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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故园归省与初心同归

青衫锁

晨光刚漫过侯府的飞檐,陆景渊便牵着沈清辞上了马车。车厢里铺着软垫,角落里放着个食盒,张嬷嬷一早备的莲子羹还温着,甜香混着沈清辞衣襟上的薄荷香,在狭小的空间里漫开。

“别紧张。”陆景渊见她指尖微微收紧,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只是回去看看,若不想待久,我们便早些回来。”

沈清辞点点头,掀起车帘一角往外看。街道两旁的槐树抽出新芽,卖花姑娘的竹篮里堆着初开的蔷薇,和记忆里沈家旧宅的春天,竟有几分相似。

三年前离开时,沈家被抄没的消息像场骤雨,打得她措手不及。那时她攥着母亲留下的药经,在城门口回头望了最后一眼,只看见封条贴满朱门,院里的那株百年银杏,叶子落得满地金黄,像铺了层碎金。

马车停在巷口时,沈清辞的脚步顿了顿。巷还是那条青石板巷,墙根的青苔比当年更密了些,只是走到巷尾,那扇熟悉的朱门已换了新漆,门楣上的“沈府”匾额虽蒙着层薄尘,却被人细心擦拭过,边角的雕花依旧清晰。

“是我让人先打理了。”陆景渊在她耳边轻声道,“去年平反后就赎回来了,想着等你来亲自开这扇门。”

沈清辞的眼眶突然热了。她伸手抚上门环,铜环上的绿锈蹭在指尖,带着岁月的凉意,却又奇异地让人安心。推开门的瞬间,一股熟悉的草木香扑面而来——是后院药圃里的艾草与薄荷,竟还好好地长着。

“你看。”陆景渊指着院角,“当年你种的那畦金银花,根须竟串到了墙外头,发了一大片。”

沈清辞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金银花的藤蔓攀着院墙,开得星星点点,白的像雪,黄的像蜜,风一吹,落了满地细碎的花。她想起小时候,母亲总爱摘了花晒成茶,说“清辞身子弱,喝这个能安神”,父亲则在一旁笑,说“我们清辞将来要做个悬壶济世的女先生”。

正怔忡着,身后传来轻响。回头一看,竟是当年沈家的老管家福伯,拄着拐杖站在廊下,鬓发全白了,看见她时,浑浊的眼睛突然亮起来,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话。

“福伯……”沈清辞的声音哽咽了。

“姑娘,你可回来了!”福伯老泪纵横,扑通一声跪下,“老奴守着这宅子,就盼着有朝一日能亲手把钥匙交还给你啊!”

陆景渊赶紧扶起他,沈清辞却已红了眼眶。福伯说,沈家被抄后,他拼着老命保住了后院的药圃,偷偷给那些草药浇水施肥,总想着姑娘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还要靠着这些药草谋生。

“公子去年派人来说要赎宅子,老奴就知道,苦日子到头了。”福伯抹着泪,引他们往正屋走,“您瞧,您房里的书架,老奴都按原样摆着,您当年常看的那本《千金方》,还在第三层呢。”

走进卧房,阳光透过雕花木窗,在地板上投下菱形的光斑。书架上的书果然摆得整整齐齐,最上层的格子里,还放着她少时捏的泥人——一个歪歪扭扭的小姑娘,旁边站着个举着剑的少年,是她照着陆景渊的样子捏的。

“这个还在。”沈清辞拿起泥人,指尖抚过少年的脸,泥胎早已干裂,却被人用胶水仔细粘过。

“是老奴收起来的。”福伯在一旁道,“当年抄家的兵痞要扔,老奴说这是姑娘的念想,拼死才护下来的。”

陆景渊的目光落在泥人上,耳尖微微发红,伸手接过那个“少年”泥人,对沈清辞笑道:“原来我小时候在你眼里,是这副模样?”

沈清辞被他逗笑,眼泪却落得更凶了。

后院的药圃比记忆里更繁茂了。薄荷冒出嫩绿的新芽,艾草长得半人高,角落里还多了几株三七和当归,显然是福伯这几年新种的。沈清辞蹲下身,指尖抚过薄荷的叶子,冰凉的触感让她想起陆景渊小时候偷摘叶子的模样,那时他总说“清辞姐姐的薄荷,比药房里的香”。

“往后,这里就做你的药庐吧。”陆景渊站在她身后,声音温柔,“侯府那边的‘清渊居’也会建起来,但这里,永远是你的根。”

沈清辞回头看他,阳光穿过他的发梢,在他肩头洒下金辉。他左臂的新疤在晨光里泛着浅粉,与她手腕上那道被他救下时留下的疤,像两枚对称的印记,刻着彼此的牵挂。

“福伯,”她站起身,声音带着暖意,“今日麻烦您备些酒菜,我想在这里,陪景渊吃顿便饭。”

午饭很简单,是福伯亲手做的:一盘清炒薄荷,一碗艾草团子,还有陆景渊爱喝的米酒。席间,陆景渊说起小时候常来沈家蹭饭,总被沈父罚着背药名,背不出就不许吃桂花糕,逗得福伯直笑。

“那时老奴就瞧着,公子对姑娘上心。”福伯喝了口酒,眯着眼道,“有次姑娘发烧,公子守在床边三天三夜,亲自煎药,药汁烫了手也不吭声,还是老奴撞见了,才知道他把烫伤药偷偷藏在袖袋里。”

沈清辞惊讶地看向陆景渊,他却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那时候笨,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人,只想着守着你,总能好得快些。”

午后的阳光暖融融的,两人坐在银杏树下的石凳上,看着福伯在药圃里忙碌。沈清辞靠在陆景渊肩头,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松烟味,突然觉得,那些失去的岁月,那些错过的时光,仿佛都在这暖阳里,一点点回来了。

“景渊,”她轻声道,“谢谢你。”

谢谢你替我守住故园,谢谢你把散落的时光重新拼凑,谢谢你让我知道,无论走多远,总有人在原地等我,用满心的温柔,接住我所有的颠沛。

陆景渊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指尖传来,安稳而坚定。他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顶,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傻瓜,我们之间,从来不用说谢。”

离开时,沈清辞在银杏树下埋了坛米酒,陆景渊笑着说:“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就挖出来给他尝尝,告诉他,这里曾有他爹娘最珍贵的时光。”

马车驶离青石板巷时,沈清辞回头望了一眼。沈家旧宅的朱门在夕阳里泛着暖光,银杏的枝桠伸向天空,像在拥抱流云。她知道,这里不再是让她伤心的故园,而是盛满了爱与牵挂的根,往后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想起这扇门,想起树下的人,心里就永远有处可依。

车厢里,陆景渊从袖中取出个小小的锦囊,里面装着几片晒干的金银花。“福伯塞给我的,说让你泡茶喝。”他笑着递过来,“他还说,等你嫁入侯府,他就搬过去守着药庐,帮你打理那些草药。”

沈清辞接过锦囊,金银花的清香漫开来,混着他身上的气息,像把整个春天都装在了心里。她靠在他肩头,听着车轮碾过石板路的轻响,突然觉得,原来最好的归宿,不是华丽的侯府,而是身边有他,身后有故园,眼底有未来。

就像这坛埋在树下的酒,岁月越久,越见醇香。她与他的故事,历经风雨,终究在故园的暖阳里,找到了最踏实的底色,往后的日子,只需慢慢酿,细细品,便能尝到满溢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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