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俪辞牵着念周的手,刚踏进周睇楼的门槛,就听见一道熟悉又有些陌生的声音从靠窗的位置传来,带着几分戏谑,又藏着点不易察觉的熟稔。
“唐老板还是老样子,牙尖嘴利。连我都不认识了?”
他脚步一顿,下意识抬头望去。只见那张他曾与方周常坐的桌子旁,坐着个身着青灰色长衫的男子,手里正把玩着一只青瓷茶杯,眉眼间带着几分疏懒,嘴角勾着浅浅的笑。阳光落在男子发间,映得他耳后那道浅淡的疤痕格外清晰——那是当年一起在破庙护着孩子时,被歹人砍伤留下的痕迹。
“沈青?”唐俪辞愣了愣,才慢慢认出对方。沈青是方周生前的好友,当年他们三人常一起在周睇楼喝茶,沈青总爱逗他,说他“年纪轻轻,嘴却比陈年普洱还涩”,后来方周走后,沈青便去了外地,这一晃,竟已有五年未见。
沈青放下茶杯,笑着站起身,目光在唐俪辞身上转了一圈,又落在他身边的念周身上,眼底多了几分暖意:“怎么,真把我忘了?当年是谁被我堵在破庙后巷,吵着要跟我比谁认的草药多,结果把车前草当成狗尾草的?”
这话一出,唐俪辞眼底的疏离瞬间散去,涌上几分哭笑不得的无奈。他牵着念周走上前,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语气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熟稔:“少提当年的事。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回来看看老朋友,顺便……看看你把方周的念想守得怎么样。”沈青的语气轻了些,目光扫过唐俪辞鬓边的几缕银丝,又看向念周——孩子正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眉眼间竟有几分方周的温和,“这就是你收养的孩子?叫念周,对吧?方周走之前,还跟我提过,说要是以后有机会,想帮你一起养个孩子,教他读书识字。”
唐俪辞的心轻轻颤了颤,伸手摸了摸念周的头,轻声道:“嗯,他叫念周。这些年,我教他读书,也教镇上的孩子读《三字经》,就像当年方周做的那样。”
“我知道。”沈青端起茶壶,给唐俪辞倒了杯茶,茶汤清澈,还是当年他们常喝的雨前龙井,“我回来这几天,去破庙看过了,屋顶补好了,木桌也添了新的,孩子们都跟我夸你,说唐先生温柔,讲书也好听。方周要是知道,肯定会高兴的。”
念周听到“方周叔叔”,眼睛亮了亮,拉了拉唐俪辞的衣袖,小声问:“爹爹,这位叔叔认识方周叔叔吗?他能不能给我讲方周叔叔的故事呀?”
沈青闻言,忍不住笑了,伸手轻轻揉了揉念周的头发,语气温和:“当然能。当年我和你爹爹、方周叔叔,经常一起在这周睇楼喝茶,你方周叔叔最疼你爹爹了,有好吃的总先给你爹爹留着,你爹爹要是受了委屈,你方周叔叔第一个不答应……”
唐俪辞坐在一旁,听着沈青讲起从前的事,看着念周听得入迷的模样,又看了看窗外——阳光正好,楼外的行人来来往往,一切都平和而温暖。他忽然觉得,方周从未离开,他的念想,不仅被自己守着,还有沈青这样的旧识记着,以后,还会被念周,被更多的人记着。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味清甜,还是当年的味道。原来,有些情谊,有些念想,从来都不会随着时间消散,它们会藏在熟悉的地方,等着旧人归来,等着新人倾听,然后,一直一直,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