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的风裹着梧桐叶的碎影,吹进“拾光”书店时,林晚正踮着脚够顶层的书。浅杏色连衣裙的裙摆扫过书架,发尾别着的珍珠发卡随着动作轻轻晃动,像只停在枝头的小蝴蝶。
“需要帮忙吗?”
清冽的男声在身后响起时,林晚手一滑,指尖刚碰到的《小王子》差点砸下来。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及时托住书脊,递到她面前。她抬头撞进对方的目光里——男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袖口挽到小臂,鼻梁上架着细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睛像浸在冷水里的黑曜石,没什么温度,却看得人心里发慌。
“谢、谢谢。”林晚接过书,指尖不小心蹭到他的手背,飞快地缩回手,抱着书往收银台躲,“我、我结账。”
男人没说话,只是跟着她走到柜台前。林晚低头扫书码,耳尖悄悄泛红。她记得这个男人,他几乎每天下午都会来,总坐在靠窗的那张桌子,面前放一杯美式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偶尔抬眼望向窗外,眼神淡淡的,像融进了秋日的薄雾里。
“一杯热牛奶,麻烦了。”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林晚愣了一下,才想起书店角落的吧台也提供饮品。她点头,转身去操作咖啡机旁的微波炉,热牛奶时还特意多放了半勺糖——她总觉得,这样冷清清的人,该多尝点甜。
等她把冒着热气的牛奶端过去时,男人正对着电脑屏幕皱眉,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林晚轻手轻脚地放下杯子,小声说:“小心烫。”
男人抬了抬眼,目光落在她沾了点奶渍的围裙角上,顿了两秒,才“嗯”了一声。
那之后,男人来书店的时间更固定了,每天下午三点准时推门,先到吧台要一杯热牛奶,再坐到靠窗的位置。林晚也渐渐习惯了,提前把牛奶热好,等他一到就端过去,偶尔还会多带一块自己烤的蔓越莓饼干——她发现男人胃不太好,上次见他捂着肚子找温水,脸色苍白得吓人。
“你好像很喜欢这家书店?”某天,林晚收拾桌子时,男人突然开口。
她正叠着他用过的纸巾,闻言抬头,眼睛弯成了月牙:“是啊,这里很安静,阳光也好看。你看,下午的太阳会透过梧桐叶,在地上拼出星星的形状呢。”
男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有细碎的光斑在地板上跳动,像撒了一把碎金子。他没说话,却在那天的笔记本上,除了密密麻麻的代码,多了一行小字:“她笑的时候,比星星亮。”
日子像书店里的老钟,不紧不慢地走着。林晚发现男人其实没那么冷,他会在她搬新书时主动搭把手,会在下雨天提醒她关窗,还会在她被调皮的孩子抢走发卡时,默默帮她捡回来,用纸巾擦干净上面的灰尘。
“你的发卡很漂亮。”他递还发卡时,声音比平时软了点。
林晚接过发卡,指尖碰到他的指腹,这次没躲开,反而笑了:“这是我妈妈给我的,她说珍珠像眼泪,戴在头上,就不会难过了。”
男人的眼神动了动,没说话,却在第二天带了一盆多肉过来,放在吧台最显眼的位置:“好养,不用常浇水。”
那盆多肉是淡绿色的,叶片胖乎乎的,像个小拳头。林晚每天都给它浇水,看着它慢慢长出新叶,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得满满的。她开始期待每天下午三点,期待那杯热牛奶,期待那个坐在窗边的身影。
变故发生在一个周末的晚上。书店打烊后,林晚整理账本,突然听到外面传来“哗啦”一声——是书店的玻璃门被撞碎了。她吓得缩在柜台后,看着两个蒙面人闯进来,翻找着收银台里的钱。
就在这时,熟悉的脚步声传来。男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挡在她面前,声音冷得像冰:“你们想干什么?”
蒙面人没想到还有人,愣了一下,随即凶神恶煞地挥着棍子:“少管闲事!不然连你一起打!”
男人没退,反而往前迈了一步,把林晚护得更紧。混乱中,棍子砸到了他的胳膊,他闷哼一声,却没松手。直到警笛声响起,蒙面人仓皇逃跑,他才松了口气,转身看向林晚,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你没事吧?有没有吓到?”
林晚看着他胳膊上的淤青,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伸手想去碰,又怕弄疼他:“你怎么这么傻啊……你应该先跑的。”
男人抬手,笨拙地擦了擦她的眼泪,指尖带着点凉意:“我不能让你有事。”
那天之后,两人之间的气氛变了。男人再来书店时,会主动和林晚聊天,聊她喜欢的书,聊她烤饼干的秘诀,甚至会聊他的工作——他是个程序员,每天对着代码,生活单调得像一杯无糖咖啡,直到遇见她,才多了点甜。
“林晚,”一个秋日的下午,男人坐在窗边,手里没拿笔记本,而是捏着一朵晒干的梧桐花,“我明天要去别的城市出差,可能要走半个月。”
林晚正在整理书架的手顿了顿,心里像被掏空了一块,却还是挤出笑容:“那你路上小心,记得按时吃饭,别总熬夜写代码。”
男人看着她,眼神里有她看不懂的情绪,他把梧桐花递过去:“这个给你,我昨天捡的,晒干了不会掉瓣。等我回来,有话想跟你说。”
林晚接过梧桐花,花瓣是浅褐色的,却还带着淡淡的香气。她点头,把花夹进最喜欢的《小王子》里,像藏了一个秘密。
男人走的半个月里,林晚每天都会去看那盆多肉,会把梧桐花拿出来看一看,会坐在他常坐的位置,看着窗外的梧桐叶一片片落下。她发现,没有他的书店,连阳光都变得冷清了。
直到某天下午,她正对着账本发呆,熟悉的脚步声传来。她抬头,看见男人站在门口,穿着她上次说好看的浅灰色毛衣,手里提着一个保温桶。
“我回来了。”他笑着说,眼睛里满是暖意,像融化的冰雪。
林晚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却不是难过,是开心。她跑过去,差点撞进他怀里,又不好意思地退了一步:“你、你终于回来了。”
男人把保温桶递给她:“我妈做的红烧肉,说给你补补。还有,”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珍珠发卡,比她原来的那个更亮,“我出差的时候看到的,觉得很适合你。”
林晚接过发卡,手指轻轻抚摸着珍珠,眼泪掉得更凶了。
“林晚,”男人伸手,轻轻擦掉她的眼泪,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第一次见你踮脚够书,我就觉得你很可爱。后来每天喝你热的牛奶,吃你烤的饼干,看你对着多肉笑,我才发现,我好像离不开你了。”
他顿了顿,眼神认真得让人心跳加速:“我不是个会说情话的人,也不懂怎么浪漫,但我想每天都给你热牛奶,每天都陪你看梧桐叶,每天都跟你说早安晚安。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林晚看着他,看着他紧张得泛红的耳根,看着他眼里满满的自己,用力点头,声音带着哭腔却很清晰:“我愿意。”
窗外的梧桐叶还在落,阳光透过树叶,在两人身上洒下细碎的光斑。男人伸手,轻轻把她拥进怀里,下巴抵着她的发顶,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牛奶香,心里像被暖光填满了。
原来所谓日久生情,不是突然的心动,是日复一日的陪伴,是一杯热牛奶的温度,是一块饼干的甜味,是梧桐影里的每一次对视,是藏在细节里的,慢慢发酵的喜欢。
后来,书店的吧台旁多了一个相框,里面放着一张照片——林晚戴着珍珠发卡,笑着靠在男人怀里,背景是满院的梧桐叶,阳光正好,温暖得不像话。而那本夹着梧桐花的《小王子》,被他们放在了书架最显眼的位置,扉页上多了两行字:
“遇见你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世界上真的有童话。”
“往后余生,每一束阳光,每一片梧桐叶,都想和你一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