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家旧案彻底昭雪的那一日,清河镇的杏花恰好开得最盛。
南茉站在靖北王府的露台,手里捏着阿竹寄来的信——信里说,书局的孩子们在院前种了棵新的老槐树,王伯腌的青梅酒也快好了,就等着她回去。风里带着京城春日特有的暖意,却吹不散她眼底对江南的惦念。
“在想清河镇的事?”萧彻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手里端着一盏刚沏好的雨前龙井,水汽氤氲着茶香。
南茉接过茶盏,指尖触到温热的杯壁:“嗯,想孩子们,也想书局的旧书。”她低头看着杯中漂浮的茶叶,轻声道,“京城的事了了,我也该回去了。”
萧彻握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目光落在她鬓边的碎发上——那是今早她梳头时不小心散落的,没来得及整理,却透着几分随性的温柔。他沉默片刻,才缓缓道:“什么时候走?我让人备马车。”
“等沈大人忙完崇文阁的事,就走。”南茉抬头,正好对上他的目光。他眼底的情绪很复杂,有不舍,有担忧,还有一丝她不敢深究的温柔,像北疆春日融化的雪水,悄悄漫过心尖。
【宿主!萧王爷明显舍不得你啊!你就不跟他多说几句?】小七在脑海里急得直跳脚,【沈大人那边也还没表态呢!】
南茉没接系统的话,只是转开话题,看向远处的紫禁城:“皇后被废,柳家倒台,朝堂总算清净了。只是……太子还小,陛下的身体又不好,往后的日子,怕是还有得忙。”
“有沈砚之在朝堂坐镇,我在北疆守着,不会出乱子。”萧彻语气笃定,目光却始终落在她身上,“倒是你,回了清河镇,若有难处,记得给我送信。啸风堂的分舵遍布江南,随叫随到。”
这话他说了不止一次,每次都带着不容置疑的认真。南茉心中微动,刚要开口,却见亲卫匆匆走来,递上一封密信:“王爷,沈大人派人送来的,说崇文阁的开馆仪式定在三日后,请姑娘务必出席。”
三日后的崇文阁,热闹非凡。
新修缮的阁楼雕梁画栋,书架上摆满了各地征集来的孤本善本,连皇帝都派了太监来送贺礼。沈砚之穿着绯红官袍,站在阁前接待宾客,目光却时不时望向入口处,直到看见南茉的身影,才微微松了口气。
“南姑娘,你来了。”他快步迎上去,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这是当年南大人留在崇文阁的《经世策》,我让人重新装订好了,还给你。”
书皮是新换的深蓝色锦缎,封面上“经世策”三个字是沈砚之亲笔所题,字迹工整,却在笔画间藏着几分温润——像他待人的方式,总是不动声色地周全。
南茉接过书,指尖拂过熟悉的书名,眼眶微微发热:“多谢沈大人。”
“该谢的是你。”沈砚之看着她,目光温和,“若不是你坚持翻案,南大人的心血不会重见天日,崇文阁也不会有今日的盛况。”他顿了顿,声音放轻,“听说你要回清河镇了?”
“嗯。”南茉点头,“书局的孩子们还等着我。”
沈砚之沉默片刻,从袖中取出一枚玉佩,玉佩是暖白色的羊脂玉,上面刻着“崇文”二字:“这是崇文阁的掌阁令牌,你拿着。往后若想来看书,或是想在江南建分馆,崇文阁永远支持你。”
玉佩触手温润,带着他掌心的温度。南茉知道,这枚令牌不仅是支持,更是他含蓄的牵挂——像他这个人,永远把心意藏在周全的安排里。
“多谢沈大人。”她将玉佩小心收好,指尖轻轻摩挲着上面的刻字。
开馆仪式进行到一半,南茉借口透气,走到阁后的小花园。刚站定,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竟是许久未见的谢临舟。
他还是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腰间系着墨玉,只是眉宇间少了几分往日的疏离,多了几分笑意:“南姑娘,恭喜。”
“谢楼主怎么来了?”南茉有些意外。自苏州一别,他便没了消息,她还以为他早已离开京城。
“来送份礼。”谢临舟递过一个木盒,里面是一叠厚厚的纸,“这是听风楼收集的江南漕运残余势力的名单,你带回清河镇,或许能用得上。”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颈间的狼牙吊坠上,眼底闪过一丝了然,“看来,姑娘已有了可靠的人护着。”
南茉摸了摸胸前的狼牙,轻声道:“多谢楼主。”
“不必谢我。”谢临舟笑了笑,转身走向园门,“我听风楼只做划算的买卖——帮你,也是帮我自己。往后江湖再见,姑娘可别忘了给我留一套《南氏家训》。”
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花木间,只留下淡淡的檀香,像他这个人,来无影去无踪,却总能在关键时刻递上一把助力。
开馆仪式结束后,沈砚之送南茉回王府。
马车里很安静,只有车轮碾过青石板的声响。沈砚之看着她手中的《经世策》,忽然道:“南姑娘,若有一天,你想回京城,崇文阁的掌书官位置,永远给你留着。”
南茉抬头,对上他的目光。他眼底的温柔像崇文阁的月光,安静却坚定,让人心头一暖。她轻声道:“沈大人的心意,我记下了。只是……清河镇有我放不下的人,也有我想做的事。”
沈砚之微微颔首,没再强求,只是从袖中取出一卷纸:“这是我为书局写的序,往后若再印书,或许能用得上。”
南茉接过纸卷,展开一看,字迹娟秀有力,字里行间满是对南家文脉的敬重。她知道,这是他能给的,最含蓄的支持。
回到王府时,天色已暗。
萧彻正在院里等她,手里拿着一个小木箱。见她回来,便走上前:“这是北疆的特产,有风干肉,有御寒的狐裘,还有……”他打开箱子,最底下放着一个精致的木盒,里面是枚新打磨好的狼牙吊坠,比她现在戴的更大更亮,“这个,给你换着戴。北疆的狼牙,能护平安。”
他的手指有些笨拙地摆弄着木盒,耳根微微泛红——这是他特意让人赶制的,打磨了整整七日,就怕边缘不够光滑,硌着她。
南茉看着那枚狼牙,又看了看他认真的样子,忽然笑了:“王爷,北疆的狼牙,戴一枚就够了。”
萧彻的动作一顿,有些无措地收回手:“我……只是觉得这个更好看。”
“现在这个就很好。”南茉摸了摸胸前的狼牙,眼底带着笑意,“是王爷送的,就好。”
萧彻看着她的笑眼,忽然觉得,就算她要回清河镇也没关系。至少,她心里记着他送的东西,记着他的牵挂。他喉结滚动了一下,才缓缓道:“回去后,记得给我写信。北疆的春天来得晚,我想听听江南的杏花。”
“好。”南茉点头,声音轻得像春风。
夜色渐深,月光洒在院里的石榴树上,落下斑驳的光影。两人并肩站着,谁都没有说话,却觉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暖意,像江南的春茶,像北疆的烈酒,悄悄在心底化开。
南茉知道,回了清河镇,她还是那个守着书局的南姑娘。但她也知道,京城有两个牵挂她的人——一个在朝堂上写尽风骨,一个在北疆守着风沙,还有一个在江湖间默默相助。
而这场跨越了朝堂、北疆与江湖的羁绊,才刚刚开始。
三日后,南茉坐着萧彻备好的马车,离开了京城。车轮滚滚,载着她驶向江南的方向,也载着三份沉甸甸的心意,驶向那个满是杏花与墨香的清河镇。
马车里,南茉打开沈砚之写的序,指尖拂过熟悉的字迹,又摸了摸胸前的狼牙,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一抹浅淡的笑。
清河镇,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