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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杀戮柔情便是真(续)

饲虎

后半夜的王帐里,烛火早已燃尽,只剩月光透过帐帘缝隙,在地上投下细碎的银辉。冒顿睡得极沉,鼻息粗重,偶尔还会发出几声低沉的呓语,想来是厮杀太累,连梦都是关于草原的征战。可我却毫无睡意,浑身都透着不自在——白天溅在身上的血污早已干透,黏在衣料上结成硬块,蹭着皮肤又痒又涩,连头发丝里都裹着细微的血痂,闻着满是挥之不去的腥气。

我来草原不过一个月,哪经受过这般“邋遢”?冒顿常年在马背上厮杀,早习惯了血污缠身,可我不行,再这样下去,别说伤口感染,恐怕连觉都睡不安稳。咬咬牙,我悄悄起身,摸黑找到火石,重新点燃烛火,然后拎着水囊走出帐外。守在帐外的士兵见我出来,赶紧上前躬身行礼,我摆了摆手,让他们去打些热水来——好在营地外就有溪流,没一会儿,几桶冒着热气的水就被抬到了帐边。

我屏退士兵,自己拎着水桶进了帐,先小心翼翼地帮冒顿褪去染血的兽皮袍。月光下,他身上的伤口更显狰狞,胸前那道深可见骨的口子还缠着纱布,却依旧有血丝渗出来。我拧干布巾,从他的脸颊开始擦起,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他的梦——他的脸膛粗糙,满是风霜,却在熟睡时卸下了所有戾气,竟有几分孩童般的憨态。擦到他的手时,我忍不住顿了顿,那双手布满老茧,指关节粗大,掌心还有几道未愈合的刀伤,可就是这双手,白天能挥刀斩敌,夜里能小心翼翼地给我上药。

等把冒顿全身擦干净,我才顾得上自己。褪去早已看不出原色的红装,看着身上被鞭抽、被刀划的细小伤口,心里一阵发酸,可想到身边熟睡的男人,又觉得这些疼都值了。

我刚躺回榻上,身边的冒顿突然动了动。原来他早就醒了,只是闭着眼,任由我摆弄。黑暗中,他能清晰地感受到布巾擦过皮肤的温柔,能闻到我身上淡淡的皂角香(是之前从汉地带来的,一直没舍得用),甚至能察觉到我擦到他伤口时,刻意放轻的力道。这是他第一次被女人这样细心照料——以前的那些阏氏,要么是为了权力刻意讨好,要么是怕他怕得不敢靠近,从没人像我这样,不带任何目的,只单纯地想让他舒服些。

可这份温柔,却让冒顿心里泛起了一丝慌乱。他习惯了用杀戮和霸权包裹自己,从没想过会对一个女人产生依赖。小母狼的懂事、她的疼惜、她陪他厮杀时的勇敢,一点点融化着他冰封的心,可他却怕了——怕这份感情会驯服他的野心,怕自己会像中原的皇帝那样,被女人磨平了棱角,变得软弱可欺。

思及此,冒顿猛地抽出被我枕着的胳膊,将我往榻边推了推,然后背过身去,故意用冷漠的背影对着我。可越想压制,心里的烦躁就越甚,脑海里反复回放着我擦血时的认真、吻他时的热烈,连夜里交欢时我那带着野性的娇吟,都清晰得仿佛就在耳边。他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时,才终于说服自己:我宠她可以,但绝不会受制于她,爱情这东西,不过是草原上的一阵风,刮过就散了。

天刚蒙蒙亮,冒顿就已经牵马候在帐外。还是初见时的姿势,我倒坐在马背上,和他面对面贴着,他的手臂圈着我的腰,将我牢牢护在身前。回程的路上,随行的游骑都识趣地跟在后面,离得远远的——谁都知道,单于今早心情好,可不敢坏了他的兴致。

马儿在草原上奔腾,晨风卷着青草的香气扑面而来,满目都是翠绿的草甸,偶尔还能看到几只早起的飞鸟掠过天际,这般惬意的景象,让我忍不住把头枕在冒顿的肩上,双臂环住他的腰,脸颊蹭着他带着胡茬的下巴,心里甜丝丝的,连之前的委屈都淡了几分。

“小母狼,想不想老子爱你?”冒顿突然停下马,低头看着我,眼神里带着几分探究,又有几分不易察觉的期待。

我心里一惊,抬头看向他,随即又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心里只有草原霸权,只有统一部族的快意,根本不在乎女人。这次救我,也不过是怕你的王权受辱,怕北胡人打了你的脸,不是吗?”

冒顿闻言,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满是畅快,他伸手捏住我的下巴,低头就吻了下来,唇齿间带着清晨的凉意,却又带着浓烈的占有欲:“啧啧,还是你这母狼最懂我!连我心里的算盘都看得明明白白。”

可这笑声,却像一盆冷水,瞬间浇灭了我心里的暖意。我往后缩了缩,刻意和他拉开距离,心里像被针扎着似的疼——原来我所有的期待,在他眼里都只是“懂他的算盘”,连一丝真心都没有。

见我突然变脸,冒顿的脸色也沉了下来,他捏着我的下巴,力道不自觉加重:“怎么?昨夜的杀戮,让你对老子动了情?”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语气里满是戏谑,“老子挥刀斩敌的野劲儿,你是不是很喜欢?”

我看着他眼底的嘲讽,突然觉得眼前的男人无比陌生。这不是那个会在我受辱时红着眼屠营的汉子,不是那个上药时会怕弄疼我的冒顿,现在的他,像一头狡猾的豺狼,用最刻薄的话,把我所有的真心都踩在脚下。

“你就这么看我?”我声音发颤,却倔强地迎上他的目光。

冒顿没了耐心,语气变得恶狠狠:“难道不是?你就喜欢老子这般蛮横,这样才能让你快活,是不是?那些温顺的绵羊,哪能把你捣痛快?”

这句话像晴天霹雳,狠狠砸在我心上。我猛地推开他,想都没想就从马背上跳了下去——草原的地面满是碎石,膝盖着地的瞬间,传来一阵钻心的疼,裤子被磨破,鲜血立刻渗了出来,顺着小腿往下流。

冒顿没想到我会这么冲动,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他勒住马,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语气冰冷:“这就是你想要的?为了几句气话,连命都不要了?”

“我现在讨厌你!巴不得昨天死在北胡的营地里,也不用听你说这些恶心的话!”我扶着膝盖,疼得额头冒冷汗,却还是咬牙说出了这句话。

冒顿彻底暴怒了,他翻身下马,一把揪住我的胳膊,眼神里满是怒火,可心里却翻江倒海般乱——他本想在回程路上和我好好温存,说些软话,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最伤人的嘲讽。小母狼说讨厌他,还说巴不得死在昨天,那他昨天拼了命救她,又是为了什么?

他承认,最初救我是为了王权,为了不让北胡人羞辱他的尊严,可后来在尸堆里看到我满身是伤,听到我喊着“不许你死”时,他心里的焦急和心疼,却不是为了王权——那是他第一次,为一个女人慌了神。

这二十多天的相处,他早就习惯了身边有个“小母狼”。她会在他出征前帮他整理盔甲,会在他回来时递上热汤,会在他烦躁时陪他坐在山坡上看星星,甚至会在他厮杀时,毫不犹豫地挡在他身前。这些都是其他女人做不到的,她们只会向他索取牛羊、珠宝,只会用美色换取更高的地位,只有我,是真心待他,用性命护着他的王权。

这样的女人,他怎能狠心伤她?

怒火渐渐褪去,冒顿的眼神软了下来。他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将我打横抱起,然后翻身上马,让我坐在他身前,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他低头舔了舔我流血的膝盖,动作带着几分笨拙的讨好,然后才策马飞驰起来。

风在耳边呼啸,冒顿的心跳透过胸膛传来,沉稳而有力。他突然开口,声音被风吹得有些发飘:“我这辈子,从没爱过任何女人。你若是对我动了情,可愿把你的爱情分我一点?让我也尝尝,被人疼是什么滋味。”

我心里一动,抬头看向他:“冒顿,你是真心想跟我好好过日子吗?”

他转过头,避开我的目光,嘴唇抿得紧紧的,耳朵尖却悄悄泛红——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露出这般窘迫的模样,像个被人戳穿心事的少年。

我忍不住伸手拱了拱他的下巴,语气带着几分撒娇:“我喜欢你之前的样子,淳朴又真诚,不像现在这样,满肚子算计,又凶又狠,像头随时会咬人的狼。第一次在小山坡上见你时,你就是那样,眼神里没有那么多戾气。”

冒顿猛地勒住马,翻身将我紧紧抱在怀里。他的下巴抵在我的颈窝,呼吸带着温热的气息,动作竟有几分撒娇的意味,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你喜欢那样,我便那样对你。小母狼,把你的爱情分享给我好不好?或许,你能教会我怎么疼女人。”

这句话让我心里瞬间泛起波澜,可理智却很快拉回了我——我清楚记得历史上的记载:冒顿为了王权,杀过不少阏氏;为了麻痹东胡,甚至把自己的女人送给东胡王。他从骨子里轻视女人,把女人当成巩固权力的工具,这样的人,怎会真心对我?

“教不会的。”我叹了口气,声音里满是失望,“我永远也走不到你心里去,你的心里,只有草原和霸权。”

“你不试怎么知道?”冒顿急了,抓着我的肩膀,眼神里满是急切,“你不跟我分享你的心意,又怎么让我把心打开?难道要我像个傻子似的,一直猜你的心思吗?”

“我们还是回家吧。”我别过脸,不想再继续这个沉重的话题。有些事,看透了就没必要再期待,我只求日后他别像对待其他阏氏那样,把我当成礼物送给别人,就已经足够了。

“回家”两个字,却让冒顿瞬间安静下来。他愣了愣,随即嘴角勾起一抹笑意,伸手将我搂得更紧:“好,我们回家。”

他突然觉得,“回家”这两个字,比“统一草原”更让他心动——以前的王帐,对他而言只是个歇脚的地方,可现在,因为有了我,那地方好像真的有了“家”的味道。

而此时的南胡王帐,屠耆阏氏亚娜正哭着拉着哥哥沮渠蒲奴的衣袖,声音带着几分慌乱:“哥哥,你说……单会不会知道,是我们让撒里耶去掳那个汉女的?北胡都被灭了,撒里耶也死了,他会不会查到我们头上?”

沮渠蒲奴甩开她的手,语气里满是失望:“北胡灭不灭,单于都迟早会知道。为了让你能得宠,我推掉了多少立军功的机会,帮你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可你呢?除了嫉妒和耍手段,还会什么?以后你的事,我再也不管了。”说完,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只留下亚娜一个人坐在帐里,看着空荡荡的帐篷,哭得更凶了。

“连你都不帮我了吗?你们都被那个汉女勾走了魂是不是?”她捶打着身边的地毯,眼里满是怨毒。

快到南胡营地时,远远就看到士兵和牧民们围在路口,手里拿着哈达和美酒,见我们骑马过来,立刻欢呼起来:“单于凯旋!阏氏平安!”

冒顿勒住马,翻身下马,然后将我抱下来,放在他身边。他抬手示意众人安静,声音洪亮:“即日起,营地大宴三天!从将领到下户牧民,人人有赏!”

人群瞬间沸腾起来,尤其是下户牧民,他们没上战场杀敌,却也能得到赏赐,一个个激动得热泪盈眶,纷纷跪地高呼:“谢单于!单于万岁!”

冒顿又看向我,伸手将我揽到身边,语气里满是骄傲:“昨夜与北胡厮杀,若不是这位汉女与我并肩作战,替我挡刀,我恐怕早已暴尸荒野。待庆功宴那日,我要封她为阏氏,你们可愿意?”

南胡本就比北胡开放,不看重“汉女”的身份,更何况我还陪单于出生入死,众人哪里有不愿意的?立刻齐声喊道:“愿意!我等参见新阏氏!”

我看着眼前的景象,心里又暖又酸,忍不住抬头问冒顿:“你为什么要在这么多人面前抬举我?”

他低头看着我,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眼神却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算计:“我想尝尝你说的爱情,也想看看,被人真心喜欢是什么感觉。”说着,他低头吻了下来,唇齿间带着草原的风息。

我被他吻得心跳加速,可心里却始终有个声音在提醒自己——他这不过是为了让我更死心塌地罢了。果然,下一秒就听到他在心里嘀咕:不过是封个阏氏,就把她感动成这样;若是以后把大阏氏的位置给她,她是不是连命都愿意为我舍?

可他自己没发现,当我踮起脚尖回吻他时,他的心跳漏了一拍,连耳根都红了。这种感觉很陌生,比打赢一场胜仗还要让他欢喜,却又嘴硬地不肯承认——在他看来,我喜欢他、依赖他,不过是证明他足够强悍,足够有魅力,至于爱情,不过是打发时间的玩意儿。

他不知道,爱情这个不请自来的“贼”,早已悄悄溜进了他心里,在他没察觉的角落,扎下了细细的根。而这根,会在不久后的三天庆功宴上,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狠狠抽他一巴掌,让他彻底明白,自己早已离不开这个叫“小母狼”的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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