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说起李承零,总爱提他十八岁那年的事。
那年杏花微雨,南七省的武林大会设在洞庭湖畔的岳阳楼。当时的“铁掌神刀”马啸天正凭着一手硬功连败十七位高手,唾沫横飞地宣称要“整顿江湖规矩”——说白了,就是想借着朝廷新出的“江湖户籍令”,把南七省的武林人士都攥在手里,做那权倾一方的土皇帝。
就在马啸天的铁掌即将拍碎最后一个不服者的天灵盖时,岳阳楼的雕花木窗“哐当”一声被撞开。
一个白衣少年踩着雨丝掠进来,腰间双剑未出鞘,只凭身法就避开了满堂高手的合围。他落在擂台中央,玄色剑穗上的玉珠还在滴水,却对着马啸天抱了抱拳,声音清冽如泉:“晚辈李承零,请教马前辈高招。”
马啸天见他年纪轻轻,又是孤身一人,当即狞笑一声挥掌拍去。谁料那白衣少年身形比雨燕还快,双剑骤然出鞘的瞬间,众人只觉眼前掠过两道流云——左手剑轻灵如溪,绕着铁掌游走;右手剑沉猛似山,直取马啸天胸前大穴。不过三招,马啸天的铁掌就被挑飞了三片指甲,踉跄后退时,胸前衣襟已被剑风割开三道口子,露出里面护心镜上的三道剑痕。
“你这是什么剑法?”马啸天又惊又怒。
“晚辈自创的‘流云双剑’。”李承零收剑入鞘,白衣上未染半分血污,“前辈若肯收手,今日之事就此作罢。”
马啸天哪里肯服,嘶吼着扑上来。这一次,李承零没再留手。双剑在雨幕中织成一张光网,剑光掠过之处,马啸天的掌力如同泥牛入海。最后一剑刺穿马啸天手腕时,少年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江湖规矩,该由江湖人自己定。”
那一日,洞庭湖的雨下了整整一夜。白衣少年单剑挑了马家庄,将搜出的贪腐账本扔在巡抚衙门前,自己则坐在岳阳楼的檐角,就着雨丝啃了半只酱鸭。第二天清晨,南七省的武林人士都在传:出了个李承零,剑法能断流云,心性敢逆乾坤。
那时的李承零,总爱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白衣,纵马走在江湖路上。身后常跟着个红衣少年,背着个比人还高的药篓,走几步就蹲下来挖株草药,害得李承零总要勒住马等他。
“阿秋,再磨蹭下去,前面的镇子该关城门了。”
“等等嘛,这株‘血见愁’治刀伤最灵,上次你在黑风寨挨的那刀,要是有这个早好了。”季初秋把草药小心放进篓里,抬头时鼻尖沾着点泥,像只偷吃东西的小狐狸。
李承零看着他被夕阳染成金红色的发顶,突然觉得“荡尽天下不平事”的誓言里,该多添一句“护好身边这个人”。
他们第一次共生死,是在断魂崖。
为了救被“五毒教”掳走的苗族少女,李承零带着季初秋闯了那号称“有来无回”的毒瘴林。季初秋背着药篓走在前面,指尖捏着片解毒的“醒神草”,边走边教李承零辨认毒花毒草:“这个紫色的叫‘牵机’,碰一下就会浑身抽筋;那个白色的好看吧?其实是‘腐骨’,汁水滴在石头上都会化……”
话没说完,脚下突然裂开一道深沟,数支淬毒的弩箭射了出来。李承零想也没想就把季初秋护在身后,双剑舞成一团白光,弩箭尽数被挡开,却有一支淬了“化骨水”的暗镖,从他肋下钻了过去。
“承零!”季初秋的声音都变了调。
李承零捂着流血的伤口笑了笑:“没事,死不了。”可当晚在山洞里,他就发起了高烧,意识模糊间,总觉得有人在轻轻给自己擦身,还带着点草药的苦味。
他醒来时,看到季初秋正坐在火堆前煎药,眼圈红得像兔子。药罐里咕嘟咕嘟冒着泡,飘出的气味又苦又涩。“这是我用‘还魂草’和‘龙血藤’熬的,师父说能解百毒,就是……有点难喝。”季初秋把药碗递过来,声音小得像蚊子叫。
李承零捏着鼻子灌下去,苦得他直皱眉,却看到季初秋偷偷往自己嘴里塞了颗糖。“你怎么不吃?”他问。“我怕苦。”季初秋梗着脖子说,却在李承零转头时,飞快地把剩下的药汁喝了个精光。
后来李承零才知道,那“还魂草”是季初秋冒着摔下悬崖的风险,在断魂崖最陡的石壁上采的;那“龙血藤”,更是药王谷的镇谷之宝,季初秋为了偷它,被罚在雪地里跪了三个时辰。
那年中秋,他们躺在长安城最高的屋顶上,就着月光分吃一块桂花糕。季初秋咬了一大口,含糊不清地说:“承零,我们以后就这样好不好?你剑法好,我医术好,走到哪里都不怕。”
李承零看着他被月光照亮的侧脸,伸手替他拂去嘴角的糕屑:“好啊,一生一世一双人,江湖路远,生死相随。”他从怀里掏出支羊脂白玉簪,簪头雕着朵小小的梅花,“给你的,算是……定情信物?”
季初秋的脸“腾”地红了,抢过玉簪别在发间,却傲娇地扭过头:“谁要你的信物,我就是觉得……挺好看的。”
那天的月亮很圆,照亮了长安城的万家灯火,也照亮了两个少年眼底的憧憬。那时的他们以为,只要剑够快、药够灵,就能守住彼此,守住这片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