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后排的风扇转第三圈时,我又闻到了那股柑橘味的护手霜味道。
是她的味道。
她就坐在我斜前方,马尾辫用米色的皮筋松松束着,发尾偶尔会随着写字的动作轻轻扫过校服后背。我假装在抄黑板上的数学公式,目光却落在她握笔的手上——食指第二节有个浅浅的茧,是常年练钢琴磨出来的,每次她转笔时,那个茧就会在阳光下晃一下,像颗藏在指尖的星星。
上周运动会,她跑八百米时摔在了最后一圈的弯道。我攥着矿泉水的手突然就没了力气,塑料瓶捏出刺耳的声响。周围同学都在喊“加油”,我却只想冲过去把她扶起来,可脚步像被钉在原地。直到她自己撑着膝盖站起来,拍了拍校服裤上的灰,又接着往前跑,我才发现自己的校服衬衫后背已经被汗浸湿了一大片。
那天晚上,我在文具店挑了张印着小雏菊的明信片,想写“你摔倒的时候我好担心”,笔尖在纸上悬了十分钟,最后只写下“运动会加油”四个字。这张明信片现在还夹在我的物理课本里,和之前的36张放在一起,每张上面都只有半句没说出口的话。
今天午休时,她突然转过身来问我借历史笔记。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她脸上,我能看清她睫毛上的细小绒毛,还有左边眼下那颗淡褐色的小痣。她说话时带着刚睡醒的鼻音,像小猫轻轻蹭了蹭我的耳朵,我慌得差点把笔盒碰掉在地上。
“你的笔记记得好清楚啊,”她翻着笔记本,指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指,“下次能不能……一起复习啊?”
我盯着她泛红的耳尖,感觉自己的心跳快要撞碎肋骨。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感觉,像喝了加太多糖的柠檬汽水,又甜又酸,气泡从喉咙一直窜到太阳穴。我张了张嘴,想说“好啊,每天都可以”,最后却只挤出一个“嗯”字。
她把笔记还给我的时候,在扉页上画了个小小的笑脸,旁边写着“谢谢”。我把笔记本抱在怀里,像抱着一件稀有的宝贝,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放学路上,我跟在她身后走了两条街。她背着粉色的书包,走几步就会踢一下路边的小石子,偶尔还会停下来看路边的流浪猫。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希望这条路能长一点,再长一点,长到可以让我把那句“我喜欢你”,慢慢说给她听。
回到家,我把今天的事写在日记本里,最后加了一句:“明天要不要把第37张明信片送给她呢?”
台灯的光落在纸上,我仿佛又闻到了那股柑橘味的护手霜味道,像春天的风,轻轻吹进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