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功宴的酒气还萦绕在王帐梁柱间,带着马奶酒的醇厚与烤肉的焦香。冒顿斜倚在铺着银狐裘的兽皮榻上,玄色兽皮袍松松系着,露出结实的胸膛,上面几道浅疤在烛火下若隐若现。他指尖摩挲着腰间的青铜酒壶,壶身刻着狰狞的狼头纹,眼底是藏不住的畅快——今日一箭双雕,既借着北胡之乱,不动声色卸了沮渠蒲奴的兵权,将其调任虚职,又用一个“阏氏”头衔拴住了那只敢跟他拼杀的小母狼,这般掌控全局的滋味,比打赢一场硬仗更让他舒心。
在他眼里,征战是毕生要务,女人不过是草原上的点缀,像帐外的野花,开得艳了便多看两眼,枯了也不必可惜。可这小母狼偏不一样:她能提刀杀敌,溅了满脸血也不躲;能替他挡刀,疼得发抖还硬撑着说“你不能死”;给个头衔就温顺得像绕着篝火转的羔羊,倒省了他不少安抚的功夫。“倒是个省心的。”冒顿嗤笑一声,仰头又灌下一碗酒,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呛得他咳嗽两声,眼底的野心却更亮了——驯服一个有血性的女人,本就是狼王的另一种胜利。
晚宴散时,冒顿已醉得脚步虚浮,脸颊泛着酒后的酱红,连平日里凌厉的眉峰都柔和了几分,唯有那双眼睛,还亮得吓人,像暗夜里蓄势的狼。我赶紧上前扶住他,他的手臂顺势环住我的腰,掌心的温度混着酒气,烫得人发慌,指腹还故意在我腰间摩挲。一路跌跌撞撞回了王帐,刚躺上榻,他就黏了过来,呼吸喷在我耳后,带着浓重的酒意:“小母狼,为啥对老子这么好?”
“不过是昨天帮你换了次药,算不得多好。”我偏过头,避开他灼热的视线,语气尽量平淡——我怕他看出我心里的波澜,更怕他那句“省心”是真的只把我当工具。
他却嘿嘿笑了,声音里没了平日的戾气,倒有几分醉后的憨态,像头卸下防备的老狼:“老子就喜欢你这模样,不装模作样。”他收紧手臂,将我往怀里带了带,下巴抵在我发顶,胡茬蹭得我头皮发痒,“明日带你去草原转转,让你看看老子的地盘——从这到北边的贝加尔湖,以后都是老子的。”
话音刚落,他的呼吸就变得平稳,细微的鼾声在帐内响起。这是二十多天来,冒顿第一次安安静静入睡——没有动手动脚的情欲,没有征战的梦魇,只有卸下防备的松弛。我看着他熟睡的侧脸,他的睫毛很长,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阴影,鼻尖微翘,竟有几分少年气。心里泛起一阵复杂的滋味:若是他能少些野心,多些温情,或许我们真能在这片草原上,寻得几分安稳。
这份难得的温馨,一直延续到次日中午。吃过用羊肉熬的热汤,冒顿牵来两匹乌骓马,都是神骏的良种,鬃毛油亮。他缰绳一甩,带着我往草原深处奔去。风在耳边呼啸,脚下的草甸像翻涌的绿浪,偶尔有羚羊受惊窜过,引得他放声大笑,那笑声里满是对这片土地的掌控欲,震得人耳膜发颤。
他带我停在一处丘陵顶,勒住马,指着北边的地平线,语气里满是笃定:“浑寙国灭了,再往北就是屈射国。现在秋肥,牛羊壮,兵卒也养得有力气,等我伤好,就领兵去打,到时候北边的草场,全是咱们胡人的。”他的手指划过虚空,像在丈量疆土,眼里的光芒比阳光还炽烈。
我心里一紧——我来草原才一个月,他已灭一国,还要再征屈射,照这势头,和东胡的决战怕是不远了。史书上的记载突然浮现在脑海:冒顿灭东胡前,为麻痹敌人,不仅送了千里马,还把自己的阏氏献给了东胡王。可史书没说,那个被送走的阏氏,是谁。是温顺的亚娜?还是……我这个“省心”的汉女?
“绝不能让悲剧提前来。”我咬了咬牙,伸手搂住他的脖子,故意装出娇嗔的模样,脸颊蹭着他的胡茬,声音软得像棉花:“冒顿,今年别打仗了好不好?你已经赢了浑寙,统一了南北胡,够多了。咱们冬天就在营里歇着,我给你缝新袍子,给你煮热汤,等明年开春再征屈射也不迟啊。”
可我的温柔,只换来了他骤然变冷的眼神。他猛地抬手,粗暴地将我推开,力道之大,让我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幸好我死死攥着缰绳才稳住。“老子的战事,轮得到你个贱奴插嘴?”他的声音冷得像草原的冬风,带着刺骨的戾气,“你懂什么?东胡虎视眈眈,屈射是他们的附庸,不灭屈射,就是给东胡留后路!你想让老子死在东胡人的刀下?”
“贱奴”两个字,像一把钝刀,狠狠割在心上。我瞬间没了装软的心思,翻身下马,转身就往回走,走了几步又回头,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骂道:“你就是喂不熟的野货!我劝你是怕你急功近利栽跟头,你倒好,张口就骂!下次你再重伤,我绝不会再管你,死在外面才好!”
直到此刻我才彻底明白,冒顿的野心早已融进骨血,扩张是他的本能,谁拦着他,谁就是敌人——哪怕是陪他浴血奋战的我。
冒顿被我的话激怒了,老眼一瞪,额角的青筋跳了跳,狠狠踢了下马腹,马蹄扬起一阵尘土,他头也不回地往营地奔去,玄色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绿浪里,只留下我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草原上。
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天际,心里反倒平静了。我这人,能跟他臊情,也能跟他绝情。既然他眼里只有霸权,没有半分情意,不如一拍两散。反正历史早已注定,我留在他身边,或许只会成为他日后送给东胡王的“礼物”,倒不如趁早离开,寻一条生路。
想到这里,我转身朝西边走去——西边是汉地的方向,哪怕路途遥远,要穿过戈壁,总好过留在这吃人的草原。
而冒顿一路怒奔回营地,一进王帐就把桌上的酒器扫落在地,“哐当”的脆响惊得帐外士兵大气不敢出。“反了!反了!”他低吼着,拳头攥得咯咯响,指节泛白,“老子疼她、救她,不过是觉得她稀奇,能替老子挡刀,她还真当自己是根葱了?敢管老子的事!”
他征战几十年,见过的女人要么怕他,要么讨好他,从没人敢像我这样,敢管他的战事,还敢咒他死!“不过是个汉女贱奴,也敢在老子面前摆谱!”冒顿越想越气,可如今是和平期,没有敌人可杀,怒火只能憋在心里,烧得他五脏六腑都疼。
突然,他想起了亚娜——那个永远对他百依百顺的屠耆阏氏。亚娜是沮渠家族的女儿,温顺得像只绵羊,他说东她不敢说西。冒顿转身就往亚娜的帐子走,掀帘时,亚娜正坐在桌边缝补兽皮,烛光映着她苍白的脸,见他进来,赶紧起身行礼,眼里满是怯生生的讨好,连声音都在发颤:“单、单于……”
冒顿没说话,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人拽到榻上,动作粗暴得没有半分怜惜。亚娜的惨叫声、讨饶声在帐内回荡:“单于饶命……奴婢不敢惹您生气……”可冒顿却像没听见,眼里只有疯狂的暴戾——他把对我的怒气,全撒在了亚娜身上,仿佛身下的人不是亚娜,而是那个敢跟他顶嘴的“小母狼”。
可发泄完后,冒顿只觉得一阵空虚。他看着身下哭得发抖的亚娜,她的头发散乱,嘴角挂着血丝,眼里满是恐惧,突然觉得索然无味——这不是他想惩治的人,再怎么折腾,也填不满心里的窟窿。他起身穿衣,头也不回地走出帐子,这时才发现,天已经黑透了。
草原的夜,黑得像泼了墨,风里夹杂着野狼的呜咽,听得人头皮发麻。冒顿骑上马,却没回王帐,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草原上走。他心里明明盼着我被野兽撕烂,盼着我被别族掳走,可一想到那些画面——我被狼咬得血肉模糊,或是被其他部族的人糟蹋,心就像被什么东西揪着,疼得厉害。
“她要是被狼咬,会不会喊疼?”“要是被掳走,会不会像在北胡那样被折磨?”一个个念头冒出来,搅得他心烦意乱。他甚至想起我前几天趴在他怀里,哭着要他说“喜欢”,眼泪掉在他胸口,烫得他心慌;想起厮杀时,我挡在他身前,举着刀喊“不许你死”,红裙在血里浸得像朵残花。
“该死!”冒顿骂了一声,用力甩头,想把这些念头甩掉,“不过是个贱奴,死了就死了,有什么好可惜的?”可越是压抑,心里的不安就越强烈。
他下意识摸了摸怀里,触到一个冰凉的硬物——是我之前送他的小匕首。那是我从汉地带过来的,刀柄上刻着简单的缠枝纹,小巧却锋利。那天夜里,我红着脸把匕首递给他,声音细若蚊吟:“单于,这个给你,愿你每次出征都能平安回来。”他当时只觉得女人家的玩意儿碍事,随手塞在了怀里,竟忘了扔。
冒顿勒住马,翻身下马,举着火把蹲在地上,看着手里的匕首。火光映在他脸上,忽明忽暗,他突然想起胡人的习俗——女人送男人腰间的小弯刀,是定情信物,代表两情相悦。“她居然不知道……”冒顿心里泛起一丝异样,像有蚂蚁在爬,可很快又被他压下去,“知道又怎样?老子要的是草原霸权,不是儿女情长!”
他想起父亲头曼,就是因为宠小妾、听枕边风,才落得被他用鸣镝射死的下场。“我冒顿绝不会重蹈覆辙!一个贱奴而已,舍了就舍了!”他握紧匕首,指腹被刀刃硌得生疼,翻身上马,刚要往营地走,身后却传来马蹄声。
是左将波里耶和几个将领,波里耶身材高大,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到下巴的疤,看着凶悍,此刻却一脸紧张。他们身后还跟着一队游骑,火把亮得晃眼。“单于,夜这么深了,您怎么还在外面?”波里耶赶紧上前,语气里满是担忧,“夜哨见您出来,怕您出事,就通知了我们。”
冒顿皱了皱眉,心里的烦躁又涌上来,却还是冷声道:“阏氏白天跟我闹别扭,跑丢了。”他顿了顿,眼神阴狠,“你们带人去找,务必把她找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没说找回来要做什么,但那眼神里的寒意,让波里耶心里一凛。
游骑们立刻散开,火把的光在草原上连成一片,像一条条游动的火龙。待他们走后,冒顿的眼神变得冰冷——等找到那个贱奴,他就亲手杀了她,绝不能让一个女人,扰乱他称霸草原的野心。他握紧怀里的匕首,刀刃硌着掌心,疼得清醒。
而此时的我,正蜷缩在一堆篝火旁,手里握着一根烧得半焦的木棍。草原的夜格外冷,我裹紧身上的兽皮,还是觉得寒气往骨头里钻。篝火噼啪作响,映得周围的影子忽大忽小,远处偶尔传来狼嚎,吓得我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突然,远处传来沉闷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糟了!”我心里咯噔一下,手里的木棍差点掉在地上——这个时候来的,十有八九是冒顿派来的人。我赶紧吹灭篝火,火星子在黑暗中跳了跳,很快熄灭。我想躲进旁边的灌木丛,可马蹄声已经到了跟前,几道火把的光打过来,照亮了我藏身的地方,也照亮了我惊慌的脸。
“阏氏!我们找到您了!”一个游骑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兴奋,还有几分不易察觉的紧张。
我僵在原地,知道自己跑不掉了。可一想到冒顿白天的绝情,想到史书上那个被送走的阏氏,我还是握紧了拳头——就算被抓回去,我也绝不会再对他抱有半分期待。大不了就是一死,总好过做他权谋路上的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