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对于自然科学的真理无需实践来检验,也成立。这一观点的驳论。
首先,历史证明,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里不再进行过多论证。从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来看这一观点是显然错误的。并且人类对于自然科学真理的界定尤其重要的是可证实性。也就是可以实践而检验的。如果反说他无需用实践来检验,那反倒是矛盾。那么自然这一观点是完全错误了。
并且在此,我们将实践界定为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直接实践便是可以通过人类的个体直觉的感受到,间接实践则是利用逻辑推理控制变量转换等方法进行间接的行为。
其次,我们探究自然科学的真理,实质上同理,于数学真理的探究。数学真理的探究是也是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先有公理,再通过人类的逻辑推纳与演绎方可得定理。公理的界定是不需要多说的,而类似于自然科学,也是同样由公理出发,自然在于定律。而定律也需要其实践去证实,比如进行可观测的、可被验证的实验等等。在过程中或许运用转化法控制变量法等等,但其最终目的都是通过实践来确认其结论的有效。由此而言,真理之诞生,不可脱离实践。真理与实践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
再者,我们从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来看。任何科学的真理都是阶段性的,同样具有进步性与局限性。如对于光的认知这一历程就可以看出,由欧式几何拓广到黎曼几何也是一样,再比如,可以类比哥德尔不完备定理来体会这一形式。
凡科学真理,必定存在其时代的局限性,也必有其时代的进步性。都需经过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如果说凭借现有的自然科学而得到的所谓真理除非完全绝对的正确,才可以说是不需实践。但同样,这样的说法也是矛盾的。因为第一个就是纯粹假设,是形而上学的,人类所得真理必定具有人类的主观性,也就是局限性,是一个无限接近的过程。我们当然不否认真理的确是客观且绝对的,但我们所讨论的真理,往往是人类所能认知到、所能够描述到的。第二,所讨论到的是人类所认知到与描述到的,则必须通过实践去进一步检验其真理的有效性。人类不可以通过除实践之外的其他方式检验真理的有效性。
再比如,我们谈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有人会说是先有理论,再去有天文学的相关去证实,所以是不符合我上述所说的。但其实相对论的出现也赖于数学,况且其规律是在那个特定的时代,相对于先进。其经过猜想到逻辑,推演与归纳均成立,所以再到最后所进行的实践去验证结果也必然存在合理的地方。但是,如上所说的,相对论同样也具有其的局限性和进步性。它的进步性体现在于它的理论自洽,并且有效地预测到了某些天体的存在,比如黑洞。但其结果仍是间接实践的一个综合体现,只是通过实践而积累得到的另一个待实践的结果罢了。同样,它的进步性也体现在对于牛顿经典体系的审视是独到的。而其局限性则关系较为前沿物理学的相关理论,极为典型的有量子力学。
综上所述,自然科学所得到的一些真理可以不通过实践而成立,实质上是完全错误的。不过最后,如果我们来看到这一句话的所谓“成立”,却没有对错之分,因为谬论在谬论之下仍然成立,真理在谬论之下仍然不成立。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