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多接管袁朗曾经带过的小队那天,炊事班特意炖了红烧肉,是袁朗当年偏爱的口味。他夹起一块,软糯的肉汁在舌尖化开,却尝不出半分暖意,只觉得喉咙发紧,像有细沙在磨。
“队长,这红烧肉跟袁队在时一个味儿。”新兵小李凑过来,眼里满是崇拜,“听说袁队当年最疼你了,总给你留肉吃。”
许三多嗯了一声,放下筷子,起身走向训练场。阳光刺眼,他却觉得浑身发冷,仿佛又看见袁朗倚着栏杆,笑他“吃那么多还跑不动”,然后扔过来一瓶冰水,指尖不经意擦过他的手背,带着微凉的温度。
训练结束时,通讯兵递来一个包裹,没有寄件人,地址是当年的后方医院。许三多拆开,里面是一个磨损严重的战术笔记本,封面烫金的“袁”字已经褪色。
他坐在看台上,一页页翻开。前面是密密麻麻的训练计划、战术推演,字迹凌厉,和袁朗的人一样,带着不容置疑的锋芒。翻到中间,忽然出现几页潦草的字迹,是他熟悉的、袁朗偶尔会流露出的温柔。
“许三多,五公里又慢了十秒,罚他抄战术守则三遍——其实不用罚,他自己会跟自己较劲。”
“今天给炊事班说多留份红烧肉,那傻子训练完肯定饿坏了,手指磨破了还硬撑,看着心疼。”
“跨境任务,替他挡了一枪,没告诉他,怕他分心。这傻子,总想着保护别人,却不知道自己最让人放心不下。”
“矿洞任务前,想跟他说句话,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他还小,不该被这些牵绊。如果我没回来,希望他能好好活着,忘了我也好。”
最后一页,是一张小小的照片,是许三多刚进老A时拍的,穿着不合身的迷彩服,站得笔直,一脸懵懂。照片背面,是袁朗的字迹,力透纸背:“我的傻子,要一直往前走,别回头。”
许三多的手开始发抖,笔记本掉在地上,照片滑了出来。他俯身去捡,指尖触到那行字,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砸在照片上,晕开一片水渍。
原来,袁朗什么都知道。知道他的笨拙,知道他的执着,知道他藏在心底的那份不敢说出口的喜欢。原来,那些不动声色的照顾,那些欲言又止的温柔,从来都不是他的错觉。
可这份迟来的明白,太痛了。
他把照片重新夹回笔记本,贴身放好,就像当年放着袁朗的照片一样。只是这一次,心口的疼不再是空洞的,而是被填满了,沉甸甸的,带着甜,也带着撕心裂肺的虐。
后来,许三多带队完成了一次又一次艰巨的任务,成为了老A的传奇。他身上有了袁朗的影子,冷静、果断,却也会在新兵犯错时,不像袁朗那样严厉批评,而是像当年袁朗对他那样,不动声色地给一次机会。
有人问他,为什么总带着那个旧笔记本。他只是笑笑,不说话。只有在深夜,他会一个人坐在看台上,翻开笔记本,指尖轻轻抚摸着那些字迹,仿佛还能感受到袁朗的温度。
“袁朗,”他轻声说,月光洒在他脸上,映出眼底的温柔与遗憾,“我没回头,一直在往前走。可我还是想你,很想很想。”
风穿过训练场,带着远处的蝉鸣,像是袁朗的回应,轻柔而遥远。
许三多知道,这份爱恋,会像笔记本上的字迹一样,永远不会褪色。它藏在他的骨血里,陪着他走过每一个日夜,带着甜,带着虐,也带着一份永恒的念想,直到生命的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