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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猛校尉典韦

趣谈三国正史人物

哥们儿,今天咱们不聊那些运筹帷幄的帅才,也不谈那些割据一方的诸侯,就来唠一个最纯粹、最滚烫的汉子——典韦。

如果说三国是一部宏大的史诗,那典韦就是其中最短促、最爆烈的一个音符。他像一道闪电,骤然照亮夜空,又瞬间熄灭,但那一刻的光华和雷鸣,足以让所有人胆战心惊,永生难忘。

他不是将军,没指挥过千军万马;他不是谋士,没定过什么安邦之策。他这一辈子,就干好了一件事——给曹操当保镖。但他把这活儿,干成了千古绝唱。

典韦的出场,就带着一股子江湖草莽的烈性。他是陈留人,标准的关东大汉。他最初的老板是张邈,后来跟了赵宠。当时军中的牙门旗又长又重,没人举得动,典韦一只手就给它搞定了,惊掉众人下巴。这力气,已经不是猛了,是有点非人类。

后来他跳槽跟了夏侯惇,屡立战功,这才被曹操看中。曹操当时正在创业初期,急需这种能打能扛的猛人,于是把他要过来,任命为自己的贴身警卫队长(都尉)。从此,典韦的命运就和曹操死死绑在了一块儿。

说他非人类,真不是夸张。他用的家伙事儿是啥?一双八十斤重的大铁戟!这分量,搁现在等于拎着两袋水泥打仗,还得舞得虎虎生风。他还有个招牌动作——“五步飞戟,一击必中”。两军对垒,他随身还带十几支小戟,离着五步远,甩手一扔,说打你左眼,绝不碰你右眼眉毛。这精准度,简直是古代版的人形狙击枪。

最显能耐的一次,是曹操和吕布在濮阳干仗。曹操夜袭吕布别寨,天亮时没撤利索,被吕布亲自带兵追上了。吕布的骑兵嗷嗷叫地冲过来,形势危急。曹军赶紧临时招敢死队,典韦第一个站出来,带着几十个兄弟,人人穿着两重铠甲,扔掉盾牌,就拎着长矛撩戟往前冲。

典韦对左右说:“虏来十步,乃白之。”手下喊:“十步矣!” 他又说:“五步乃白。” 手下慌了,大喊:“虏至矣!” 只见典韦“手持十余戟,大呼起,所抵无不应手倒者”。他抄起小戟,一边扔一边往前怼,吕布军愣是冲不破他这堵人肉城墙。就靠着他这玩命劲儿,曹操才撑到援军来,捡回条命。

这一仗打完,曹操直接升他当“校尉”,让他统领自己的亲兵数百人。这数百人,是曹操的命根子,交给典韦,就是把命交给了他。

典韦这人,不光猛,还特别实在,忠心耿耿。《三国志》说他“性忠至谨重”,白天守着曹操,一站就是一天,晚上睡在曹操大帐旁边,很少回自己窝。他饭量极大,好酒肉,曹操就喜欢他这点,每次聚餐,都让他放开了造,大鱼大肉管够。他用的那把大铁戟,就立在营门口,曹操每次路过,都指着它对别人说:“此吾樊哙也。”把他比作刘邦身边最猛的保镖樊哙,这是顶格的夸奖了。

在曹操心里,典韦可能比很多谋士将领都更让他安心。谋士会耍心眼,将领会有私心,但典韦没有,他的世界很简单:你对我好,给我肉吃,给我酒喝,信得过我,那我就把命卖给你。这种纯粹,在勾心斗角的三国,太稀罕了。

然后,就是那场躲不过的宿命——宛城之战。

公元197年,曹操征讨张绣,张绣投降。本来事儿都快平了,结果曹操老毛病犯了,把张绣的婶婶(张济遗孀)给纳了。张绣觉得受了奇耻大辱,突然反水,奇袭曹营。

这场偷袭太突然了,曹操毫无准备,被打得措手不及。他赶紧骑上儿子曹昂让出来的“绝影”马逃跑。是典韦,带着十几个亲兵,死死挡在营门,挡住了张绣潮水般的军队。

这场面,想想就悲壮。典韦手持长戟,左右横击,一戟下去,连人带枪都给干断。他手下那十几个人也全拼光了。典韦自己身被数十创,还短兵相接,抓着两个敌兵当武器抡起来打,把张绣的兵吓得不敢上前。

可他终究是血肉之躯,伤太重了,“瞋目大骂而死”。他死了好半天,张绣的兵才敢凑过去看。曹操因此得以逃脱,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还有那匹宝马“绝影”,都折在了这场乱军之中。

曹操逃到安全地方,听说典韦战死,哭得不行。他后来专门派人偷回典韦的遗体,厚葬了他。每次经过典韦的墓地,都要亲自去祭奠。他哭曹昂、曹安民时都没这么伤心,唯独对典韦,“每临祀,辄唏嘘,不能自已”。

他对诸将说:“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 这话听着有点无情,但细品,是真伤心到极点了。曹昂、曹安民是亲人,他们的死是家痛;而典韦的死,是为了救他曹操,是“吾非典韦,早死矣”的切肤之痛,更夹杂着无尽的悔恨(若不是自己贪色招祸,何至于此)。这份悲痛里,有对猛将的惋惜,更有对恩人的愧疚。

所以,哥们儿,典韦是谁?

他不是帅才,他是死士。他是乱世中最纯粹的一种力量——忠诚和勇武。他的一生,短暂得像一颗流星,但燃烧得极其绚烂。

他让我们看到,在那个充满算计和背叛的时代,依然有一种人,可以把“义”字看得比命还重。他不懂什么大道理,他认准了一个主公,就把自己活成了他最后的一道屏障。

读典韦,你会忘了权谋,忘了天下,你只会记得那个在宛城营门前,浑身是血,拄戟而立,怒目圆睁,直到生命最后一刻还在咆哮的巨人。他用自己的死,诠释了什么叫“士为知己者死”。

他像一块最纯粹的金子,沉甸甸的,不掺任何杂质。这样的汉子,哪怕只在历史中惊鸿一瞥,也足以让千年之后的我们,心潮澎湃,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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