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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当作者成为自己的光

深寒骨穴

警笛声穿透雨幕时,陈默正蹲在满地狼藉里。月光从破碎的窗棂漏进来,在他手背投下斑驳的影。他摸出兜里的钢笔,笔帽上的“周明远”三个字被血渍糊得模糊,却仍在发烫——那是秦岚的血,混着他的,顺着笔杆淌进掌纹,像根烧红的针,扎得他眼眶发酸。

“陈先生?”

重物落地的声响惊得他抬头。穿藏蓝制服的警察举着手电筒,光束扫过他脚边的水果刀,又掠过二楼栏杆处那道深色的痕迹——秦岚坠落时蹭在墙皮上的血,正随着雨水缓缓往下爬,像条濒死的蛇。

“我们是接到匿名报警,说这里有人坠楼。”年轻警察的喉结动了动,目光扫过客厅桌上的旧报纸,“这……这是1998年的报纸?”

陈默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报纸被翻得卷了边,头版照片里的烧焦尸体仍保持着攥书的姿势,半本《夜茧》的封皮在火光里蜷成焦黑的蝶。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抚过书脊,那里还留着自己写的“深寒骨穴”四个字——和周明远的手稿里,每个章节的标题如出一辙。

“警察同志,”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很轻,像片落在水面的叶子,“能帮我叫救护车吗?二楼……可能有伤者。”

警察的对讲机里立刻响起嘈杂的回应。陈默站起身,膝盖撞在桌角,疼得他倒抽冷气。他弯腰去捡散落在地上的手稿,指尖触到某页时顿住了——那是《夜茧》的终章,原本写着“作者与倒影的婚礼”,此刻却被新的字迹覆盖:

“当作者学会凝视自己的恐惧,倒影就会成为光。”

字迹是秦岚的。他认得,她在笔记本上写实验记录时,总爱把“光”字的最后一捺拖得老长,像条尾巴。

“陈先生?”老警察举着手机走过来,“您刚才说,坠楼的女士是您的……”

“同事。”陈默打断他,“秦岚,市立医院的研究员。她可能被砸到腿了,流了很多血。”他摸出手机,翻出三天前和秦岚的聊天记录,最后一条停在“如果我三天没联系你,就去城南老纺织厂”,对话框上方还挂着未读的红色感叹号。

年轻警察突然倒吸一口凉气。陈默顺着他的目光转头,看见客厅的穿衣镜不知何时裂成了蛛网状,碎镜片里竟映出两个重叠的身影——一个是他,另一个穿着藏青色白大褂,腕间系着褪色的红绳,左胸口有块暗红的血印。

“秦岚?”他脱口而出。

镜子里的“秦岚”笑了,和他在咖啡馆见过的每一次一样,眼睛弯成月牙。她抬起手,指尖轻轻碰了碰碎镜的边缘,那些蛛网裂纹便像活了似的,缓缓聚拢成一行字:“我在。”

“幻觉。”老警察拍了拍他的肩,“可能是撞击导致的神经紊乱。我们已经联系了120,马上就到。”

陈默没有争辩。他蹲下来,从床底铁盒里取出那叠合影。年轻的周明远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搂着穿白大褂的秦岚,两人身后的纺织厂大门挂着“安全生产”的红横幅。另一张照片里,周明远举着钢笔,镜子里映出的却是穿着病号服的自己——那是慈安疗养院的照片,背景里的铁床、约束带,和陈默记忆深处某个模糊的片段重叠。

“叮——”

手机震动起来。是医院发来的消息:“患者秦岚,女,28岁,高空坠落伤,左胫骨骨折,头皮裂伤,生命体征平稳,正在抢救。”

陈默盯着屏幕,忽然想起秦岚坠落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早该想到,它会用我的声音引你来……”原来她早知道会被模仿,早知道会坠楼,却还是选择用刀刺向面具人——那只属于他的、最锋利的笔。

“陈先生?”老警察递来一杯热水,“您是作家吧?我们查了这房子的登记信息,原房主确实是周明远,1998年在纺织厂火灾里遇难了。可奇怪的是,消防记录里说当时火势很大,但这栋楼的二层几乎没有过火痕迹,只有……”他指了指墙角,“这堆手稿。”

陈默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那摞手稿最下面压着张泛黄的纸,是周明远的字迹:“致未来的我:如果故事失控,请记得,你比它更强大。”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停了。陈默抱着手稿走到窗边,月光漫过他的肩头,落在楼下围观的警灯上,像撒了把碎银。他摸出兜里的钢笔,在《夜茧》样书的空白页上继续写:

“1998年7月20日,周明远在火灾前将手稿藏在床底。他知道,镜子里的‘自己’不会死,只会换作其他模样,在每个写故事的人心里生根。五十年后,它选中了陈默——一个同样相信文字有灵魂的作者。”

“但它错了。真正的故事,从来不在纸上,不在镜子里,而在写故事的人眼里。”

楼下传来120的鸣笛声。陈默低头,看见秦岚的白大褂铺在长椅上,左胸口的血印已经被医护人员处理过,露出腕间那道青紫色的纹路——和周明远手腕上的,分毫不差。

“原来……”他轻声说,“你们早就知道。”

“知道什么?”

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陈默转身,看见秦岚坐在轮椅上,左腿打着石膏,白大褂皱巴巴的,却仍固执地把领口的工牌理平整。她的左手缠着绷带,腕间的红绳还在,绳子末端系着枚铜铃铛——是他在咖啡馆送她的,说“写了新章节要摇铃叫我”。

“知道你会来。”秦岚笑了,眼睛弯成月牙,“周明远在笔记里写,每个被‘故事’选中的人,都会在某个雨天,撞开3栋201的门。他说,那扇门的钥匙,其实是作者自己的勇气。”

陈默蹲下来,握住她的手。铜铃铛轻轻摇晃,发出清脆的响。他摸出钢笔,在她手心里画了个圈——那是他们大学时约定的暗号,“一切都会好起来”。

“那本《夜茧》……”秦岚指了指他怀里的样书,“你打算怎么写结局?”

陈默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月亮挣脱了云层,把银辉洒在老纺织厂的断墙上,照见“深寒骨穴”四个大字在月光下泛着暖光。他想起周明远的手稿里,最后一页被撕掉的部分,想起秦岚笔记本里夹着的照片——1998年的火灾现场,有个小女孩举着半本《夜茧》,在废墟里哭。

“我会写,”他说,“作者和倒影和解了。他们一起烧了那面镜子,把故事埋进了土里。后来,有人在土里种了花,花谢了又开,开出了新的故事。”

秦岚的手指轻轻扣住他的手腕。她的脉搏跳得很稳,像面小鼓,敲着“活着”的节奏。陈默忽然明白,所谓“作者成为自己的光”,从来不是要战胜什么怪物,而是学会在黑暗里,亲手点燃自己心里的那盏灯。

警笛声渐远时,陈默打开《夜茧》样书的最后一页,郑重写下:

“终章:当作者成为自己的光。”

而在这句话下方,秦岚用左手补了句:

“致未来的你:如果故事失控,请记得,你比它更强大。”

窗外的月光漫进来,把两个重叠的影子投在墙上。一个是陈默,一个是周明远,一个是所有相信文字有灵魂的人。他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株生长的树,根须扎进泥土,枝叶伸向星空。

而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一面破碎的镜子里,有什么东西轻轻叹了口气。它化作一缕青烟,消散在风里。

毕竟,这世上最可怕的故事,从来不是鬼怪,而是放弃相信自己的人。

而最动人的结局,永远是——

作者,拿起笔,写下属于自己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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