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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王先生的视角

被王楚钦救赎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二零二四的那年冬天

印象里,那年北京的风刮得尤其凶,卷着雪粒子往人骨缝里钻,出门走一趟,睫毛上都能结层白霜,呼出来的气在围巾上凝成小冰晶,化了又冻,生生添了层凉意。

就是在这样一个呵气成霜的时节,丁硕揣着杯热奶茶闯进我家,搓着冻红的手说,他那群发小要去新西兰避寒,问我要不要搭个伴。

丁硕这伙人,我早有耳闻。从穿校服时就黏在一块儿,十几年的情分,彼此的脾性早就磨得熨帖,像老棉布衫那样舒服。

听丁硕说,他们总爱三五年就结伴往外跑,有时去东南亚的海岛瘫着晒太阳,看椰子掉进海里溅起白花花的浪;有时钻进西北的戈壁看星星,裹着军大衣躺在沙地上数银河,说星星密得能掉进嘴里。

目的地从来随性,要紧的是身边始终是那几张熟面孔。所以出发前他们建群聊分工,谁晕车得靠过道坐,谁胃不好得备着铝碳酸镁,谁喝不了冰饮得记着叮嘱店家,都不用特意叮嘱,早就在心里盘算了千百遍——这些都是丁硕捧着奶茶跟我念叨的,说起来时眼里泛着光,带着点"你看我们多铁"的得意热乎劲儿。

我本是懒得动的。那段时间刚打完比赛。每天只想窝在沙发里,裹着毯子补觉,连窗帘都懒得拉开。

但架不住丁硕天天来磨,今天发张他们在沙漠里堆的歪扭雪人,说明年可能就化了;明天发段海边篝火的视频,说火光照着朋友的脸,像涂了层蜜糖。末了甩来张合照,是他们前几年在青海湖拍的,几个人挤在湖边的经幡下,风把头发吹得乱七八糟,笑起来眼角的褶子都透着傻气,可那股子鲜活劲儿,倒真有点让人动心。

临出发前一天,丁硕在群里说要带我同行,附了张我俩前阵子去球馆的合照——我穿着黑色连帽衫,半张脸埋在帽子里,只露着双没睡醒的眼睛,估计他们看了,会觉得我是个不爱说话的性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张照片里没出现的她,才是让我最终点头的原因。

丁硕说漏嘴,说群里有个姑娘特别会拍照片,上次去戈壁,把他拍得像个探险家。我当时没接话,心里却悄悄记了笔。

初遇时的场景,细节其实模糊了,唯独记住了她。基督城的机场飘着雨,细得像蚕丝,落在冲锋衣上能晕开一小片湿痕。

丁硕推着两个大行李箱走在前面,轮子碾过瓷砖地发出咕噜声,我跟在后面,穿了件灰色冲锋衣,拉链拉到顶,把刚下飞机的倦意和那点莫名的紧张都藏在领子里。丁硕忽然停下来,笑着朝人群挥手,然后侧身指着我对他们说:"这就是王楚钦,我发小。

我便也跟着笑了笑,抬手打了个招呼,嗓子里还带着点跨洋飞行的沙哑:"你们好,叫我楚钦就行。

人群里应声响起一片"你好",乱糟糟的,像撒了把豆子。然后我就看见了她。站在最边上,穿着件米色的短款外套,头发被风卷得有点乱,几缕碎发贴在脸颊上。听见我说话,她抬眼看过来,眼睛亮了亮,像落了点星光,跟着其他人一起说了句"你好",声音轻轻的,像雨丝落在伞面上。

到了民宿才知道,这地方是栋老房子,木楼梯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呻吟,墙纸上印着褪色的玫瑰。抽签选房时,丁硕把纸条揉得像团咸菜,在众人手里抢来抢去。

我捏着自己那张展开,"202"三个字刚入眼,就看见她低头展开纸条,指尖捏着的那张写着"201"。心脏忽然跳快了半拍,我抬头朝她那边看,带了点自己都没察觉的笑意:"巧了,我在你隔壁。"她愣了下,随即笑起来,眼角弯弯的,像藏了颗小月牙。

那几天大概是我这辈子最会找借口的日子。

早餐时会"刚好"拿错她的牛奶,说声抱歉再换回来;出门时会"刚好"比她晚一步出门,在楼梯上跟她并排走,听她讲路边看见的花;连导航都像是故意捣乱,每次她对着屏幕皱眉,我手里的手机总会"恰好"弹出更顺的路线。

她一开始还有点客气,后来见我总在这些小事上搭把手,倒也渐渐熟了,会主动跟我说"楚钦,帮我看看这个路标",或是递过来颗糖,说"刚才便利店看见的,橘子味的,你试试"。

我知道自己不是喜欢,是栽了。

在皇后镇的湖边,她蹲在鹅卵石滩上看水鸟,阳光落在她发梢,镀了层金边;在霍比特人的小房子前,她举着相机拍花丛里的蜜蜂,手指轻轻悬在快门上,生怕惊扰了那小生灵;就连在超市挑牛奶,她都会认真比对保质期,说"这个还有五天过期,我们喝不完,换瓶新的吧"。这些细碎的瞬间像种子,落在心里,悄无声息地就发了芽。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好像往后退了。

不再主动跟我并排走,递东西时指尖碰一下就赶紧收回去,连笑都比以前淡了些。我心里像被猫爪挠着,却不敢问,怕自己会错了意,更怕吓跑了她。

离开新西兰的前一天晚上,我正对着行李箱发呆,琢磨着该把她送我的那袋柠檬糖塞在哪层,门忽然被轻轻敲了敲。

打开门,她站在走廊里,地毯吸走了所有声音,只剩下她眼里的犹豫。

"楚钦,能跟你聊聊吗?"

进了房间,关上门,外面朋友的笑闹声一下子远了。她坐在沙发边的地毯上,背靠着沙发腿,指尖抠着地毯的毛边,慢慢说起她的事。说单亲家庭的日子,说妈妈打零工磨出茧子的手,说姐姐把录取通知书藏在床板下的那个夜晚。说到姐姐辍学打工,她的声音忽然卡壳了,眼眶一点点红起来,像浸了水的樱桃,指尖攥着衣角,指节泛白得像要碎了。

我忽然想起在皇后镇那天,街头有个姑娘抱着吉他唱歌,唱得不算顶好,却很认真。

我们都急着去看日落,她却悄悄站在后面听了很久,临走时从口袋里摸出张纸币,轻轻塞进琴盒,低声跟我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真好"。

原来那时候,她心里想的是这些——想的是姐姐没能实现的人生,想的是自己肩上扛着的债。

她说她不打算结婚,要一辈子帮衬姐姐;说她配不上我,心里装不下别的;说就这样挺好,至少不会拖累谁。每句话都像根细针,扎得我心口发闷。

她起身想去倒水,我以为她是要走,脑子一热就伸手攥住了她的手腕。那瞬间心跳得像要撞碎肋骨,连呼吸都忘了。"我只是去倒水。"她愣了下,轻声说。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有多失态,手却松不开,喉结滚了滚才找回声音:"我怕你走。"

她没再动,就那样被我攥着。

我跟她说,姐姐的爱不是枷锁;跟她说,两个人扛总比一个人轻松;跟她说,我愿意等,等她敢把心里的担子分我一半。

她没说话,只是后来靠在我肩上哭了,眼泪把我的衬衫洇湿了一小块,烫得像团火。

那一晚我们没再说话。我在沙发上坐着,她在床上躺着,月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在地板上拖出条银带子,像条没尽头的路。

去机场的路上,车里一路沉默。朋友们大概看出了点什么,谁都没敢开玩笑,只有导航的声音机械地响着。

到了安检口,她转身要走时,我忽然抓住她的手,把口袋里那个攥了一路的钥匙扣塞给她——是个乒乓球拍的造型,红木的,上面刻着个小小的"钦"字,出发前特意找老木匠做的,磨得边角都光滑了。

"等你,"我看着她的眼睛,把所有没说出口的话都揉进这两个字里,"不管多久。"

她捏着那个钥匙扣,指尖烫得像揣了颗小太阳,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转身走进了安检口。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一点点变小,直到拐过那个弯,再也看不见。

飞机起飞的时间到了,我拿出手机,看着航班信息变成"已起飞",心里却没那么慌了。

或许,有些决定,真的不用那么急着下。

我等得起,等她愿意相信,两个人的路,能走得更稳些;等她明白,她值得被人疼,值得有自己的人生;等她回头时,发现我一直站在原地,像基督城那天的雨,像皇后镇的阳光,安安静静,却从未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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