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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二合一章)

咱们全班都穿了!

日头偏西,漫天的云霞被染成血色,仿佛割开饱满的血橙后溢出的汁水。层层相叠的云朵遮住小半阳光,大地渐暗,夜神 樱即将主导世界。

大荒原的温度跌至低谷,随时刮起的风沙混杂着淡淡凉意拍打在蓝浮憔悴的脸庞。脚尖与大地摩擦,因为干粗活而堆积起的茧子仿佛有生命般,啃咬着蓝浮的双手。望一眼寂寥无垠的荒摊,蓝浮觉得自己微小如浮尘。

莱其已几近精疲力尽,她的腿打着颤,接着因为脱力倒在身旁的旱树边。

图喇搀扶起莱其,盯着蓝浮的背影说:“蓝浮,歇歇吧。”

“不找到罗部的话,我不会停下的。”

蓝浮攥紧拳头,指甲扣进手心。她没有回头,每次歇息都可能会使得他们与罗部的距离更加遥远。她清楚罗部为什么离开,无非是她对待桥的态度太差,迫使他们离开。

罗部是她珍贵的伙伴,她必须找到罗部,顺便……向桥道个歉。

桥是首领德萨抚养的孩子,在部落里的评价也算不错。不出意外桥就是下一任首领。可蓝浮不喜桥偶尔畏缩的模样,也对桥因为德萨亲自抚养而拥有继承权的事情感到不满。在她看来,桥不比部落里那些大人,他甚至与他们同龄!

蓝浮走着神,莱其和图喇却以为蓝浮正被迫等待他们。

莱其喘着粗气,一口浊气堵住她的心口。她打开背包,咬了一口干粮,说:“蓝浮,你再等我一小会。”她每一次咀嚼都好似在用牙齿摩擦石块,现在缺乏水源,她也没法就此砍去身旁的旱树,用它的水解渴。

蓝浮因莱其的话回神,她转头,看见莱其的嘴唇干裂得破皮。她意识到好友正因为她的固执遭受痛苦。

“不着急去了,我们现在就歇。”蓝浮蹲下身子,抹去莱其脸上的灰尘。因为任性,她已经失去了一个伙伴,可全心想着找到罗部,身边的好友就会被她忽视。

莱其回望过去,目光如炬,照得蓝浮心脏生疼。她把干粮塞进蓝浮怀里,道:“吃吧。”

时光苒苒,只一晃眼黑夜就漫上世界。弯月的尖端如同一把刀,谁在握着以彰显其赫赫威力。兀的,流云随风浮动,遮蔽了月的尖锐,只让圆润的弧度展露。流星从空中一闪而过,只留下斑驳的点滴色彩。

蓝浮暗自庆幸自己没有执意深入荒原,因为在他们歇息了不到半刻钟,远处就传来挲加犬急促的喘息声。

飞奔而来的一黑一白挲加犬背上坐着两个少年,一个额头上捆着布条,一个手上绑着细绢。他们迎风向前,发尾肆意扑腾着,反复变换形状。

一种心中石头落地的感觉油然而生,蓝浮愣愣看着黑暗中较矮的那个少年,没能说出话来。焦虑和慌张都随着罗部扬起的笑容消失干净,蓝浮本来跪着,一边膝盖有些发红,站起身能看到那片痕迹。

罗部离开起码一个月,这期间蓝浮一直处于愧疚和忧心中,然而现在,少年回归了,即使受了伤,至少还活着。

“和我们回去吧,蓝浮。”

*

希黎迎来了得力助手,发挥最大功用的是孙言墨和他的愁瓜。

希黎不事耕作,以往的粮食都是通过与小部落以物易物得来的。然而小部落领地少,能种植的作物在低生产力下并不茁壮,结的果只够拿一些出来交换。

虽然小部落很多,希黎能通过多次交换获取足够粮食,但是总有些时段,粮食的收成并不符合预期,那时候希黎几乎换不到食物。

“我们自己也种点!”

汪士奇想,全靠“进口”怎么行,如果不是希黎手工艺品质量很好,与小部落关系也亲近,这不是把杀自己的刀递给别人了吗?

一提到耕作,愁瓜就扬起自己并不茂盛的枝叶。它知道这是自己的主场,不过希黎好像没有把昼神 墨的神像摆出来,也许是怕被偷走。

哼哼,我们昼神大人的绝版神像当然会被很多人觊觎,藏起来妥当……妥当!

愁瓜坐在孙言墨的膝盖上,闵居则蹲在后者头上梳理羽毛,他们各自在孙言墨这找到了安乐窝,待得着实闲适。

孙言墨对此状况着实无助,他每天都被迫带着两个小家伙到小部落施法,虽然他在小部落意外很受欢迎,却烦恼于时常有女孩儿来给他塞东西。

他每次都拒绝得迅疾,可女孩们不知是带着劲草般的坚忍还是如何,愈挫愈勇。这种戏码每次都要上演,回来的时候他的腰际总也多出来几个小物件,一端详,全是希黎人做的。

“都放你手心里了,你就收着吧。”汪士奇举着放大镜,想在阳光下催出火苗。他听到孙言墨的苦恼,只随口应了一句。

可孙言墨虽优柔寡断,却在这件事上格外强硬。他说:“如果我过去会耽误她们劳动,我宁愿待在希黎学雕刻。”

“不至于吧,”汪士奇闻言大吃一惊,扭头却发现孙言墨发青的眼底:“不是哥们你怎么这样了啊?”

孙言墨沉默,他在这里一直没休息好,每天像照看孩子一样守着幼稚的愁瓜,白日还要跑到各处去菜地里,更要面对小部落那难言的人际关系。

汪士奇推了孙言墨两下:“你这样不行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之后再说,先去苗霏樱那听会音乐,她音乐有魔法呢!”

孙言墨被推就着离开了汪士奇在的露天场地,来到了苗霏樱的地盘。

苗霏樱拥有超绝治愈能力,在住民普遍体弱的希黎部落中可谓天神一般的存在。她拥有额外的小营帐,每日接待一些病患,甚至还打出了“琴师”的名号。

孙言墨从营帐间的缝隙偷偷打量苗霏樱。后者盘腿坐在上首,古琴端正摆在身前的木架子上。她敛目凝神,指尖拨弄琴弦,音律埋在风中,如夏日的波浪般荡进人们心里。

那花似的女孩从高山上走下来,清冷的气息裹挟着歌声,抚慰了每一个听众的心灵。孙言墨看呆了,下意识吞咽了唾沫,也成了这听众中的一员,只是他不敢像其他人那样凑到苗霏樱面前。

“好听吧。”闵居不合时宜地开口。孙言墨肩上的愁瓜听了苗霏樱的音乐后正昏昏欲睡,并未掺和进来。

孙言墨点头,脸上却满是怅然若失。他自认是个胆小鬼,只敢将苗霏樱视作高高在上的偶像。他不像汪士奇,爱了就敢主动靠近;也不如步暇,能与人两情相悦。他觉得自己不过是隐藏在黑暗中的卑微观众,聚光灯下的偶像,怎么可能注意到他?

对苗霏樱的欣赏与羡慕,渐渐化成了一种莫名的情愫。孙言墨心里清楚,这大抵就是心动了。但即便如此,他仍暗自庆幸——

能和偶像成为同班同学,真是太好了。

苗霏樱维持一个姿势久坐,却并不觉心烦。即使坐在众人间,她也没有感到谁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每一个希黎人都虔诚地低下头,用心感受乐曲带来的能量与美。她好似回到最初一人待在空旷房间内独奏的宁静时光。

一曲结束,希黎人拜谢后离开,她却察觉到一道目光从身边扫过。谁在隐秘处追随她的身影,她不清楚,只是这道目光温和,让她心痒痒的,满心好奇。

孙言墨果然没敢进去,他的脸仍旧苍白,因为距离遥远,他没办法接受到苗霏樱的“祝福”。他正转身离开此处,却不小心踩到身边的枯枝,清脆的声音很快传到苗霏樱耳中。

“谁?”

苗霏樱起身,靴子踩在地上,发出有节奏的声音。孙言墨不敢回头,心被一只大手紧紧捏住,呼吸声被刻意放轻,窒息感和心跳声占据所有感官。

“孙言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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