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利用我!”
冒顿的声音像从草原寒冬里淬出来的冰,每一个字都带着刺骨的寒意。攥着我衣领的手猛地发力,指节泛白如霜,粗布布料勒得我脖颈生疼,气管像是被铁钳死死夹住,呼吸瞬间被掐断。我被他整个人拎在半空,双脚徒劳地蹬着,脚尖连草尖都碰不到,眼前的景象开始发花——远处的丘陵变成模糊的绿影,耳边的草原风声渐渐淡去,只剩下自己越来越响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像要撞破胸膛。这头草原狼,是真的要弄死我!
可我偏不闭眼,也不讨饶。老娘活了三十年,在现代被渣男劈腿骂“老女人”,穿越后被刘敬当枪使,被刘邦当棋子推,现在又被冒顿掐着脖子悬在半空,要是连这点骨气都没有,还怎么在这吃人的草原活下去?我瞪着他的狼眼,哪怕脸色已经憋得乌紫,哪怕眼角渗出了生理性的泪水,哪怕视线开始发黑,也没吐出一个“求”字。
就在我意识快要涣散,连心跳都快感觉不到的时候,冒顿的力道突然松了些。低沉的声音贴着我耳朵响起,带着一丝玩味的残忍,热气烫得我耳廓发麻:“贱奴,求我。说‘单于饶命’,我就放了你。”
我咳着喘着,吸进的每一口空气都像掺了沙砾,刮得喉咙生疼,却扯着嘴角,露出一个凄惨又嘲讽的笑。声音断断续续的,却字字清晰:“你……你要是杀了我,就告诉刘敬……是我……我触犯了单于威严,才遭此横祸……”
冒顿捏着我衣领的手顿了顿,眼底的杀意淡了丝。我心里一紧,知道赌对了,赶紧接着说:“这样一来……你……你南下攻汉,就有了借口……刘邦要是问责,你……你也有话说……你不是一直想……想找机会……吞并汉朝的土地吗?我死了……就是最好的理由……”
这话像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冒顿眼里的怒火。他捏着我衣领的手彻底松了,我“咚”的一声摔在草地上,后背磕到石头,疼得我倒抽一口冷气,却顾不上揉,只是捂着脖子剧烈咳嗽,眼泪鼻涕全下来了,狼狈得像条丧家犬。
就听头顶传来低低的笑声,那笑声里没了之前的暴虐,多了点兴味,还有点……欣赏?“闹了半天,你这汉女,倒是条敢跟狼呲牙的母狼。”冒顿蹲下身,手指碰了碰我脖子上的红痕,动作居然轻了些,“比那些见了血就发抖的汉家男子,强多了。刘邦那老狐狸,倒是送了个有趣的玩意儿。”
我没力气跟他拌嘴,撑着草地慢慢站起来,转身就往丘陵下走——再跟这疯子待在一起,指不定还会被他掐一次脖子,小命要紧。可刚走两步,身后又传来“咻”的鞭响,腰间一紧,整个人再次被马鞭卷起来,重重摔在黑马的背上,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没等我缓过来,冒顿的身体就压了上来,胸膛的热度透过薄薄的麻布传过来,带着马奶酒的烈气和他特有的“野味”,将我牢牢困在马背上。
“小母狼,跟老子在这草原上折腾,你不喜欢?”他的吻落在我后颈,胡茬蹭得我皮肤发痒,大手也不安分地摸向我的腰,指尖带着薄茧,划过皮肤时又痒又麻。动作比之前收敛了些,却依旧带着不容拒绝的侵略性,像在确认自己的猎物。
我冷哼一声,侧过脸看着他。夕阳的光落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染成了暖金色,却没遮住他眼底的精明。“你少跟我来这套。”我伸手拍开他的手,语气里满是嘲讽,“你刚才在我脖子上掐出了印子,现在故意跟我发臊,不就是怕回去被刘敬和你的手下看见,露了破绽,坏了你和汉朝‘和平和亲’的假象?”我伸手指了指他的胸口,“阴毒的老狼,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那点心思。你想利用我稳住刘邦,暗地里扩充兵力,等时机成熟了,就一举南下,对吧?”
冒顿的动作猛地一顿,抬起头看我,狼眼里满是诧异——估计是没料到我能看穿他的算计,随即又变成了更深的兴味,像发现了新的猎物。“你倒比那些只会哭哭啼啼、说些‘君要臣死’的汉女精明得多,什么都瞒不过你。”他低头咬住我的耳垂,牙齿轻轻用力,疼得我“嘶”了一声,声音里却带着点沙哑的欲望,“这样的女人,老子还没见过。不如今天就在这小山头上,把你彻底驯服了,让你知道谁是草原的王?”
话音刚落,他就扯掉了自己的羊皮短装。黝黑的胸膛瞬间贴在我的后背,滚烫的温度透过我的麻布内衬传过来,带着他身上的疤痕硌得我皮肤发疼。他开始在我身上乱啃乱摸,牙齿偶尔会用力咬一下我的肩膀,留下一个个红印,像是在标记自己的所有物;大手也顺着我的腰往下探,隔着裙摆揉着我的大腿,动作野得像要把我拆吃入腹。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身体的变化,能听到他喉咙里发出的粗喘,像头失控的野兽,连黑马都跟着刨了刨蹄子,像是在呼应他的躁动。
“我想要你,给不给?”他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喘息,贴在我耳边,灼热的气息让我浑身发麻,连指尖都开始发烫。
我却突然笑了,伸手按住他不安分的手,转过头看着他满是欲色的眼睛——那眼睛里翻涌着欲望,却没了之前的杀意,多了点我看不懂的情绪。“臊汉子,急什么?”我故意放慢语速,指尖轻轻划过他手腕上的疤痕,“以后有的是机会让你耍。现在在这小山头上乱来,要是被你的手下看见,你这单于的脸面往哪搁?传出去,人家还以为你见了汉女就走不动道,连规矩都忘了。再说了,你不是想让刘邦放松警惕吗?要是让他知道你对我这么上心,他会不会怀疑你的诚意?”
其实我心里也在犯嘀咕——冒顿就是个又野又糙的胡人,满脸黑胡须,身上还带着草原的风腥味,刚才差点掐死我,可我居然不讨厌他,甚至还有点享受这种“刀尖上跳舞”的刺激。我暗骂自己一声“贱”,却还是用手肘推了推他的胸膛:“够了,现在带我回你的营地。我还没见过匈奴的王庭长啥样,别在这浪费时间。你不是想知道汉朝的底细吗?我可以告诉你,只要你别再动手动脚。”
冒顿盯着我看了半天,眼底的欲望慢慢褪去,像潮水般退去,露出底下的冷静。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翻身下马,又小心翼翼地把我从马背上抱下来——这次的动作轻了很多,没再让我摔着。他没再动手动脚,只是牵着黑马的缰绳,跟我并肩往营地走。
草原的风吹着他披散的黑发,拂过我的脸颊,带着点他身上的味道;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并排落在草地上,竟有了点难得的平静。我看着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下颌线紧绷,鼻梁高挺,嘴唇抿成一条直线,哪怕没说话,也透着股久居上位的威严——突然觉得,这头草原狼,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他的狠厉,他的野心,都摆在明面上,比刘邦和刘敬的阴奉阳违,反而更让人觉得踏实。
等我们回到营地时,太阳已经西沉,天边染成了橘红色,连草尖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边。刘敬带着汉朝的护卫,还有几个穿皮甲的匈奴兵,正站在营门口焦急地张望,脚边的草都被他们踩平了一片。看到我们回来,刘敬赶紧迎了上来,脚步都有些踉跄。他的目光在我和冒顿之间转了转,尤其是看到我脖子上若隐若现的红痕时,脸色变了变,从白到青,又从青到紫,却没敢多问,只是弓着腰,语气谄媚:“单于,您可算回来了,晚宴都快准备好了。这位……这位公主,您没事吧?”
冒顿扫了一眼众人,用匈奴语说了句什么——声音简短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身边的匈奴将领立刻躬身应了声“是”,转身去安排人手。他没跟刘敬多说一个字,只是拽着我的手腕,把我往营地深处带。那力道不轻不重,既能让我跟上他的脚步,又不会让我觉得疼,像是在刻意照顾我,又像是在宣示主权。
我跟在他身后,好奇地打量着四周——这是一片临时搭建的营地,帐篷一个挨着一个,像一朵朵黑色的蘑菇散落在草原上。有的帐篷前挂着风干的兽皮,有狼皮、羊皮,还有我不认识的兽皮;有的门口站着守卫的匈奴兵,他们穿的皮甲比之前遇到的骑兵更精致,甲片上缀着铜饰,手里的长矛上系着红色的缨穗,眼神警惕地盯着来往的人;偶尔还能看到几个穿着异族服饰的女子,她们梳着高髻,戴着银饰,手里端着装满马奶酒的木碗,低着头匆匆走过,不敢抬头看任何人。
走了没多久,我就看到一个穿着华丽服饰的女人。她身上穿着绣着狼纹的黑色长袍,腰间系着镶嵌宝石的银腰带,头上插着五彩的羽毛,虽然脸色冷淡,却透着一股高贵的气质,身边还跟着四个侍女,个个都捧着东西。她看到冒顿时,微微屈膝行礼,动作标准却不谄媚;可当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时,瞳孔微微一缩,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敌意,像淬了毒的刀子,快得让人抓不住。
我心里了然——这应该就是冒顿的大阏氏(正妻)了。能在这草原上坐稳大阏氏的位置,肯定不是善茬。看来以后在匈奴的日子,少不了要跟她打交道,得小心点才行。
没等我多想,冒顿就把我拽进了一个宽敞的帐篷里。刚掀开门帘,一股浓郁的腥膻味就扑面而来——混合着马奶酒的烈气、烤兽肉的油香和皮革的粗味,要是换个中原人来,估计当场就得吐出来。好在我以前在新疆跟牧民待过,对这种味道早就习惯了,只是皱了皱眉,深吸一口气,就适应了。
帐篷里的布置很简单,正中间放着一张宽大的木桌,上面铺着兽皮;旁边是一张铺着狼皮的榻,应该是冒顿休息的地方;角落里堆着几捆干草,还有几个装着马奶酒的陶罐,除此之外,就只有挂在帐篷壁上的几张弓箭和一把弯刀。那弯刀的刀柄上镶嵌着一颗巨大的绿松石,刀刃闪着寒光,一看就不是凡品。
冒顿冲外面喊了一声,很快就有两个穿着粗布衣裙的匈奴侍女走进来。她们低着头,手里捧着一套红色的匈奴服饰和一双黑色的小皮靴——服饰的料子是上好的羊毛,上面绣着简单的狼纹;皮靴是新做的,鞋底还没沾过土。侍女把东西放在地上,躬身退了出去,全程没敢抬头看我们一眼。
帐篷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气氛瞬间变得有些暧昧。冒顿坐在榻上,指了指地上的衣服,语气不容置疑:“换上。汉人的衣服,在草原上不方便。”
我看了他一眼,没矫情——反正刚才在马背上该看的都被他看了,现在换衣服也没什么好害臊的。我当着他的面,慢慢脱下身上的汉装,露出被他掐出红痕的脖子和肩膀,还有胳膊上被草叶划伤的小口子。
冒顿就坐在榻上,直勾勾地盯着我,狼眼里满是毫不掩饰的欲色,手也紧紧攥着狼皮,指节都泛了白。可他却没像之前那样扑上来,只是端坐着,耐心地等着,连呼吸都刻意放轻了些,像是在克制自己的欲望。他的目光在我身上逡巡,从脖子上的红痕,到胳膊上的伤口,最后落在我腰间的青铜匕首上——那匕首是我换衣服时特意露出来的。
看到这一幕,我心里反而对他多了点欣赏。他是匈奴的单于,手握生杀大权,完全可以不顾我的意愿,强行对我做任何事;可他却能克制住自己的欲望,给我保留了一点体面。这份定力,比很多嘴上说着“君子”,背地里却做着龌龊事的中原男人,强多了。
很快,我就换上了匈奴服饰——红色的短上衣,领口和袖口绣着黑色的狼纹;宽大的黑色长裤,裤腿堆在小皮靴上;腰间系着银色的腰带,上面还挂着一个小小的铜铃,走路时会发出“叮铃”的响声;我还把头发梳成了匈奴女子常见的马尾,用一根红色的绳子系着,显得干净利落。
我转了个圈,看着冒顿,故意摆出一副得意的样子:“怎么样?不难看吧?比你们匈奴的女子好看多了吧?”
冒顿站起身,走到我面前,伸手捏了捏我的下巴,手指带着薄茧蹭得我皮肤发痒。他的眼神里带着点满意,还有点别的情绪:“比那些娇滴滴的汉女好看,也比草原上只会挤奶的女人有趣。”他顿了顿,声音突然低沉下来,带着不容拒绝的命令,“晚宴结束后,我宠幸你。”说完,他转身就走,没给我反驳的机会,帐篷的门帘被他掀得“哗啦”作响。
我赶紧从汉装的口袋里掏出那把青铜匕首——刚才换衣服时特意藏在里面的。我小心翼翼地把匕首塞进匈奴服饰的腰带里,让它贴着我的腰侧,冰凉的鞘身贴着皮肤,给了我唯一的安全感。这匕首不仅能防身,说不定还能成为我日后跟冒顿周旋的筹码。
等我追出去时,冒顿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有两个侍女站在帐篷门口。她们见我出来,恭敬地行了礼,用生硬的汉话说:“公主,请跟我们来,晚宴的帐篷已经准备好了。”
我跟着她们往前走,心里却在盘算——晚宴上肯定少不了刘敬的试探,他肯定想知道我和冒顿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回去向刘邦复命;还有冒顿的观察,他想通过我的言行举止,判断我是否真的对他有用,是否能成为他对付汉朝的棋子;甚至可能会遇到其他的匈奴贵族,他们对我这个“汉女”肯定充满了敌意和好奇。我得小心应对,不能露出任何破绽,更不能再像刚才那样,差点被冒顿掐死。
草原的夜晚已经开始变凉,风里带着点寒意,吹得我脖子上的红痕隐隐作痛。我摸了摸腰间的匕首,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不管是刘邦、刘敬,还是冒顿、大阏氏,谁都别想再把我当棋子耍!老娘要在这草原上活下去,还要活得比谁都好!我要让冒顿知道,我不是他的玩物,也不是他的棋子,我是能跟他并肩而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