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发与洋装(极皓篇)
民国十七年的上海,霞飞路上的法国梧桐落了满地碎金。张极坐在“锦绣阁”的镜前,任由伙计将那袭灰蓝色的洋装套在身上。他的长发用支珍珠簪松松挽着,发尾泛着雾一样的灰,垂在肩头时,竟比多数闺秀还要添几分柔媚。
“张小姐,您这头灰发,配这料子真是绝了。”伙计啧啧称奇,却不敢多问——谁都知道张家这位“大小姐”是个男儿身,偏偏爱穿女装,张老爷纵着,旁人自然也只能当看不见。
张极对着镜子抿了抿唇,指尖拂过裙摆上绣的缠枝莲。他喜欢穿女装,不是为了博眼球,是觉得绸缎裹着身体的温软,比硬挺的西装更让人安心。就像他第一次见到苏新皓时,对方穿的白色学生制服,干净得像落满雪的窗沿。
“走了。”他拎起小巧的坤包,里面装着块刚买的绿豆糕,是苏新皓爱吃的。
苏新皓在圣约翰大学的梧桐道上等他。白衬衫的袖口卷到小臂,露出腕上块旧银表,听到脚步声时回头,看到灰发的“女子”朝自己走来,眼底瞬间漾开笑意,却又很快敛了去——在这街上,他们只能是“张小姐”与“苏公子”。
“今天怎么穿这么素?”苏新皓接过他手里的包,指尖不经意触到他的手背,像触到团温热的云。
“料子舒服。”张极的声音刻意放柔,带着点刻意模仿的闺秀腔,“你呢?课上完了?”
“嗯,教授讲的《新青年》社论,倒是有趣。”苏新皓与他并肩走着,刻意保持着半臂的距离,目光却总忍不住往他灰发上飘。那颜色像被月光洗过,在阳光下泛着奇异的光泽,让他想起第一次在画展上见到张极的样子——穿件月白色旗袍,站在《睡莲》前,背影单薄得像幅水墨画。
他们的相识带着点荒唐。张极偷溜出张家看画展,被几个地痞缠上,是苏新皓冲上来解围,嘴里喊着“这位小姐别怕”,后来才发现“小姐”喉结处有块浅浅的凸起。
“原来你是……”苏新皓当时惊得说不出话,脸颊红得像要烧起来。
张极倒坦然,扯了扯旗袍的开叉:“男儿身,爱穿女装,不行么?”
那时苏新皓才知道,这灰发的“小姐”,竟是实业家张啸林的独子。而更让他心惊的是,自己见惯了大家闺秀的温婉、新派女性的飒爽,偏偏对这个穿女装的少年,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深秋的雨下得缠缠绵绵。张极坐在苏新皓的公寓里,看着对方给自己煮姜汤。公寓很小,墙上贴满了进步刊物的剪报,空气里有墨水和煤炉的味道,比张家的雕梁画栋更让他心安。
“少喝点,你胃不好。”苏新皓把姜汤递给他,指尖碰了碰他的洋装领口,“这料子不防水,湿了该难受了。”
张极捧着搪瓷碗,看着他低头收拾湿掉的伞,突然说:“苏新皓,我们这样,是不是不对?”
苏新皓的动作顿住。窗外的雨敲打着玻璃,像敲在两人心上。他转过身,看着张极灰发下那双清澈的眼,喉结动了动:“哪里不对?”
“你是苏家长公子,要娶亲生子的。”张极的声音低了下去,“我是张家的儿子,穿成这样跟你待在一起……要是被人发现了,你会被戳脊梁骨的。”
民国的风再新,也吹不散骨子里的规矩。两个男子相爱,是要被浸猪笼、被乱石砸死的。他可以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却不能让苏新皓跟着他一起,被钉在耻辱柱上。
苏新皓走过来,蹲在他面前,仰头看着他:“极极,你听我说。”他第一次叫他的小名,声音带着点颤抖,“我不管什么规矩,也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只想……”
他没说完,张极突然伸手捂住他的嘴。灰发垂下来,遮住两人的眉眼,空气里只剩下彼此的呼吸,混着姜汤的暖意。
“别说。”张极的声音发哑,“说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苏新皓握住他的手腕,掌心滚烫。他知道张极在怕什么,怕张家震怒,怕苏家施压,怕这乱世里,连这点偷偷摸摸的喜欢都留不住。可他不怕。他见过学生运动里流的血,见过报纸上呼吁自由的文章,他总觉得,爱一个人,本就不该分什么男女。
***变故来得比想象中快。张老爷不知从哪听说了风声,把张极锁在阁楼里,断了他与外界的联系。窗户被钉死,镜子被砸碎,连他最爱的那几件洋装,都被扔进火盆里烧得干干净净。
“你是张家的儿子!不是供人取乐的戏子!”张老爷的拐杖敲得地板咚咚响,“我已经给你定下了李家的小姐,下个月就成亲!”
张极坐在冰冷的地板上,看着火盆里跳跃的火苗,灰发乱糟糟地贴在脸上。他没哭,只是觉得心口空落落的,像被剜去了一块。他想起苏新皓公寓里的煤炉,想起对方给自己煮的姜汤,想起那句没说完的话,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空荡荡的手心。
苏新皓找不到张极,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去张家门口等了三天三夜,只等到管家一句“我家小姐病了,不见客”。直到第七天夜里,一个小丫鬟偷偷塞给他张纸条,上面是张极潦草的字迹:“勿念,各自安好。”
苏新皓捏着纸条,指节泛白。他怎么可能“勿念”?他知道张极被关起来了,知道那句“安好”是假的。那天夜里,他揣着把水果刀,竟想硬闯张府,却被门房拦了下来,打得鼻青脸肿。
“苏公子,醒醒吧。”门房叹着气,“您和我们‘大小姐’,本就不是一路人。”
***张极成亲那天,上海下了场雪。他被迫换上西装,剪了多年的灰发,镜中的少年眉眼清秀,却像被抽走了魂魄。李家的花轿停在门口,唢呐吹得震天响,他却望着窗外,好像能透过漫天飞雪,看到圣约翰大学的梧桐道,看到那个穿白衬衫的少年。
拜堂时,他突然挣脱喜娘的手,疯了似的往门外跑。宾客哗然,张老爷气得当场晕过去。他赤着脚跑在雪地里,新鞋跑丢了一只,脚踝被碎冰割得鲜血淋漓,却好像感觉不到疼。
他不知道要去哪,只知道不能嫁给李家小姐,不能忘了苏新皓,不能让那些藏在洋装下的喜欢,就这么被埋进坟墓里。
跑到霞飞路时,他撞见个熟悉的身影。苏新皓站在法国梧桐下,穿着件旧大衣,手里捧着束腊梅,看到他时,眼睛瞬间红了。
“你来了。”苏新皓的声音冻得发颤,“我等了你一天。”
张极看着他,突然笑了,眼泪混着雪水往下掉:“我没嫁人。”
“我知道。”苏新皓走上前,把腊梅塞到他怀里,脱下大衣裹在他身上,“我带你走。”
“去哪?”
“去南京,去武汉,去任何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苏新皓握住他的手,掌心的温度透过冰冷的指尖传过来,“我养你,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留长发就留长发,再也没人能管我们。”
张极看着他眼里的光,像看到了乱世里唯一的星。他点了点头,任由苏新皓牵着他,往火车站的方向走。雪落在他们的发上、肩上,像撒了把碎盐,却盖不住两人相握的手上,那点滚烫的温度。
后来有人说,张家那位“大小姐”跟着个穷学生跑了,张老爷气得大病一场;也有人说,在南京的街头见过个灰发的“女子”,身边总跟着个穿学生制服的青年,两人手牵着手,在秦淮河畔的月光下,笑得比糖还甜。
民国的风依旧吹着,带着硝烟与新思想的味道。他们的爱或许见不得光,或许要在颠沛流离中藏藏躲躲,但只要能牵着彼此的手,穿过这乱世的风雪,那袭灰蓝色的洋装,那头雾一样的灰发,便都是值得的。
就像苏新皓在火车上对张极说的:“极极,别怕。等到这世道变了,我们就能光明正大地站在一起,你穿你的洋装,我穿我的制服,再也不用躲了。”
张极靠在他肩上,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墨水味,点了点头。窗外的月光照进来,落在他新长出来的灰发上,像撒了层碎银。他知道前路漫漫,却也知道,只要身边有这个人,再难的路,也能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