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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旧纸页里的血

深寒骨穴

雨幕像一张浸透墨汁的网,将整座城市罩在其中。陈默冲进老纺织厂宿舍区时,裤脚已被污水溅得斑驳。3栋201的铁门锈得厉害,他用肩膀撞了三次,金属摩擦声在空荡的楼道里撞出回音。钥匙插进锁孔的瞬间,他听见门内传来细碎的响动——像是有人在翻书。

“谁?”他攥紧口袋里的《夜茧》样书,红笔还在书脊上压出一道浅痕。

回应他的是更清晰的翻页声。门开了,霉味混着铁锈味涌出来。楼道声控灯忽明忽暗,照见玄关处立着一双女式短靴,鞋尖沾着泥,和秦岚常穿的那双款式一模一样。

陈默的呼吸顿住。他摸出手机,屏幕亮起的刹那,相册里跳出张照片——三天前在咖啡馆,秦岚就是穿着这双鞋,把热可可推到他面前说:“如果我三天没联系你,就去城南老纺织厂。”

“秦岚?”他喊了一声,声音撞在剥落的墙皮上。

翻书声停了。客厅中央的木桌上摊开一本旧笔记本,封皮是褪色的藏青色,和他在秦岚公寓见过的一模一样。但这次,笔记本里夹满了照片:慈安疗养院的地下室、刻着符号的红布盒子、7号观察室的镜子,还有一张是陈默自己——他坐在书桌前写《夜茧》,背后的窗户倒映着镜子,镜子里的人影正歪着头看他。

“你终于来了。”声音从厨房传来。陈默转身,看见秦岚倚着流理台,右手握着把水果刀,刀刃上沾着暗褐色的污渍。她的白大褂皱巴巴的,左胸口有块暗红的血印,像被什么东西抓挠过。

“秦岚?”陈默的声音发颤,“你受伤了?”

秦岚笑了,可那笑容比哭还难看。她抬手抹了把脸,指缝间渗出黑红的血:“你看到的不是我。”她举起左手,手腕内侧有道青紫色的纹路,像条扭曲的蛇,“三天前在疗养院地下室,它钻进了我身体。我以为能把它困在镜子里,但它……”

“它在模仿你。”陈默想起复制品的话,“寄生虫以恐惧为食,以文字为巢。”

秦岚的身体剧烈颤抖,水果刀当啷掉在地上。“它知道你来了。”她盯着陈默身后的窗户,“它在你笔下活着,现在它想取代你。”

话音未落,客厅的吊灯突然炸裂。玻璃碴子劈头盖脸砸下来,陈默护住头的瞬间,看见穿堂风掀起桌上的报纸——头版日期是1998年7月20日,标题是《城南纺织厂特大火灾致17人死亡》,配图里,消防员正从废墟里抬出一具烧焦的尸体,尸体右手死死攥着半本《夜茧》。

“那是……”陈默凑近看,照片角落有个模糊的印记,和秦岚笔记本上的符号分毫不差。

“1998年的事。”秦岚的声音变得空洞,“当年的作者叫周明远,他写的《夜茧》和你的故事一模一样。他说镜子里的人在教他写故事,后来……”她突然抓住陈默的手腕,指甲几乎掐进肉里,“后来他把自己锁在7号观察室,用碎玻璃划破喉咙,说要让镜子里的‘自己’永远出不来。”

陈默想起自己小说第三章的情节:“主角看着镜子里的倒影,突然笑了。他知道,倒影里的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冷汗顺着后颈滑进衣领——他和周明远,和那个被烧死的作者,到底有什么联系?

“它在你手机里。”秦岚突然指向他口袋,“短信不是我发的。它模仿我的语气,引你去安全屋,因为它要……”

“要什么?”陈默追问。

天花板传来抓挠声。陈默抬头,看见墙皮簌簌落下,露出下面用鲜血写的大字:“作者该回家了。”

“它要你的笔。”秦岚拽着他往卧室跑,“当年周明远的钢笔就藏在床板下,它能杀死寄生虫,但必须用作者的血……”

卧室门被撞开的刹那,陈默看清了床底的景象:生锈的铁盒里躺着支老式钢笔,笔帽上刻着“周明远”三个字;铁盒旁堆着一摞手稿,最上面一页写着《夜茧》的第一章,字迹和陈默如出一辙。

“这不可能……”陈默颤抖着翻开手稿,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每一页都和他的原稿一字不差,直到最后一页——“终章:作者与倒影的婚礼”。他猛地抬头,看见穿堂风掀起的窗帘后,站着个戴乌鸦面具的人,手里举着面镜子。

镜子里映出的,是陈默的脸。

“欢迎回家,作者先生。”面具人的声音像砂纸摩擦,“你写的每一个字,都在我的身体里生长。现在,该你兑现承诺了——用你的血,为我的故事画上句号。”

陈默的太阳穴突突直跳。他想起秦岚笔记本最后一页的符号,想起保险柜里的假胸针,想起短信里的警告:“不要相信镜子里的自己。”可此刻,镜子里的“他”正咧着嘴笑,嘴角咧到耳根,露出森白的牙齿——和第五章那个复制品,和慈安疗养院地下室镜子里的倒影,一模一样。

“你不该来的。”秦岚突然推开他,转身冲向窗户,“我早该想到,它会用我的声音引你来……”

“秦岚!”陈默扑过去,却只抓住她飘落的衣角。她从二楼坠落的瞬间,手中的水果刀划出一道银弧,精准地扎进了乌鸦面具人的手腕。

面具人发出尖叫,镜子“啪”地摔碎在地上。陈默冲过去捡起碎片,看见镜面映出的不再是自己的脸,而是周明远的——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眼角有颗泪痣,那是他从小就有的胎记。

“原来……”陈默喃喃,“周明远是我。”

手机在这时震动起来,屏幕亮起,是秦岚发来的新短信:“床底铁盒第三层,有我和周明远的合影。1998年火灾那天,我们本来要一起离开。他把钢笔藏起来,说‘如果有一天故事失控,就让作者自己终结它’。”

陈默翻出铁盒第三层,两张泛黄的照片飘出来:一张是年轻的周明远和秦岚站在纺织厂门口,另一张是周明远举着钢笔,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

镜子碎片突然发烫。陈默握紧钢笔,笔尖传来刺痛——那是秦岚的血,混着他的血,正沿着笔杆往下淌。

“你要做什么?”面具人捂着流血的手腕,声音里终于有了恐惧。

“写结局。”陈默翻开《夜茧》样书,在空白页上落下第一笔,“故事的作者,从来都不是被寄生的容器。”

笔锋游走间,他看见字迹在发光,像第五章那团刺目的红光。镜子碎片的裂纹里,周明远的影子正在消散,而乌鸦面具人的身体,正慢慢变得透明。

“不……不!”面具人尖叫着伸出手,却只抓到一片虚无,“你不能结束我!这是我的故事!”

“这是我的故事。”陈默写下最后一句,“当作者学会凝视自己的恐惧,倒影就会成为光。”

笔落在纸上的瞬间,整间屋子剧烈震动。陈默听见楼下传来警笛声,看见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月光透过云层,照在秦岚坠落的窗台上——那里放着本旧日记,封皮上写着:“致未来的你:如果故事失控,请记得,你比它更强大。”

第七章的标题在他脑海里浮现:《当作者成为自己的光》。

而此刻,他终于听懂了秦岚便签里未写完的话:“如果我没联系你……记住,不要相信镜子里的自己——但要相信,写故事的,永远是你。”

(第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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