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尚未散尽,天际只晕开一抹极淡的鱼肚白,像被清水稀释过的颜料,沾着几分凉意。莫家尧的车驶出公寓林荫道,车轮碾过沾着露珠的梧桐叶,发出轻微的“沙沙”声,叶片上的水珠溅起,落在车身上,留下细碎的湿痕。他穿着深灰色休闲西装,内搭白色棉质衬衫,领口随意地敞着两颗扣子,是小殊说“这样不那么严肃”,他便记在了心里。副驾上的亚麻购物袋印着浅棕色格纹,里面装着新鲜的食材——这是他第一次为了私事缺席集团例会,心里既有些忐忑,怕耽误工作,又带着期待,想给小殊一个惊喜。“她最近总说想吃家常菜,今天一定要让她尝尝我的手艺,”他在心里想着,嘴角不自觉地弯了弯,眼前浮现出小殊吃到好吃的东西时,眼睛亮晶晶的模样,像只满足的小猫。
超市生鲜区的冷柜泛着柔和的白光,照亮码得整齐的肋排与鲜蔬。冷柜上方的吊牌写着“当日新鲜”,字体是可爱的卡通样式,吸引了不少顾客。莫家尧指尖拂过裹着保鲜膜的肋排,肉质鲜红,带着新鲜的光泽,他仔细捏了捏,确认肥瘦均匀,才放进购物篮。目光落在鲜绿的西兰花上时,脑海里浮现出小殊穿着浅薄荷绿衬衫的模样,衬得她脸色格外白皙,连带着西兰花都显得格外顺眼。他还买了新鲜的鲈鱼、虾仁和菌菇,心里盘算着:红烧肉要选带皮的肋排,炖得软烂才好吃;虾仁要挑个头均匀的,清炒最能保留鲜味;再用菌菇和红枣熬汤,清淡又滋补,都是她可能喜欢的口味。结账时,他还特意绕到甜品区,买了一盒草莓蛋糕——绮雯生前最爱的饭后甜点。
上午九点的阳光透过厨房百叶窗,在浅棕色实木地板上投下细碎的光影,像撒了把金粉,随着阳光移动缓缓晃动。厨房的瓷砖贴着浅米色的花纹,是绮雯特意选的,说“干净又温馨”。久违的烟火气从玻璃窗缝里溢出来,混着番茄的酸甜与生姜的辛香,漫过客厅的米白色地毯,将清冷的空间染得温热。小殊披着米白色针织开衫,领口绣着细巧的珍珠串,是莫家尧送的,她很喜欢,第三次踮着脚往厨房探——她看着莫家尧系着深蓝格子围裙忙碌的背影,围裙上还沾了点面粉,像个笨拙的大厨,心里既感动又有些不安:“莫哥哥平时工作那么忙,还要为我做饭,会不会太辛苦?”她想起自己失忆前,好像也有人这样为她做饭,厨房也是这样充满烟火气,可具体是谁,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只留下一阵模糊的暖意。刚要伸手去够流理台上的青花瓷碗——这是她最喜欢的碗,上面印着兰花纹,每次吃饭都要用它——就被一双温热的手按住手腕:“乖,回沙发上坐着。”莫家尧低头时,额前碎发扫过眉骨,遮住眼底的温柔,声音软得像浸了温水:“今天让莫哥哥给你露一手,保证不比餐厅的差。”
小殊乖乖退回客厅,电视里放着无声的草原纪录片,画面里的羊群像洁白的云朵,在绿色的草原上移动,可她的目光却总被厨房的身影勾走。看他笨拙地给鱼去鳞,手指捏着鱼鳞刀,指节绷得发白,连呼吸都放轻,生怕弄出太大声响;看他低头调整燃气灶的火候,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映得他侧脸格外柔和,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抬手擦汗时蹭上一点面粉,沾在深灰色西装袖口上,像只冒失的猫咪,可爱又可笑。她忍不住轻笑,心里暖暖的——这是她失忆后,第一次感受到这般真切的烟火气,像家的味道。客厅的茶几上,还放着她昨天看的插画集,翻开的那一页画着一只跳起来抬脚抓祈求的拉布拉多犬,很可爱,她特意折了角,想下次和莫家尧分享。
下午一点,最后一盘蒜蓉粉丝蒸虾端上桌,餐桌上铺着靛蓝色的棉麻桌布,上面绣着细碎的兰花纹,是小殊挑选的,她说“和碗很配”。六道菜摆得满满当当,热气腾腾,最中间那盘红烧肉尤其惹眼:浓油赤酱裹着肥瘦相间的肉块,表层泛着诱人的光泽,热气裹着焦糖与肉香,径直往人鼻尖钻,勾得人食欲大开。莫家尧给小殊盛了碗菌菇汤,用的是她喜欢的青花瓷碗:“尝尝这个,以前我妈妈总说,我做这道菜最像她的手艺。”话到嘴边,他忽然顿住——差点说漏嘴,这其实是绮雯喜欢的味道,她总说“妈妈做的汤最暖”,而小殊或许并不喜欢油腻的红烧肉。他想起绮雯吃红烧肉时,会把肥的部分挑给他,说“我只吃瘦的”,如今眼前的小殊,却对着红烧肉微微蹙眉,两个相似的人,终究还是不同。
小殊看着碗里的红烧肉,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蹙——浓郁的油脂香让她有些反胃,胃里像压了块石头,可看着莫家尧期待的眼神,他的深灰色休闲西装沾了些油烟味,却依旧笑得温柔,像等着被夸奖的孩子,亮晶晶的,她还是拿起筷子咬了一口。肉质软烂,酱汁甜咸适中,是无可挑剔的好味道,可胃里的不适感却越来越明显,像有东西在轻轻搅动。“好吃吗?”莫家尧期待地看着她,还想再夹一块给她,眼神里满是欢喜,像得到老师表扬的学生。小殊赶紧扒了一大口米饭,用米香压下喉间的不适,笑着点头:“好吃,莫哥哥做的真好吃。”她不想让他失望,更不想辜负他一上午的忙碌——或许是因为许久不下厨的生疏,他连切菜时都格外小心,怕切到手,还特意放慢了速度。
午后的阳光斜斜地洒进客厅,透过薄如蝉翼的米白色纱帘,在地板上织出一片朦胧的光斑,像层柔软的纱。微风从窗外吹进来,拂动纱帘,带着淡淡的花香——是楼下的玉兰花,开得正盛,香气清新。两人收拾完餐具,窝在浅灰色的布艺沙发里,小殊坐在最靠近莫家尧的位置,身上还披着他送的米白色针织开衫,距离不远不近,恰好能感受到他的气息,手里捧着一杯温热的蜂蜜柠檬水,用的是她喜欢的玻璃杯,杯壁上印着小小的拉布拉多犬图案,甜意顺着喉咙往下滑,暖到了心里。电视里放着老电影,画面里的男女主角正坐在梧桐树下说话,氛围安静又浪漫,像此刻的他们。
“莫哥哥。”她忽然轻声开口,声音软得像棉花糖,带着几分犹豫。
莫家尧低头看她,指尖轻轻揉了揉她的发顶,触感柔软,像揉着一团云朵,目光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怎么了?是不是累了?”他身上的深灰色休闲西装还没换下,带着淡淡的烟火气,是属于生活的味道。
小殊坐直身子,手里的玻璃杯被她攥得微微发烫,神情却格外认真,像做了重大决定:“我想跟你商量件事。”她顿了顿,像是鼓足了勇气,声音里带着坚定:“我想把主卧还给你,你总睡书房太委屈了;还有……我想出去找份工作,不想再一直依赖你。”她穿着的浅薄荷绿衬衫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眼底满是对独立的渴望——她不想再一直依赖莫家尧,想有自己的价值,也想为这个“家”做点什么,而不是像个只会添麻烦的累赘。她想起自己失忆前,好像也有一份喜欢的工作,每天都很充实,可具体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只留下一阵模糊的成就感。
莫家尧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眉头不自觉地蹙起,指节无意识地收紧,连握着杯子的手都加了力道:“主卧住得不舒服吗?是不是床垫太硬了?我明天就重新换一张,选你喜欢的软度。”他刻意避开了工作的话题,语气带着不易察觉的挽留,像怕失去什么:“工作的事不急,等你身体完全好了再说,不差这几天,我养得起你。”他怕她出去受委屈,外面的世界太复杂,她连自己的过去都记不清,怎么应对;更怕她有了工作,就会慢慢离开自己——这份依赖,他其实早已习惯,甚至有些贪恋,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让他不再孤单。
“不是不舒服,可那本来就是你的房间。”小殊坚持道,眼神亮得像星星,带着不容拒绝的倔强:“我知道你能养得起我,可我不想做只会依赖你的人。我想有自己的事做,不想一直躲在你的保护下。”她看着莫家尧眼底的失落,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却还是没松口——她知道,只有独立,才能真正站稳脚跟,而不是永远活在他的庇护下,做一个没有自我的“替身”。她想起梦里那个模糊的身影,好像也对她说过“要勇敢”“要独立”,只是声音太轻,听不真切。
莫家尧看着她坚定的眼神,像看到了一株迎着风生长的小树苗,倔强又可爱,带着蓬勃的生命力。他沉默了几秒,终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动作轻柔,语气里满是纵容:“好,依你。主卧你想什么时候换就什么时候换,工作的事我们慢慢找,不着急,我会帮你留意合适的。”他心里既骄傲又不舍——她像株迎着风生长的小树苗,越来越坚韧,可他却有些舍不得她离开自己的保护,怕她被风雨打垮。他想起绮雯以前也总说“要独立”,可她终究还是没来得及完全长大,如今小殊的倔强,让他既欣慰又心疼。
小殊瞬间雀跃起来,像只挣脱了束缚的小鸟,蹦蹦跳跳地冲进主卧换床单。她穿着的浅薄荷绿衬衫裙摆随着动作轻轻晃,像片跳动的叶子,没过多久,就听见里面传来换床单的窸窣声,接着又传来她哼着的小调,不成章法,却格外欢快,像洒满了阳光。莫家尧靠在书房门口,看着她抱着换下来的米白色床单被罩跑出来,脚步轻快得像踩着云朵,脸上满是笑意,眼睛亮晶晶的,像盛着星光。“莫哥哥,我帮你收拾书房吧!”她不等莫家尧回答,就已经推门走了进去,像只好奇的小松鼠,探索着新的空间。她的浅薄荷绿衬衫在书房的暖光里,显得格外清新,与满室的墨香格外和谐。
这是小殊第一次仔细打量这间书房。房间比她想象中宽敞,外间的书架从地板顶到天花板,摆满了精装书,书脊泛着深浅不一的墨色光泽,阳光落在上面,像藏了无数个故事;里间是休息室,还带着独立卫浴,收拾得干净整洁,连被子都叠得方方正正,铺着浅灰色的被单,透着主人的严谨。她的目光忽然被靠窗的案桌吸引——桌上铺着米白色的羊毛毡,质地柔软,能保护宣纸不被刮破;砚台是深褐色的端砚,上面还残留着干透的半池墨汁,凝固的墨痕倔强地蜷缩着,像没说完的话;旁边摆着的湖笔、宣纸、镇纸,一应俱全,镇纸是浅青色的玉石材质,上面刻着细巧的兰花纹,透着淡淡的文雅。不知为何,看到这些东西时,她的心跳忽然加快,一种奇妙的熟悉感从心底涌上来,像久违的老朋友在打招呼,让她忍不住想靠近——模模糊糊的,仿佛自己也曾经这样坐在案前,握着笔在宣纸上书写,墨香萦绕鼻尖,安静又惬意,可具体是什么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她不由自主地走过去,指尖轻轻拂过宣纸的纹理,触感细腻光滑,动作自然得仿佛做过千百遍。接着,她拿起砚台边的水滴,是个小巧的白瓷莲花造型,花瓣精致,往砚台里加了点水,又拿起墨锭,是深黑色的徽墨,上面还刻着细巧的“松烟”二字,顺时针慢慢研磨。墨锭与砚台摩擦,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墨香渐渐在空气里弥漫开来,带着岁月的厚重,让人心神安宁。她穿着的浅薄荷绿衬衫沾了些墨香,竟格外和谐,像从古代画卷里走出来的仕女。
莫家尧刚走进来,就看见她站在案桌前,左手按纸,右手执笔,笔尖轻蘸墨汁,手腕微微一扬,动作流畅得像幅画。墨汁在宣纸上晕开,笔画舒展如流云,一行娟秀的行书跃然纸上——“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字迹里带着淡淡的怅惘,却又透着从容,笔力沉稳,章法严谨,绝非一日之功。他心头猛地一震,脚步顿在原地,像被钉住了——这手字绝不是初学者能写出来的,和绮雯讨厌练字的模样截然不同。绮雯最不喜欢他书房里的这个陈设,但也能理解莫家尧因怀念从小跟在爷爷身旁陪爷爷练习书法的情感,以前她总说“写字太无聊”,每次被逼着练字,都会偷偷在宣纸上画小鸭子,连握笔的姿势都歪歪扭扭,而小殊却能写出这样好看的字,她们明明有着相似的眉眼,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爱好与天赋。
“莫哥哥,你看!我居然会写毛笔字!”小殊举起写好的宣纸,眼底闪着惊喜的光,像发现了新大陆,语气里满是雀跃,“我以前学过吗?你怎么从没告诉过我,我还有这样的本事?”她看着自己的字迹,心里既好奇又兴奋,指尖轻轻拂过墨痕,能感受到纸张的粗糙与墨汁的厚重,这种熟悉感越来越强烈,像要冲破记忆的闸门。
莫家尧这才回过神,赶紧走上前,伸手摸了摸后脑勺,脸上露出几分讪笑,带着不易察觉的慌乱:“这些日子光顾着照顾你养伤,忙得忘了告诉你。你以前很喜欢练字,还得过奖呢,写得比现在还好,当时你还跟我炫耀来着。”他只能顺着话往下说,怕说出真相会让她困惑,更怕打破这份难得的平静。他看着小殊浅薄荷绿的衬衫,总觉得这样安静练字的她,才是真实的模样,不是任何人的替身,只是小殊自己。
“是吗?”小殊低头看着宣纸上的字迹,嘴角弯起甜甜的弧度,眼里满是欢喜,没有丝毫怀疑,像完全相信了他的话。她的指尖轻轻拂过字迹,带着珍视,心里满是欢喜——原来自己以前还有这样的爱好,或许这就是她与书法的缘分,是她未曾被遗忘的过往留下的痕迹。
莫家尧暗暗松了口气,指尖却悄悄攥紧了,掌心沁出细密的汗。他望着小殊认真欣赏字迹的侧脸,阳光落在她浅薄荷绿的衬衫上,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让她的轮廓显得格外温柔。眼前这个会写毛笔字、喜欢安静的女子,与他记忆中那个活泼跳脱、爱闹爱笑的“绮雯”,截然不同,像两朵开在不同季节的花——一朵热烈张扬,一朵温柔内敛,却同样动人。小殊的身上,似乎藏着许多他还没发现的秘密,像蒙着一层薄雾,等着他慢慢揭开,也等着她自己慢慢找回。
夕阳渐渐西沉,橘红色的晚霞透过窗户,洒在书房里,将一切都染成温暖的颜色,连空气中的墨香都似被染上了暖意。墨香与书香交织在一起,弥漫在空气里,静谧而美好。小殊正踮着脚整理书架上的书,她的浅薄荷绿衬衫在暖光里格外显眼,偶尔会回头问他某本书该放在哪里,声音清脆得像风铃,带着鲜活的气息:“莫哥哥,这本《简爱》应该放在哪里呀?可以放在这里吗?”
莫家尧靠在门框上,静静地看着她,眼底满是温柔。他忽然意识到,这些日子,他一直在努力拼凑那个被他虚构出来的“绮雯”,想把小殊变成他记忆里的模样,却忽略了她本身的鲜活。可现在,他正在一点点失去那个虚幻的影子,却也在一点点认识真实的小殊——会因为不喜红烧肉却不直说的体贴,会坚持要自己工作的倔强,会写一手好字的温柔,这些都是独属于她的特质,不是任何人的替身。她穿着浅薄荷绿衬衫安静练字的模样,比任何记忆都更鲜活,更值得珍惜。
晚风从窗户吹进来,拂动案桌上的宣纸,墨痕轻轻晃动,像在回应他的思绪。莫家尧的心里忽然变得柔软起来,他想,或许这样也很好。比起抓住过去的幻影,珍惜眼前这个鲜活的小殊,认识她真实的模样,尊重她的选择与天赋,才是对这段缘分最好的尊重,也是对自己过往的和解。而小殊还不知道,这份突如其来的书法天赋,或许就是她找回记忆的钥匙,藏着她未曾被遗忘的过往,等着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为她打开记忆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