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芝走出教学楼时,被傍晚的风呛得咳嗽了两声。沈砚的喊声还在身后飘着,像根断了线的风筝,她没回头,脚步却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些。
校服袖口的墨渍蹭在书包带上,洇出一小片灰紫色。她忽然想起早上出门前,妈妈还叮嘱她“女孩子要注意形象”,那时她笑着拍胸脯保证,说有沈砚看着呢,准出不了岔子。
多可笑啊。
街角的梧桐树叶被风吹得哗哗响,她找了张长椅坐下,把脸埋进膝盖。刚才在走廊里没掉的眼泪,此刻终于没出息地砸下来,砸在牛仔裤上,洇出一个个深色的小圆点。
她其实早就喜欢沈砚了。
从初二那年他把淋湿的外套披在她身上,自己冻得打喷嚏开始;从他会记得她不吃香菜,每次买麻辣烫都特意叮嘱老板开始;从他说“以后谁敢欺负你,我第一个不答应”开始。
那些藏在细节里的温柔,像藤蔓一样悄悄爬满了她的整个青春。她写过三封情书,每封都藏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却始终没敢递出去。她总觉得,他们认识这么久,急什么呢?等高考结束,等拿到同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总会有勇气说出口的。
可今天,沈砚弯腰替林溪捡钢笔时,那个温柔的眼神像面镜子,一下子照醒了她。
原来有些距离,不是靠时间就能缩短的。十五年的青梅竹马,抵不过转校生三天的眼泪。她甚至能想象到,如果自己真的表白了,此刻会是什么样子——大概会像那些狗血剧里的恶毒女配,看着心上人对别人嘘寒问暖,自己只能红着眼眶发疯,最后落得个“不识大体”“斤斤计较”的名声。
多庆幸啊,她想。庆幸自己那点可怜的勇气,连封情书都送不出去。
手机在口袋里震动了一下,是沈砚发来的消息:【你去哪了?我给你买了草莓冰沙。】
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指尖悬在屏幕上方,却迟迟没落下。以前他买冰沙,总会记得多加半勺草莓酱,因为她说过酸甜的口感最解暑。可现在,这份惦记突然变得像根刺,扎得她指尖发麻。
她最终还是没回,只是起身往家走。路过便利店时,看见玻璃柜里摆着林溪早上喝过的那种酸奶,草莓味的,包装上印着只怯生生的小兔子,和林溪本人一样,透着股需要人保护的柔弱。
沈砚大概就是吃这一套吧。不像她,从小就被邻居说“野得像个小子”,摔倒了自己爬起来,受委屈了梗着脖子不肯哭,连生气都只会扭头就走,学不会那些弯弯绕绕的示弱。
走到巷口时,远远看见沈砚站在她家楼下,手里果然拎着杯草莓冰沙,另一只手还抓着手机,眉头紧锁着,像是在焦虑什么。
祝芝下意识地躲到树后面。她看见沈砚又打了个电话,听筒里传来忙音时,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那模样和小时候弄丢她的橡皮时一模一样。
心还是会抽痛。但更多的是一种清醒的释然。
她慢慢退后,沿着墙根绕回了后门。打开家门的瞬间,玄关的灯亮起来,暖黄的光线裹住她,让她紧绷的肩膀终于垮了下来。
日记本被放在书桌上,摊开的那页还夹着片去年秋天的银杏叶。她走过去,把那三封没送出去的情书抽出来,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放进了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
锁上抽屉的那一刻,她轻轻舒了口气。
窗外的月光爬进来,落在她空荡荡的手心。或许这样也很好,做不成恋人,至少还能保留点体面。总好过飞蛾扑火般撞上去,最后连回忆都变得难堪。
至于沈砚和林溪,他们的故事里,大概从来就没有她的位置。这样也好,她想,至少她不用变成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