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清脆的鞭响像惊雷似的在草原上炸开,我只觉裙摆一阵发凉,低头就见藏青色的曲裾下摆被抽得粉碎,碎布片跟风里的蒲公英似的飘落在草地上,露出半截小腿——那小腿上还沾着早上拔草时蹭的泥点,在阳光下格外显眼。
周围瞬间静得能听见风刮过草尖的“沙沙”声。匈奴兵们脸上的嬉笑僵住了,眼神里从看热闹的玩味变成了错愕,连最开始吹浪调口哨的都闭了嘴,只直勾勾盯着我裸露的小腿;汉朝的护卫们更是大气不敢出,王虎握着刀的手关节发白,指节抵着刀鞘几乎要嵌进去,刘敬的脸白得像刚从雪堆里捞出来,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手里的折扇“啪嗒”掉在地上,也忘了捡。
可我偏不躲,脊背挺得笔直,像草原上倔强的芨芨草,眼神死死盯着马背上的冒顿——有本事你就真抽在我肉上,看你敢不敢担起“破坏和亲”的罪名!刘邦把我推出来当棋子,我倒要看看,你这草原狼王是不是真的敢毁了这盘棋!
冒顿显然没料到我这么硬气,深褐色的狼眼里闪过一丝诧异,那诧异快得像流星划过,随即又被惯有的暴虐覆盖。他手腕一扬,第二鞭带着更狠的劲风扫来,这次我没看清鞭子的轨迹,只觉腰间突然一紧,整个人被一股蛮力卷了起来,“咚”的一声撞在一个坚硬的胸膛上,鼻尖瞬间灌满了马奶酒的烈气与皮革的粗粝味,还有一丝淡淡的血腥气——那是常年握刀杀人的味道。
等我回过神,已经坐在了冒顿的马背上,被他的左臂紧紧圈在怀里。黑马的鬃毛蹭着我的手背,带着点温热的触感,马身的肌肉随着呼吸微微起伏。我终于能近距离看清他的模样,心里对“胡人”的刻板印象碎了大半——他不是史书里写的“面阔如盆、目露凶光”的野蛮人,反而生得周正,只是那股狠戾之气,比中原任何一个王侯都重。
国字脸的轮廓锋利如刀削,下颌线绷得很紧,像拉满的弓弦,没束的黑发披在背后,随风飘着,发梢还沾着点草屑,却丝毫不显邋遢,反而添了几分野性。皮肤是草原日晒雨淋出的深褐色,不是中原男人追求的白皙,却透着股悍勇的劲儿,脖颈处的青筋若隐若现,像潜伏的蛇,一看就是常年骑马射箭练出来的爆发力。最意外的是他的五官——没有西域胡人的高鼻梁深眼窝,眼窝浅浅的,眼珠是偏黄的狼眼色,此刻正盯着我,里面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有杀人如麻的冷冽,有久居上位的威严,可深处还藏着一丝未被世俗污染的纯净,像草原上刚融的雪水,一闪即逝。
下巴上满是黑色的直胡须,不是中原文人蓄的三缕须,也不是西域人的卷毛络腮胡,就这么随意地长着,又硬又密,根根如针,看着就扎手。他穿的黑色皮甲没系腰带,敞着领口,露出里面深灰色的羊皮短装,羊皮上还带着没刮干净的毛茬,下身是条宽大的死挡裤,裤腿堆在马靴上,靴筒上钉着铜钉,倒真像现代的哈伦裤,比中原男人的长袍方便骑马。皮甲的肩甲上还留着一道刀痕,是旧伤,边缘磨得光滑,显然是常年征战留下的印记。
“没有恐惧的味道。”他突然低下头,在我脸颊和脖子间轻轻嗅了嗅,声音低沉得像草原的闷雷,温热的气息扫过我的脖颈,让我浑身一僵。他的嗅觉比狼还灵,连情绪都能闻出来。
鬼使神差地,我抬起手,指尖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糙,比我在新疆摸过的老羊皮还糙,胡须尖扎得指尖发麻,皮肤上还沾着未干的汗液,带着太阳晒过的温度。没有想象中的腥膻味,只有常年征战的男人独有的“野气”,像刚从战场上回来的公狼。我忍不住“噗”地笑出声,心里嘀咕:还好老娘跟着牧民放过马、宰过牛羊,要是换个娇生惯养的汉家公主,早被这味儿熏晕了,哪还敢碰他。
我的手还没收回,冒顿的身体突然一僵,圈着我腰的胳膊猛地收紧,勒得我差点喘不过气,肋骨都快被他勒断了。他低头盯着我的手,眼神瞬间冷了下来,像淬了冰,声音里带着不容置疑的警告:“女人,你僭越了。”
在匈奴,平民触碰单于的身体就是死罪,更别说我一个“和亲公主”,还敢伸手摸他的脸。可我偏要反着来——对付这种野汉子,就得比他更野、更臊、更不怕死。
我突然踮起脚,胳膊一勾缠住他的脖子,仰起头就往他满是胡须的嘴上撞去。唇瓣碰到胡须的瞬间,扎得我生疼,像撞在荆棘丛上,可我没松,反而更用力地贴着他。周围瞬间炸开了锅——汉朝那边传来“呸!不知廉耻!”的唾骂声,刘敬气得跳脚,指着我半天说不出话,脸涨得像猪肝,王虎更是别过脸,脖子都红了,像是多看一眼都脏了眼睛;匈奴兵则吹起了更暧昧的口哨,还有人拍着马屁股叫好,用匈奴话喊着“单于好眼光!这汉女够烈!”。
我心里暗笑,面上却装作慌乱的样子,赶紧松开手,往后缩了缩,声音嗫嚅:“单……单于,我……我该回马车了。”见好就收,再作下去,真要把这野汉子惹毛了,可没好果子吃。他这种人,能杀父夺位,能把刘邦困在白登山,狠起来连自己人都不放过。
刚要翻身下马,冒顿突然猛地一拽缰绳,黑马吃痛,“咴咴”嘶鸣一声,前蹄高高扬起,差点把我甩下去。我吓得赶紧搂住他的脖子,身体失去平衡,整个人骑在了他的腰上,胸口紧紧贴着他的胸膛,能清晰地感受到他有力的心跳——沉稳、强劲,像草原下的惊雷,一下下撞着我的肋骨。
“呵。”
头顶传来一声极轻的笑,我抬头,正好撞见冒顿眼底的笑意——不是之前的冷笑、嘲笑,是带着点玩味和得逞的笑,像抓住猎物的狼,终于露出了獠牙。黑马慢慢落下前蹄,他的胳膊又圈了回来,这次更紧,几乎要把我揉进他的身体里,让我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能闻到他皮肤上更清晰的味道,马奶酒、皮革、血腥,还有阳光的味道。
“公主!你还不快过来!成何体统!”
后方传来刘敬气急败坏的呵斥,他估计是实在看不下去这“伤风败俗”的场面,声音都在发抖,带着哭腔。我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想从冒顿怀里挣出来,可刚动了一下,冒顿就扯了扯缰绳,黑马“嗒嗒”后退两步,背对着刘敬他们,把我严严实实地挡在怀里,像护住自己的猎物,不让任何人觊觎。
“不准回去。”他的声音贴着我的耳朵,带着马奶酒的热气,烫得我耳朵发麻,“汉朝的马车,配不上你。”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野汉子要干嘛?刚想问,就觉胸前一凉——他居然伸手扯住了我的衣襟,“刺啦”一声,粗布的衣襟被他撕得裂开,露出里面浅色的麻布内衬。没等我反应,他的唇就压了下来,不是刚才我主动的轻碰,是带着侵略性的啃咬,从我的嘴角一路往下,掠过脖颈,落在胸前的衣襟裂口处。他的牙齿很尖,偶尔会用力咬一下,像是在标记自己的所有物。
他的胡茬扎得我皮肤发疼,大手也不安分地探进我的裙摆,粗糙的指尖划过小腿,带着草原的凉意,却让我浑身发烫。周围的喧嚣仿佛都消失了,只剩下他沉重的呼吸声,还有黑马偶尔的响鼻声,以及草浪被风吹动的“沙沙”声。我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能看到他眼底越来越浓的欲望,那欲望像草原上的野火,要把我烧尽。
我没反抗,反而咯咯笑起来,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里带着点挑衅:“臊汉子,光在这儿啃有啥意思?让马跑起来,风里做才够劲!”我知道他是草原狼王,最吃激将法,越野的女人,他越感兴趣。
冒顿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我,狼眼里闪过一丝惊艳——估计是没见过我这么“不知廉耻”的女人,中原女子哪个不是三从四德、羞羞答答?随即又被更浓的欲望覆盖,那欲望里还掺了点征服欲。他双腿一夹马腹,黑马“唰”地冲了出去,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劈开草原的风,把刘敬他们的呼喊远远甩在身后,只留下一串尘土。
风在耳边呼啸,把头发吹得糊在脸上,我搂着冒顿的脖子,感受着马蹄踏在草原上的震动,心脏跟着一起狂跳。这不是在中原马车里的安稳,是带着生死未知的刺激,是我在现代从未有过的畅意,连之前被刘邦、刘敬算计的憋屈都散了大半。黑马跑得飞快,草浪在身下倒退,远处的丘陵越来越近,天空蓝得像一块没有瑕疵的蓝宝石,连空气都变得自由起来。
黑马跑了约莫半个时辰,在一座低矮的丘陵前停了下来。这里长满了黄色的野花,风一吹,花海起伏,像金色的波浪。冒顿翻身下马,又把我从马背上抱下来,却没放我落地,而是将我按在马背上,身体压了上来。他的吻比刚才更凶,从唇瓣到耳垂,再到胸前的饱满,牙齿偶尔会轻轻啃咬,留下一个个红印。大手也越来越往下,隔着裙摆揉着我的腿,动作野得像要把我拆吃入腹,喉咙里还发出低沉的喘息,像草原上求偶的狼王,带着原始的占有欲。
我能感受到他身体的变化,也能看到他眼底越来越浓的欲望。直到他的手快要探进裙摆深处,我才猛地推开他,坐起身整理被扯乱的衣襟,脸上还带着未散的潮红。
“你占了我便宜,老娘得讨回来。”我笑着,伸手就去扯他的羊皮短装。冒顿没反抗,就这么看着我,眼神里带着点戏谑,像是在看一只挑衅老虎的猫,看我能玩出什么花样。
羊皮短装的系带一松,就滑落在草地上,露出他黝黑的上身。没有现代男人靠蛋白粉催出来的虚胖肌肉,他的肌肉是块状的,紧实得像铁块,每一块都充满了爆发力。胸口的胸肌线条分明,随着呼吸微微起伏,腹部的马甲线隐在腹肌里,每一块肌肉都透着“能打能扛”的实感。更触目惊心的是他身上的疤痕——左胸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从锁骨延伸到腰侧,边缘凹凸不平,应该是被弯刀砍过,当年肯定流了不少血;右臂上有个圆形的疤痕,是箭伤留下的,比铜钱还大,看位置,差一点就射中心脏;还有些细碎的小疤痕,像是被马踩过、被野兽抓过,纵横交错在他的皮肤上,看着狰狞,却透着股让人心颤的男人味——这是他在草原上拼杀出来的勋章。
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道最长的刀疤,指尖能感受到皮肤下凸起的肌理,硬得像石头。“啧,踏马的,这身子比我家以前宰的公牛还结实。”我下意识嘟囔了一句,这话在现代说惯了,没多想就漏了嘴。
冒顿的脸瞬间沉了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让我疼得皱眉,指节泛白,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悦:“怎的?嫌老子丑陋?”他这辈子,杀过的人不计其数,流过的血能染红一片草原,还没人敢这么说他。
“丑个屁!”我白了他一眼,挣开他的手,又摸了摸那道箭疤,声音放得认真了些,“这是男人的荣耀,是你在战场上没死的证明,是你能当草原狼王的底气,何来丑陋之说?你们胡人不都以伤疤为荣吗?难不成你还跟中原的娘娘腔似的,在乎皮肤白不白、有没有疤?”我知道匈奴人崇尚勇武,伤疤是英雄的象征,这话肯定能说到他心坎里。
冒顿的粗眉挑了挑,狼眼里的不悦散了些,却多了点疑惑,他伸手捏住我的下巴,让我看着他,指尖用力,捏得我下巴生疼:“中原女子都讲究贤德守节,说话要轻声细语,行为要端庄得体,你为何这般鲜廉寡耻,还敢对男人动手动脚、说粗话?”他见过的汉女,无论是送来的贡品,还是俘虏,哪个不是怯生生的,像受惊的兔子,唯有我,像只张牙舞爪的野猫。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故意凑近他,手指划过他的腹肌,声音放得又软又媚,却带着点嘲讽:“老娘就是淫你了,荡你了,你能怎样?难不成还能杀了我这个‘汉朝公主’,让刘邦找你算账?到时候别说和亲了,你们匈奴还得跟汉朝打仗,你舍得让你的草原子民再流血?”我知道他雄才大略,不会因小失大,他要的是匈奴的强盛,不是一时的痛快。
冒顿突然仰头大笑起来,笑声粗犷得震得我耳朵发麻,连黑马都跟着刨了刨蹄子,甩了甩尾巴。可笑着笑着,他的眼神又变了,狼眼慢慢眯起,里面的欲望褪去,多了点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有惊讶,有探究,还有点……心疼?他伸手松开我被扯乱的衣襟,动作居然轻了些,语气也软了点:“女人该有些尊严,若只懂用身体勾人,迟早会让男人心生憎恶。”
“尊严?”我突然火了,伸手揪住他下巴上的胡须,用力一扯——我忘了,在游牧民族里,胡须是男人的脸面,扯胡须比打耳光还侮辱人,“野胡,你跟我说尊严?在这草原上,在这乱世里,只有活下来的人,才配谈尊严!我若像那些娇滴滴的汉家女子,见了你就哭哭啼啼,早被你一鞭子抽死,或者被刘敬那群人卖了换粮食!我用身体勾你,是为了活下去,是为了能在你身边待着,是为了……”
我话没说完,冒顿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眼里的温度骤然降到冰点,比草原的寒冬还冷。他一把攥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像要捏碎我的骨头,另一只手揪住我的衣领,猛地将我拎了起来。我双脚离地,只能徒劳地蹬着腿,看着他眼底翻涌的杀意,那杀意比白登山的寒风还刺骨,听他咬牙切齿地吐出四个字:“你在利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