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尘起
帐外的羯鼓声震得烛火发颤时,我正盯着铜镜里那张臃肿的脸。鼻直口阔,眼窝带着胡人的深凹——这副皮囊,长安城的世家子弟见了要掩鼻,可唐玄宗见了,却要笑着赐我铁券,杨贵妃见了,要把我裹进襁褓唤“禄儿”。
他们总说我是“营州杂胡”,却没人问过我“轧荦山”这个本名的意思。突厥语里,那是“战斗”的代称。我爹是粟特商人,早死在丝绸路上,娘是突厥巫女,在部落里靠占卜换口饭吃。七岁那年部落散了,我跟着娘改嫁,才冒了安姓,从“轧荦山”成了“安禄山”。后来娘也没了,我在营州的互市上混饭吃,靠通晓粟特、突厥、契丹和汉话,当起了撮合交易的牙郎。那些中原商人看我的眼神,和看市集里拉车的骆驼没两样,骂我“胡狗”,扔我发霉的饼子。那时候我就懂了,胡人在唐土,要么像蝼蚁般活着,要么把那些高高在上的人,踩在脚下。
三十岁那年,我投了幽州节度使张守珪。他见我骁勇,让我当捉生将,还收作养子。我带着几个人就能擒回契丹的探子,战功攒了一摞,可背地里,还是有人嚼舌根:“一个胡儿罢了,不过会些蛮力。”我咬着牙往上爬,把搜刮来的珠宝一车车送进长安,贿赂那些宦官和朝臣。他们收了我的好处,便在玄宗面前替我美言,说我“忠勇可嘉”。
第一次面圣时,我故意让肚子垂得更显眼,走路摇摇晃晃。玄宗笑我臃肿,我忙叩首:“这都是陛下的恩宠,臣恨不得把心都掏出来给陛下装着。”他果然大悦,让我在殿上跳胡旋舞。我穿着锦袍转起来,三百斤的身子竟比伶人还轻快,杨贵妃笑得花枝乱颤。后来我索性求她收我为养子,入宫先拜母再拜父,玄宗问起,我就说:“胡人向来重母轻父,臣不敢忘本。”这话哄得他们开怀,却没人知道,我夜里梦见的,是突厥草原上娘为我跳的祈神舞,不是长安宫里的嬉戏。
十年间,我从平卢节度使做到三镇节度,手握十五万大军。长安城里的赏赐堆成了山,杨贵妃亲手为我洗三的锦襁褓,我至今藏在箱底——那不是恩宠,是我忍辱的凭证。杨国忠天天在玄宗面前骂我反贼,可他忘了,若我只想富贵,守着三镇之地便够了。我要的,是让那些曾欺辱我的人看看,一个“胡儿”能站到何等高度;是让这强盛的大唐,尝尝被铁蹄踏碎的滋味。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我在范阳竖起反旗。六万铁骑踏过黄河时,沿途的唐军望风而逃。那些曾经骂我“胡狗”的官员,跪在路边求饶,我让士兵割了他们的舌头——既然不愿好好说话,不如不说。次年六月,我攻入长安,玄宗带着杨贵妃逃了,皇宫里的珍宝被我的部下搬空,可我站在太极殿上,却想起当年在互市上,那个连一块热饼都吃不上的轧荦山。
后来我在洛阳称帝,国号大燕。有人骂我“反贼”,说我毁了盛唐的太平。可他们忘了,是谁把胡人当草芥?是谁一边赐我恩宠,一边在背后骂我“异类”?我本就不是中原人,大唐的太平与我何干?我只是要拿回本该属于我的尊荣,要让这天下人知道,胡人也能坐上龙椅。
帐外的鼓声停了,传来士兵的禀报:“陛下,唐军退了三十里。”我扶着案几站起来,肚子上的肥肉晃了晃。铜镜里的胡人脸庞,在烛火下泛着冷光。或许有一天我会败,会被史书骂作“逆胡”,但那又如何?至少我让长安的宫墙沾过胡尘,让玄宗知道,他眼中的“禄儿”,从来不是任人摆布的奴才。
风从帐口灌进来,带着战场的血腥气。我摸出腰间的粟特弯刀,刀鞘上的“光明”二字(安禄山本名“禄山”为粟特文“光明”之意)在灯下闪着光。这把刀,是爹留下的唯一念想。爹,娘,你们看,你们的轧荦山,终于让这天下,记住了胡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