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养伤时光转瞬即逝。帐篷外的积雪早已化尽,露出青灰色的冻土,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洒下来,竟有了几分暖意。倾末已经能自如活动,后背的痂痕褪去大半,只剩浅淡的印记,若非刻意留意,几乎看不出曾受过重创。
这日清晨,凡斯正将叠好的厚披风塞进一个绣着暗纹的皮质行囊里,动作间露出手腕上块莹润的玉坠,在晨光里泛着柔光。倾末靠在帐篷杆上,看着他收拾东西,随口问道:“接下来打算去哪?”
凡斯回头时,眼里带着如释重负的笑意:“回稻妻。”他拍了拍行囊,语气轻松,“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家在稻妻还算有点家业,当初脑子一热进愚人众,不过是觉得总被家里护着不像样子,想自己闯闯,看看能不能变厉害点。”
他挠了挠头,笑得有点不好意思:“结果待了两年才明白,变强哪有有钱省事?早就想走了,这次正好顺水推舟。”
倾末挑了挑眉,倒真没看出来这小子是个富家子弟,平时都穿着愚人众的服装,行事也低调,半点不见骄矜气。
“我已经跟家里人报了信,把你的英雄事迹也写了进去。”
“啊?写了我?”
“对啊,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不是你,我现在早就不知道在哪块雪地里埋着呢,我爸妈要是知道我能活着回来全靠你,指不定要怎么谢你呢。”
他顿了顿,补充道,“对了,也跟他们说了你暂时没地方去,我家地方大,正好住下。”
倾末看着他自然的样子,心里那点漂泊的惶惑淡了许多。她笑了笑:“这么快就把我安排好了啊,那岂不是让我省事多了。”
“那必须的。”
凡斯将自己刘海往旁边一撩,这模样倒是有点富家公子哥的样子。
倾末看着他眼里的真诚,心里那点漂泊无依的空落忽然被填满了。她笑了笑,眉眼舒展:“也好,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去稻妻见识见识。”
凡斯顿时来了精神,三两下收妥行李,领着倾末往南走。他似乎对路径极熟,专挑平坦好走的捷径,遇到需要补给的城镇,也总能找到最体面的客栈,出手阔绰却不张扬,倒让倾末对他口中的“有点家业”多了几分好奇。
两人就这样告别了至冬,半月后,两人乘船抵达稻妻。穿过雾气氤氲的港口,一辆装饰雅致的马车早已候在岸边,车夫见了凡斯,恭敬地躬身:“少爷,夫人让属下在此等候。”
倾末脚步猛地一顿,难以置信地看向那躬身行礼的车夫。
“少爷?”这两个字像颗小石子投进她心里,荡开一圈圈惊讶的涟漪。她转头看向凡斯,眼神里写满了“你居然是这种身份”的错愕——这一路他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外套,吃干粮时会细心把掉在地上的碎屑捡起来,说话做事带着股爽朗的少年气,怎么看都和“少爷”、“属下”这些词搭不上边。
尤其是那车夫,虽穿着朴素的短打,脊背挺得笔直,行礼时的姿态恭敬却不谄媚,显然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家仆。马车更是精致,车厢边缘的铜饰擦得锃亮,帘布是细密的织锦,连车轮碾过石板路的声音都比寻常马车沉稳许多。
“你……”
倾末张了张嘴,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原以为凡斯说的“有点家业”不过是自谦,最多是殷实商户,却没想竟是需要家仆专程来港口候着的气派人家。
凡斯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小声解释:“家里就这规矩,走哪都爱安排人跟着,你别介意。”
说着拉开马车车门,“快上车吧,路上再跟你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