郑国褊小,介于大国之间”之叹。当时晋楚争霸,郑国时而从晋,时而附楚,朝聘贡献不绝于路,国库存帛几近空虚。我二十岁时,郑国发生西宫之变,诸公子争位,血染宫阶。那场变故让我深切体会到:内政不修,外患必至;礼法不存,国家必乱。

三十岁那年,我受命为卿,始掌国政。记得第一次站在郑国朝堂上,面对那些世代为卿的老臣,我直言:“郑国若欲存于晋楚之间,非变法图强不可。”满朝哗然。有老大夫拄杖怒斥:“子产欲毁先王之制耶?”我从容应对:“先王制礼,本为安邦定民。今礼法崩坏,非变不通;刑律不明,非整不治。”

执政第三年,我做了一件震动列国的大事——铸刑书。将律法铸于鼎上,公示于众。此前刑律藏于官府,庶民不知所以然,贵族擅断轻重。刑鼎既立,国人初则惊疑,既而称善。晋叔向遣书责我:“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我回书道:“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我知道,唯有让律法成为明灯,而非权贵袖中利刃,国家方能长治久安。

治理郑国,我奉行“宽猛相济”之道。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曾有乡校,国人聚而论政,大夫然明建议毁之。我叹曰:“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这番话后来被孔丘闻之,谓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

外交之道,尤费心神。我时常率使团奔波于晋楚之间,一次赴晋,晋平公以鲁襄公之丧为由,久不接见。我命人毁馆垣而入,直面晋卿士文伯:“敝邑褊小,介于大国,诛求无时,是以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逢执事之不闲,而未得见,又不获闻命,未知见时。”晋人自知理亏,乃厚礼相待。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反而为郑国赢得了尊重。

民生之事,从无小事。我命人整理田亩沟洫,作封洫以定疆界;使庐井有伍,五家为伍,编制户籍;改军赋为丘赋,一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这些改革初行时,国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三年后,复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从欲杀之到恐其逝,民心如此,夫复何求?

我一生推崇德政,谓“德,国家之基也”。但也不废刑罚,主张“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曾有贵族犯法,众人求情,谓其世为郑卿。我正色道:“执政者,不惮以一身安社稷。若因私废公,法将不法,国将不国。”终依法处置。自此郑国上下知法之威严,贵族敛迹,庶民安生。

晚年病重,召子太叔嘱以后事:“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这番临终嘱托,实乃我一生执政之精髓。

回顾此生,最欣慰者非政绩本身,而是培养了一批贤能之士。公孙挥知四国之为,裨谌谋野则获,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文。每有大事,我必问四贤而后行,故鲜有败事。治国之道,在于知人善任,此我深以为然。

临终之际,闻街市孩童歌曰:“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产卒业,郑其殆哉。”不禁潸然。我知道,郑国终将难逃被大国吞并之命运,但我已尽我所能,使这个小国在春秋乱世中保持了数十年的安宁与尊严。

孔丘后来评我曰:“古之遗爱也。”这句话,我受之有愧。我不过是尽了一个士大夫的本分——以仁心施政,以智慧治国,以勇气护民。若说有什么遗训留给后世,那便是:治国者当知变通而不失其根本,行法治而不忘其仁心,处弱势而不堕其志气。如此,虽不能永保社稷,亦可无愧于天地民心。

今身虽将殁,志犹未已。望后来者能继此志,使法治精神长存,仁政理念不绝。如此,则我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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