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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课题1

从令人心动的offer开始

晨光刚漫过锦天城 19 楼的落地窗。

王剑峰将平板电脑放在会议桌上时,屏幕里正循环播放着段模糊的监控录像。2019 年 7 月 10 日傍晚,上海某溜冰场的七彩射灯在冰面投下斑驳光影,穿蓝色护具的 12 岁男孩反复用冰刀触碰前方女士的冰鞋,争执推搡间,女士的手机掉在冰面,录下的 15 秒视频正以每秒 3 万次的转发量在网络蔓延。

王剑锋“这是你们的第一个课题。”

王剑峰的指关节叩击着平板边缘,钢化膜上的裂纹与视频里的冰刀划痕重叠

王剑锋“男孩家长起诉要求删除全网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拍摄者主张正当防卫,认为视频是‘让公众评理’的证据。四小时内,拿出法律意见书,重点分析:视频发布是否侵犯隐私权?网络平台应承担何种责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是否影响裁判结果?”​

徐灵菱分发的卷宗里夹着打印整齐的舆情报告,7 月 11 日 0 点至 7 月 12 日 9 点,# 溜冰场熊孩子 的话题阅读量已达2.1 亿,其中 67% 的评论包含攻击性词汇。顾玉芝指尖划过 “未成年人信息泄露” 那栏数据时,钢笔在 “姓名脱敏处理” 几个字下洇出墨点 —— 这是她昨晚整理网络侵权案例时特意标注的风险点。​

回到工位,何运晨已经把《侵权责任法》第 36 条用荧光笔标出,法条旁贴着手绘的信息流程图:

何运晨“你看这个传播链条,拍摄者发在微信群,被营销号截图转发时打了马赛克,但评论区有人扒出男孩学校信息。”

他指着某条热评

何运晨“‘XX 中学的就这素质’,这条已经被点赞 12 万次,算不算名誉侵权?”​

顾玉芝打开电脑,屏幕弹出三个窗口:舆情监测系统实时抓取的关键词云图(“熊孩子”“未成年魔鬼”“活该” 占据前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9 条的法条注释、还有份用 SPSS 做的舆情扩散模型。她拖动鼠标将云图放大:“要看主观恶意。” 她指着 “马赛克” 与 “学校信息” 的出现时间差

顾玉芝“营销号打码后两小时,评论区出现精准校名,明显是有预谋的信息泄露。”​

何运晨凑近时,闻到她钢笔水的味道 —— 不是常见的蓝黑墨水,而是带着淡淡松木香气的黑色颜料,后来他才知道,这是她在日本买的判例专用墨水

顾玉芝“据说能让人保持冷静”。

何运晨“但拍摄者主张视频是证据。”

何运晨翻到卷宗第 17 页,女士的起诉状副本里夹着医院诊断书

何运晨“她手腕被冰刀划伤,轻微伤鉴定书能支持正当防卫吗?”​

顾玉芝调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106 条,指尖在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那句下划线

顾玉芝“证据收集也要合法。”

她点开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 年京 01 民终字第 342 号判决赫然在目

顾玉芝“类似案例中,法院认为‘超出必要范围的拍摄传播’构成侵权,这里的 15 秒视频包含男孩正脸特写,且持续传播超过 48 小时,已经超出举证需要。”​

隔壁工位的李晨对着舆情报告唉声叹气,铅笔在 “精神损害抚慰金” 那栏戳出好几个洞。顾玉芝起身接水时,故意将自己的类案汇编斜着放在两人中间,第 73 页露出用红笔标注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第 16 条:“被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的,法院可酌情提高赔偿数额。” 页边空白处画着简易的赔偿计算表,把 “传播次数”“持续时间”“内容攻击性” 都量化成了系数。​

李晨眼睛一亮,刚想开口,就见顾玉芝已经回到座位,正和何运晨讨论着什么。她手里转着那支银色钢笔,笔帽上的法槌图案在阳光下转动,像在切割网络世界的混沌。​

何运晨“平台责任怎么认定?”

何运晨指着卷宗里的微信公众号截图

何运晨“侵权内容举报后,平台四小时才删除,算不算‘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顾玉芝调出《网络安全法》第 47 条,屏幕上同时弹出三个时间戳

顾玉芝“拍摄者发布于 7 月 10 日 20:12,家长 7 月 11 日 9:37 举报,平台 7 月 11 日 13:45 删除 —— 超过了《电子商务法》规定的 24 小时,但要考虑内容审核的合理时间。”

她忽然点开 Excel

顾玉芝“我统计了 2017-2019 年同类判决,平台响应时间与赔偿比例呈显著负相关(r=-0.63),超过 8 小时的案例,法院支持惩罚性赔偿的概率上升 41%。”

何运晨看着她快速生成的散点图,忽然理解王剑峰说的 “法律是活的天平”。他刚在便签纸写下 “通知删除规则”,郭旭就抱着笔记本凑过来,屏幕上是她用马克笔圈出的 “网络暴力” 词条:“我查了半天,还是分不清‘批评’和‘诽谤’的界限,网友说‘这孩子没家教’算侵权吗?”​

顾玉芝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打开心理学教材里的 “言语攻击量表”:“看是否包含三个要素:事实虚假性(比如编造‘偷东西’)、人格贬损性(‘没家教’算)、传播公开性(超过特定范围)。” 她在郭旭的笔记本上画了个四象限图,“把评论分成‘事实陈述’‘合理批评’‘恶意诽谤’‘人肉搜索’,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

郭旭指着 “合理批评” 那格:

郭旭“那‘熊孩子’这个词呢?最近网上天天说。”​

顾玉芝“要看语境。”

顾玉芝调出某篇论文的摘要

顾玉芝“2019 年《法学研究》第三期提到,网络流行语的侵权认定要结合社会共识。‘熊孩子’在特定语境下可能构成侮辱,但需要结合传播范围和造成的实际影响 —— 就像这个案子,男孩班主任证明他因网暴转学,这就超出了合理批评的范畴。”​

邓冰莹对着份外文案例皱眉时,顾玉芝正经过她的工位。屏幕上是法国最高法院 2018 年的 “校园视频案” 判决,谷歌翻译把 “未成年人隐私权” 译成了 “青少年秘密权”。“第 9 条应该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顾玉芝拿起她的钢笔,在空白处写下日语译文,

顾玉芝“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5 条也有类似规定,但他们更强调‘父母监护权与子女隐私权的平衡’。”​

邓冰莹惊讶地抬头

邓冰莹“你连这个都记得?”​

顾玉芝“博士论文做过比较研究。”

顾玉芝笑了笑,指尖点在判决书中的 “比例原则” 字样上

顾玉芝“其实关键是最后那段,法院认为‘为公共利益披露的信息,必须限于必要范围’,这里的视频明显包含过多与纠纷无关的特写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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