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刚漫过锦天城 19 楼的落地窗。
王剑峰将平板电脑放在会议桌上时,屏幕里正循环播放着段模糊的监控录像。2019 年 7 月 10 日傍晚,上海某溜冰场的七彩射灯在冰面投下斑驳光影,穿蓝色护具的 12 岁男孩反复用冰刀触碰前方女士的冰鞋,争执推搡间,女士的手机掉在冰面,录下的 15 秒视频正以每秒 3 万次的转发量在网络蔓延。
王剑锋“这是你们的第一个课题。”
王剑峰的指关节叩击着平板边缘,钢化膜上的裂纹与视频里的冰刀划痕重叠
王剑锋“男孩家长起诉要求删除全网视频、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拍摄者主张正当防卫,认为视频是‘让公众评理’的证据。四小时内,拿出法律意见书,重点分析:视频发布是否侵犯隐私权?网络平台应承担何种责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是否影响裁判结果?”
徐灵菱分发的卷宗里夹着打印整齐的舆情报告,7 月 11 日 0 点至 7 月 12 日 9 点,# 溜冰场熊孩子 的话题阅读量已达2.1 亿,其中 67% 的评论包含攻击性词汇。顾玉芝指尖划过 “未成年人信息泄露” 那栏数据时,钢笔在 “姓名脱敏处理” 几个字下洇出墨点 —— 这是她昨晚整理网络侵权案例时特意标注的风险点。
回到工位,何运晨已经把《侵权责任法》第 36 条用荧光笔标出,法条旁贴着手绘的信息流程图:
何运晨“你看这个传播链条,拍摄者发在微信群,被营销号截图转发时打了马赛克,但评论区有人扒出男孩学校信息。”
他指着某条热评
何运晨“‘XX 中学的就这素质’,这条已经被点赞 12 万次,算不算名誉侵权?”
顾玉芝打开电脑,屏幕弹出三个窗口:舆情监测系统实时抓取的关键词云图(“熊孩子”“未成年魔鬼”“活该” 占据前三)、《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39 条的法条注释、还有份用 SPSS 做的舆情扩散模型。她拖动鼠标将云图放大:“要看主观恶意。” 她指着 “马赛克” 与 “学校信息” 的出现时间差
顾玉芝“营销号打码后两小时,评论区出现精准校名,明显是有预谋的信息泄露。”
何运晨凑近时,闻到她钢笔水的味道 —— 不是常见的蓝黑墨水,而是带着淡淡松木香气的黑色颜料,后来他才知道,这是她在日本买的判例专用墨水
顾玉芝“据说能让人保持冷静”。
何运晨“但拍摄者主张视频是证据。”
何运晨翻到卷宗第 17 页,女士的起诉状副本里夹着医院诊断书
何运晨“她手腕被冰刀划伤,轻微伤鉴定书能支持正当防卫吗?”
顾玉芝调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106 条,指尖在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那句下划线
顾玉芝“证据收集也要合法。”
她点开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 年京 01 民终字第 342 号判决赫然在目
顾玉芝“类似案例中,法院认为‘超出必要范围的拍摄传播’构成侵权,这里的 15 秒视频包含男孩正脸特写,且持续传播超过 48 小时,已经超出举证需要。”
隔壁工位的李晨对着舆情报告唉声叹气,铅笔在 “精神损害抚慰金” 那栏戳出好几个洞。顾玉芝起身接水时,故意将自己的类案汇编斜着放在两人中间,第 73 页露出用红笔标注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司法解释》第 16 条:“被侵权人为未成年人的,法院可酌情提高赔偿数额。” 页边空白处画着简易的赔偿计算表,把 “传播次数”“持续时间”“内容攻击性” 都量化成了系数。
李晨眼睛一亮,刚想开口,就见顾玉芝已经回到座位,正和何运晨讨论着什么。她手里转着那支银色钢笔,笔帽上的法槌图案在阳光下转动,像在切割网络世界的混沌。
何运晨“平台责任怎么认定?”
何运晨指着卷宗里的微信公众号截图
何运晨“侵权内容举报后,平台四小时才删除,算不算‘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顾玉芝调出《网络安全法》第 47 条,屏幕上同时弹出三个时间戳
顾玉芝“拍摄者发布于 7 月 10 日 20:12,家长 7 月 11 日 9:37 举报,平台 7 月 11 日 13:45 删除 —— 超过了《电子商务法》规定的 24 小时,但要考虑内容审核的合理时间。”
她忽然点开 Excel
顾玉芝“我统计了 2017-2019 年同类判决,平台响应时间与赔偿比例呈显著负相关(r=-0.63),超过 8 小时的案例,法院支持惩罚性赔偿的概率上升 41%。”
何运晨看着她快速生成的散点图,忽然理解王剑峰说的 “法律是活的天平”。他刚在便签纸写下 “通知删除规则”,郭旭就抱着笔记本凑过来,屏幕上是她用马克笔圈出的 “网络暴力” 词条:“我查了半天,还是分不清‘批评’和‘诽谤’的界限,网友说‘这孩子没家教’算侵权吗?”
顾玉芝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打开心理学教材里的 “言语攻击量表”:“看是否包含三个要素:事实虚假性(比如编造‘偷东西’)、人格贬损性(‘没家教’算)、传播公开性(超过特定范围)。” 她在郭旭的笔记本上画了个四象限图,“把评论分成‘事实陈述’‘合理批评’‘恶意诽谤’‘人肉搜索’,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
郭旭指着 “合理批评” 那格:
郭旭“那‘熊孩子’这个词呢?最近网上天天说。”
顾玉芝“要看语境。”
顾玉芝调出某篇论文的摘要
顾玉芝“2019 年《法学研究》第三期提到,网络流行语的侵权认定要结合社会共识。‘熊孩子’在特定语境下可能构成侮辱,但需要结合传播范围和造成的实际影响 —— 就像这个案子,男孩班主任证明他因网暴转学,这就超出了合理批评的范畴。”
邓冰莹对着份外文案例皱眉时,顾玉芝正经过她的工位。屏幕上是法国最高法院 2018 年的 “校园视频案” 判决,谷歌翻译把 “未成年人隐私权” 译成了 “青少年秘密权”。“第 9 条应该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顾玉芝拿起她的钢笔,在空白处写下日语译文,
顾玉芝“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5 条也有类似规定,但他们更强调‘父母监护权与子女隐私权的平衡’。”
邓冰莹惊讶地抬头
邓冰莹“你连这个都记得?”
顾玉芝“博士论文做过比较研究。”
顾玉芝笑了笑,指尖点在判决书中的 “比例原则” 字样上
顾玉芝“其实关键是最后那段,法院认为‘为公共利益披露的信息,必须限于必要范围’,这里的视频明显包含过多与纠纷无关的特写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