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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陌路受轻辱

逆命蝶

雨停了。

天刚蒙蒙亮,青桑城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水汽里,空气湿冷得像浸了冰。云逍揣着家中最后几枚磨得发亮的铜钱,脚步匆匆地穿过城南的贫民巷。石板路上的水洼倒映着他瘦削的身影,粗布短衫洗得发白,袖口还打着两个补丁,与这破败的街巷融为一体。

母亲昨晚咳了大半夜,后半夜才勉强睡去,脸色却比之前更差了。那碗浑浊的汤药眼看就要见底,云逍必须赶在药铺开门时,再抓一副回来。他紧了紧怀里的铜钱,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这几枚铜钱,还是母亲前些年给人浆洗衣物攒下的,省吃俭用才留到现在,能不能抓够药量,他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穿过贫民巷,便是青桑城的中坊区。这里的景象与城南截然不同:平整的青石板路宽阔了许多,两旁的屋舍多是青砖黛瓦,挂着各式幌子的店铺鳞次栉比。早点铺子冒着热气,包子、油条的香味飘得很远;绸缎庄的伙计站在门口招揽生意,语气谄媚又热情。

可这热闹与繁华,却像隔着一层无形的屏障,与云逍无关。

他低着头,尽量贴着墙根走,避免与那些衣着光鲜的人撞上。中坊区的人,大多是城中的小吏、商贩,或是修真家族的旁系子弟、仆役,他们的命格虽未必是“灵骨”,却也大多比“凡骨”体面些,看城南贫民的眼神,总带着几分若有若无的轻蔑。

“百草堂”就在中坊区的街角,是青桑城口碑尚可的药铺。云逍走到门口时,门刚打开,掌柜正指挥着伙计打扫门槛。那掌柜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绸缎褂子,手里把玩着两个油光锃亮的核桃,眼神扫过云逍时,立刻从刚才的温和变得冷淡,甚至带着一丝不耐烦。

“去去去,小孩家家的,别在这儿碍事。”掌柜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我们这可是正经药铺,不卖糖糕果子。”

云逍攥了攥衣角,鼓起勇气上前一步:“掌柜的,我抓药。”他说着,从怀里掏出那几枚铜钱,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我要……要上次那种治咳嗽的药。”

掌柜的目光落在那几枚铜钱上,嘴角撇了撇,露出毫不掩饰的鄙夷:“就这点钱?还想抓药?”他拿起一枚铜钱,用指甲刮了刮,又随手丢回柜台上,“我们这的药材,哪样不要耗费人力物力?你这点钱,连最次的甘草都买不了半两,还是赶紧回去吧,别在这儿耽误我做生意。”

伙计也凑了过来,上下打量着云逍,语气尖酸:“掌柜的,看他这穿着,怕不是城南贫民窟来的?那种地方的人,有个头疼脑热的,不都是硬扛着?还想来药铺抓药,真是痴心妄想。”

云逍的脸瞬间涨红了,又迅速变得苍白。他咬着唇,想说些什么,却觉得喉咙发紧,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知道自己没钱,知道自己身份低微,可他看着柜台上那几枚被嫌弃的铜钱,想着母亲躺在床上虚弱的模样,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

“掌柜的,求您了,”他几乎是带着哀求的语气,“我娘病得很重,就差这副药了,您能不能……能不能先给我抓药,我以后一定想办法把钱补上。”

“以后?”掌柜冷笑一声,“我见多了你们这种人,嘴上说得好听,转头就不认账。我这百草堂开门做生意,可不是做慈善的!赶紧走,再不走,我可要叫人了!”

就在这时,一阵喧闹的脚步声传来。一群穿着锦缎衣裳的少年簇拥着一个面色倨傲的锦衣公子,从街那头走了过来。为首的公子约莫十七八岁,身材挺拔,腰间挂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眉宇间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优越感——正是青桑城修真家族林家的三公子,林浩宇。

林家是青桑城的望族,祖上出过筑基期修士,如今族中也有不少炼气期弟子,在城中势力极大。林浩宇的命格是“灵骨”,据说已经引气入体,踏上了仙途,平日里在城中横行霸道,无人敢惹。

“哟,这不是百草堂吗?本公子今日心情好,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新到的灵药。”林浩宇的声音带着几分张扬,刚到门口,就看到了柜台前的云逍,眼神立刻沉了下来,“哪来的叫花子,也敢在百草堂门口闹事?”

掌柜见了林浩宇,脸上瞬间堆满了谄媚的笑容,连忙迎了上去:“林公子您来了!哪里是什么闹事的,就是个城南来的穷小子,想用几枚铜钱抓药,我正让他走呢。”他一边说,一边给伙计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把云逍赶走。

伙计立刻上前,伸手就要推搡云逍:“听见没有?林公子来了,赶紧滚!”

云逍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躲开了伙计的手。他看着林浩宇,看着他身上华贵的衣裳,看着他腰间那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玉佩,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补丁和柜台上那几枚可怜的铜钱,一股强烈的屈辱感涌上心头。

“我没有闹事,我只是想抓药救我娘。”他抬起头,声音不大,却带着一丝倔强。

林浩宇上下打量着他,像看一件垃圾一样,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救你娘?就凭你?”他指了指云逍的衣服,“看看你这穷酸样,一看就是‘凡骨’命格,这辈子都只能在泥里打滚,还想救你娘?别做梦了。”

他身边的跟班们立刻哄笑起来,七嘴八舌地附和着:

“三公子说得对,凡骨就是凡骨,天生的贱命,还想求药?”

“我看他娘的病,也是上天注定的,就该早点死,省得拖累人。”

“这种人留在城里,简直是污了咱们青桑城的地!”

那些话像一把把尖刀,狠狠扎进云逍的心里。他气得浑身发抖,拳头紧紧攥着,指甲深深嵌入掌心,渗出血丝都浑然不觉。他想反驳,想怒吼,可他看着林浩宇身上隐隐散发出的微弱灵气——那是修士才有的气息,再看看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

在这个以命格论高低的世界里,“凡骨”就是原罪。他没有反驳的资格,没有反抗的力量,只能任由别人践踏尊严。

“怎么?不服气?”林浩宇见云逍不说话,反而更得意了,他上前一步,抬手拍了拍云逍的脸颊,动作轻蔑又侮辱,“告诉你,像你这样的凡骨,在我眼里,连条狗都不如。我要是不高兴,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云逍猛地偏头躲开他的手,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和不甘:“你别太过分!”

“过分?”林浩宇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本公子教训你这种贱民,那是给你脸了!”他说着,抬脚就向云逍踹去。

云逍根本来不及躲闪,被一脚踹在胸口,整个人向后倒去,重重地摔在冰冷的青石板上。胸口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他忍不住闷哼一声,嘴角溢出一丝血迹。怀里的铜钱也散落在地上,滚得到处都是。

林浩宇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冰冷:“给我记住,以后见到本公子,最好绕着走,不然,下次就不是踹你一脚这么简单了。”说完,他不再看云逍一眼,带着跟班们大摇大摆地走进了百草堂。掌柜的连忙跟在后面,点头哈腰,谄媚的话语不断传来。

云逍躺在地上,胸口的疼痛和心里的屈辱交织在一起,让他几乎喘不过气。他看着散落在地上的铜钱,看着周围行人或冷漠、或鄙夷、或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百草堂里林浩宇被众星捧月的模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席卷了他。

他挣扎着爬起来,忍着疼痛,一枚一枚地捡起地上的铜钱。手指触碰到冰冷的铜钱,也触碰到了这个世界的残酷真相——命格,就像一道天堑,将人分成了三六九等。仙骨灵骨,就是高高在上的主宰;凡骨劣骨,就是任人宰割的蝼蚁。

他攥着捡回来的铜钱,一步步离开了中坊区。阳光已经升起,驱散了清晨的薄雾,可云逍却觉得自己浑身冰冷,比昨晚的雨夜还要冷。他没有回城南,而是漫无目的地走到了城外的河边。

河水浑浊,缓缓流淌,倒映着天空的颜色。云逍看着水面上自己狼狈的倒影,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他不是哭自己被打,不是哭自己没钱抓药,而是哭自己的无能,哭这该死的命格,哭这不公的世道。

“为什么?为什么命格就能决定一切?”他对着河水嘶吼,声音嘶哑,却只换来几声空洞的回响。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攥紧拳头、心中充满不甘与愤怒的时候,怀里贴身存放的那枚枯蝶琥珀,正散发着一丝微不可察的暖意,如同种子在土壤里悄然萌发,等待着破土而出的那一刻。

过了很久,云逍才擦干眼泪。他看着手中的铜钱,又想起了母亲虚弱的脸庞。无论如何,他不能放弃。就算是凡骨,就算被人轻视,他也要想办法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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