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点半的闹钟还没响,盛晋豪已经醒了。
窗帘没拉严,漏进一缕灰蓝色的晨光,刚好落在沈安脸上。她睡得很沉,眉头微微蹙着,像只缩成一团的猫,半张脸埋在他的臂弯里。呼吸扫过他的锁骨,带着点刚喝了热牛奶的甜气。
盛晋豪僵着胳膊不敢动。
以前在公司,他的生物钟比闹钟还准,六点零五分睁眼,六点十分起身,雷打不动。可现在他宁愿胳膊麻成木头,也舍不得抽出来惊醒她。
他看着她发旋里藏着的几根碎发,想起昨晚她趴在桌前包花束的样子。有个客户订了九十支白玫瑰,说是结婚三十周年纪念日要用,沈安非要一支支剪根、醒花,说“老爷爷肯定想让奶奶收到最新鲜的”。他劝她“雇来的小姑娘可以做”,她却举着沾了水的剪刀瞪他:“别人做的哪有我用心?”
结果弄到十一点,她困得直点头,还是他把人抱到床上的。
“唔……”沈安在梦里咂了咂嘴,往他怀里又蹭了蹭,睫毛颤了颤,没醒。
盛晋豪低笑一声,伸手替她把额前的碎发捋到耳后。指尖碰到她耳垂时,她像被烫到似的缩了一下,终于迷迷糊糊睁开眼。
“醒啦?”她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黏糊,眼睛半眯着,伸手去够他的脖子,“再抱五分钟……就五分钟。”
“再睡要迟到了。”他故意逗她,却把手臂收得更紧。
“迟到就迟到嘛,”沈安把脸埋进他胸口,闷闷地说,“花店又不是上市公司,老板迟到怎么了?”
盛晋豪失笑。以前他总觉得“效率”是第一准则,开会不能晚,谈判不能拖,连吃饭都要掐着表。可和沈安在一起后,他好像被按了慢放键——陪她在菜市场为了五毛钱和摊主磨十分钟,看她蹲在路边给流浪猫分半块面包,现在又耗在被窝里听她讲“老板迟到的正当性”。
这些在从前看来“浪费时间”的事,此刻却像温水漫过心口,熨帖得让他发慌。
“起来吧,”他捏了捏她的脸颊,“再不起,小米粥该凉了。”
沈安猛地睁开眼:“呀!我煮了粥的!”
她手忙脚乱地爬起来,睡裙的带子滑到胳膊上也顾不上,赤着脚就往厨房跑。盛晋豪跟在后面,看着她围着粉色围裙在灶台前转,把盛好的粥端到桌上,又从抽屉里翻出两个白瓷碗。
“快喝,”她把其中一碗推到他面前,自己先舀了一勺吹凉,“我加了点南瓜,你胃不好,吃这个舒服。”
盛晋豪低头喝粥。南瓜的甜混着米香,温度刚好熨帖到胃里。他想起以前独自住时,早餐要么是便利店的三明治,要么是冷掉的咖啡,从没人在清晨六点半,为他守着一碗温吞的粥。
“今天要去进新花材,”沈安边吃边说,“你上午没事的话,陪我去花卉市场好不好?听说那边新到了荷兰郁金香,粉白色的,特别好看。”
“好。”他几乎没犹豫。
换作以前,这个时间他本该在去公司的路上,对着平板看早间财经新闻。可现在他只想点头,想跟着她去花市,看她蹲在花丛里挑挑拣拣,听她叽叽喳喳说“这支开得太盛了,那支花苞刚好”。
沈安见他答应得痛快,眼睛亮起来,夹了块南瓜塞进他碗里:“奖励你的。”
晨光彻底漫进窗户,落在她带笑的眼角,落在桌上蒸腾的粥气里,落在他手腕上——那里还留着她昨晚画的小花,是用紫色马克笔涂的,歪歪扭扭,却比任何名贵手表都让他觉得踏实。
盛晋豪低头,把那口带着南瓜甜的粥咽下去,喉结动了动。
原来所谓的幸福,不过是这样一个慢下来的清晨。有粥,有她,有不必追赶时间的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