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把草原染成一片猩红,风卷着枯草碎屑打在脸上,像极了即将溅落的血。冒顿握着弯刀的手青筋暴起,指节扣得刀鞘“嘎嘎”作响,每一步踏在地上,都让周遭的空气跟着颤——他的肩背绷得像拉满的弓,络腮胡下的下颌线冷硬如铁,眼底翻涌的杀意不是少年人的冲动,是浸过无数尸血的沉郁,连落在稽粥身上的目光,都像在看一具待宰的尸体。
稽粥撑着刀从地上爬起来时,胸口的伤口正汩汩冒血,浸透的兽皮黏在皮肉上,一动就是撕裂般的疼。可他没退,反而舔了舔唇角的血沫,少年人特有的桀骜在眼底烧得旺盛。他握紧弯刀,刀刃斜指地面,一步步迎上去,步伐虽有些踉跄,却透着股不管不顾的狠劲:“父亲要杀我?那就让儿子看看,您这头杀了半辈子人的老狼,还剩几分力气!”
两人相距三步站定,残阳在他们身后拉出两道狭长的影子,一张几乎复刻的脸,却透着截然不同的气场。冒顿的手臂微沉,弯刀贴着腿侧缓缓抬起,动作慢得像在丈量生死,每一寸移动都带着经年累月的杀戮沉淀——那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搏杀的本能,知道如何用最小的动作,爆发出最致命的力道。而稽粥则将刀横在胸前,肩膀微微前倾,像蓄势待发的幼狼,眼神里满是急于证明自己的暴虐,却藏不住未脱的稚嫩。
“铛——!”
金铁交鸣的脆响刺破草原的风,两柄弯刀在半空狠狠相撞。稽粥只觉一股巨力顺着刀身涌来,虎口瞬间震裂,鲜血顺着刀柄往下淌,整条手臂麻得像不是自己的。他被这力道掀得往后踉跄,脚后跟踩进枯草下的冻土,划出两道深沟,才勉强稳住身形。可没等他调整呼吸,冒顿已经如影随形地欺近——老狼的步伐没有半分花哨,每一步都踏在最刁钻的角度,避开稽粥可能反击的路线,随即抬起右脚,膝盖微弯,猛地踹向稽粥的胸口!
“噗!”
这一脚力道狠得能踹碎骨头,稽粥像被重锤砸中,整个人往后飞出去,重重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枯草和尘土。他胸口的伤口彻底裂开,鲜血瞬间染红了身前的草地,连呼吸都带着血沫的腥气。他想撑着刀爬起来,可手臂刚用上力,就疼得眼前发黑,只能单膝跪地,另一只手死死按住胸口,才能勉强不倒下。
冒顿提着刀,一步步走到他面前,阴影彻底将稽粥笼罩。他没有说话,只是缓缓举起弯刀,刀刃在残阳下闪着冷光,对准稽粥的脖颈——那姿势,和当年他杀头曼单于时一模一样,没有半分犹豫,也没有半分父子情分。草原的法则从来残酷,忤逆者死,哪怕是亲生儿子。
“不要!”
我疯了一样从地上爬起来,手掌被枯草和碎石划破,渗出血珠也浑然不觉。我冲过去,从侧面死死抱住冒顿的胳膊,用尽全身力气往回拽——刀刃离稽粥的脖颈只有寸许,我甚至能看到稽粥眼底一闪而过的绝望。“冒顿!不能杀他!他是你最像你的儿子,是能帮你打天下的人啊!”我哽咽着,眼泪混着脸上的血往下淌,狼狈得像个疯子,“你要是恨,就杀我!我给你抵命,别杀他!”
冒顿被我突如其来的阻拦激怒了。他猛地转过身,左手一把掐住我的脖子,指节用力,将我整个人拎离地面。我脚尖离地,呼吸困难,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只能看到他眼底翻涌的猩红——那是被背叛点燃的疯狂,是尊严被践踏后的暴怒。“最像我的儿子?”他冷笑,声音里满是咬牙切齿的恨意,“他把老子的女人搞了,你还护着他?是不是他的玩意儿比老子的更能让你爽?是不是跟他在一起,比跟我这头老狼更舒服?”
我拼命摇头,想解释,想告诉他我是被稽粥骗了,想告诉他我从来没有过二心,可他的手指越收越紧,我连一个完整的音节都说不出来。他猛地甩开我,我重重摔在地上,尾椎骨传来钻心的疼。没等我爬起来,他已经再次举起弯刀,刀刃对准我的胸口——那眼神里的狠戾,让我知道他这次是真的要杀了我。
“父亲!”
稽粥突然嘶吼一声,忍着胸口的剧痛,撑着刀从地上爬起来,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挥刀朝冒顿的后背砍去。他的动作不算快,甚至有些笨拙,可冒顿正盯着我,没来得及防备。“铛!”弯刀砍在冒顿的兽皮袄上,虽然被厚厚的兽皮和肌肉挡住,没伤到骨头,却也划开了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鲜血瞬间渗出来,染红了黑色的兽皮。
冒顿的身体僵住了。他缓缓转过身,先是看了看自己后背渗血的伤口,又看了看握着刀、浑身是血的稽粥,最后将目光落在我身上。那眼神里的疯狂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毁灭的绝望——他以为我和稽粥是联手背叛他,以为我们早就串通好了,要一起夺走他的一切。
“好,好得很!”冒顿伸出舌头,舔了舔刀身上溅到的血,那动作带着野兽般的残忍,声音低沉得像来自地狱,“你们既然想联手杀我,那老子就先把你们两个都屠了!让你们到地下,继续做你的快活鸳鸯!”
他举起弯刀,这次的刀刃没有固定指向,却带着要将我和稽粥一同劈杀的狠劲。我知道,他这次是真的不会手下留情了。我看着他眼底的绝望和恨意,心里像被无数把刀同时割过。我突然爬起来,张开双臂,死死抱住他的腰,将脸埋在他沾满血腥气的兽皮袄里,放声大哭:“冒顿!你清醒一点!稽粥是你最有韬略的儿子,是能帮你统一草原的人!你是要做草原霸主的雄主,怎么能为了一时的恩怨,杀了自己的继承人?只有昏君才会这么做!”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泪水混着脸上的血,模糊了视线,却让我的语气愈发决绝:“你要是恨我脏了身子,恨我背叛你,我现在就站在这里,你一刀杀了我,我绝不躲!可你不能杀稽粥,不能让自己后悔!”
稽粥站在一旁,捂着胸口,看着我,嘴角露出一抹苦涩的笑。他的手臂还在发抖,胸口的血顺着指缝往下滴,可他看着我的眼神里,却多了几分复杂——他没想到,自己对这个女人做了那样的事,她居然还会为他求情,还会在父亲面前说他的好话。他终于明白,为什么父亲会对这个汉女另眼相看——她不记仇,不进谗言,甚至在自己最危险的时候,还愿意赌上性命挺身而出。
冒顿的身体僵住了。他握着弯刀的手在发抖,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手臂都在微微颤抖。他看着我,又看了看稽粥,眼神里满是挣扎——杀了我们,他能解气,能保住自己的尊严,能让所有背叛他的人知道后果;可放了我们,他又怕自己会后悔,怕自己的霸业会因此受损,更怕自己再也找不回眼前这个说“爱他”的女人。
“哐当!”
弯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在空旷的草原上格外刺耳。冒顿突然伸出手,一把将我搂进怀里,他的身体在剧烈颤抖,像是在压抑着某种巨大的情绪。他低下头,将脸埋在我的颈窝,声音里满是委屈和不解,还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脆弱:“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怕死?老子那么恨你,恨得想把你碎尸万段,你为什么还要为他求情?你就不怕我真的杀了你吗?”
我趴在他怀里,放声大哭,所有的委屈、恐惧、愧疚、不安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我伸出手,死死抱住他的腰,捶着他的胸口,哽咽着说:“因为我爱你啊!冒顿,我爱的是你!我从来没有爱过稽粥,我只是……只是被他骗了!我爱的是你这个臊汉子,是你啊!从北夹山你救我的那天起,我爱的就只有你!”
“爱我?”冒顿愣住了,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他活了三十七年,杀过无数人,抢过无数女人,那些女人要么怕他,要么敬他,要么只想攀附他的权势,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说过“爱”。这个字,像一道暖流,瞬间融化了他心里积了半辈子的冰,也抚平了他胸口因背叛而起的疼。
他突然抱起我,转身就往南边走,脚步又快又急,像是怕我会突然消失一样。他的声音里满是急切,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讨好:“跟我回南地,我再也不跟你闹了,再也不惹你生气了。我把最好的毡房给你,把最肥的羊烤给你,再也不让任何人欺负你了。”
稽粥站在原地,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胸口的伤口还在疼,可心里的疼却比伤口更甚。他知道,自己输了,输得彻彻底底。他不仅输在了力量上——他的刀术、他的气势、他对草原法则的理解,都远不及父亲;更输在了父亲对这个女人的感情上——他以为父亲只是把这个汉女当成玩物,却没想到,父亲早已把她放在了心尖上。
他望着远处被残阳染红的山岗,黄色的狼眼里缓缓滚出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滴在沾满血的兽皮袄上。他才十八岁,还只是个没真正经历过草原残酷的小崽子,怎么可能斗得过一个在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老狼?若不是这个女人求情,他现在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了,就像他那些被父亲杀掉的兄弟一样。
“若有朝一日,父亲不在了,你要是有危险,我定舍命救你。”他在心里默默许下承诺,声音轻得像被风吹散。他不知道这个承诺会不会应验,可他知道,从今天起,这个汉女在他心里,再也不是“父亲的女人”那么简单了。
冒顿抱着我,走到小山岗上时,脚步渐渐慢了下来。他突然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小心翼翼地递到我面前——是那柄银鞘小刀,刀鞘虽然被他之前捏得有些变形,边缘还沾着些许尘土,却依旧闪着柔和的银色光芒。“这是胡人的定情信物,”他的声音有些沙哑,眼神里满是期待,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我本来在东胡打完仗就想送给你了,后来……后来出了些事,一直没来得及。现在,我把它送给你。”
换做以前,我肯定会高兴得跳起来,会抱着他的脖子亲他,会把小刀贴身收好。可现在,我看着那柄小刀,心里却满是愧疚和羞耻。我犹豫着,手指悬在半空,却迟迟没有接过来。
冒顿的眼神瞬间暗了下去,他以为我不喜欢,以为我心里还想着稽粥,以为我对他说的“爱”只是为了活命的谎言。他伸出手,轻轻捏住我的下巴,语气里满是不安:“你是不是不喜欢?还是……还是你心里还藏着别的汉子?”
看着他紧张得像个孩子的样子,我突然觉得他有些憨傻可爱。我忍不住笑了,伸手接过小刀,紧紧攥在手里,然后扎进他怀里,用脸蹭了蹭他满是胡茬的下巴。他的胡茬有些扎人,却让我觉得无比安心。“我怎么会不喜欢?”我哽咽着说,“我只是觉得自己配不上……我做了那样的事,怎么还配得上你的定情信物?”
“傻女人,”冒顿搂住我,手臂收得很紧,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骨血里,“什么配不配的?你是我的女人,就配得上最好的。以前的事,咱们都忘了,以后再也不许提了。”
我在他怀里又拱又蹭,鼻尖萦绕着他身上特有的腥膻味。那是草原汉子独有的味道,混着马汗、血腥和枯草的气息,以前觉得很难闻,可现在,却觉得无比熟悉,无比安心。毕竟是个天天在草原上放牧、厮杀的胡人,身上怎么可能没有味道?总不能让他剃光身上的毛,变成一个没有味道的“腥鸡蛋”吧?
亲昵了好一会儿,我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满是笑意:“臊汉子,你想不想耍耍?”
冒顿的老脸一下子红了,耳根都透着血色。他心虚地搓了搓鼻子,眼神有些闪躲,声音也变得结巴起来:“成……成啊!那就……那就干吧!”说着,他就开始解腰间的皮带,动作急切得像个毛头小子,眼神里满是期待。
我赶紧按住他的手,又气又笑:“老匹夫,你想什么呢?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站在半山腰,我从岗子上奔下去,你接住我,咱们玩个游戏!”
冒顿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我的意思。他低头想了想,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我的后背——这个游戏,他小时候和伙伴们玩过,看似简单,却极其考验下盘的稳度和手臂的力量。要是下盘不稳,不仅接不住人,还会被冲力带倒,两个人都得摔骨折;要是手臂不够有力,甚至可能把对方甩出去。可他看着我期待的眼神,突然觉得,就算真的摔骨折,也值了。
“好!”他拍了拍我的屁股,转身走到半山腰。他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膝盖微微弯曲,扎了个稳稳的马步,双臂张开,掌心朝上,像一座稳稳当当的山。他抬头看向我,对我吹了个响亮的口哨,声音里满是自信:“来吧,小母狼!老子肯定能接住你,绝不会让你摔着!”
我站在岗子上,看着他的身影。残阳的红光洒在他身上,将他的轮廓染成了金色,他张开双臂的样子,像极了北夹山那夜,他护着我对抗敌人的模样。我深吸一口气,朝着他的方向奔去。风在耳边呼啸,枯草在脚下“咯吱”作响,我的心里满是紧张和期待。快到他面前时,我猛地一跃,像一只挣脱了束缚的小鸟,朝着他的怀里扑去。
“嗷——!”
冒顿长啸一声,声音里满是兴奋和狂野。他纵身跃起,双臂死死地抱住我,将我紧紧搂在怀里。我们在空中相拥,我能清晰地感受到他胸膛的温度,感受到他有力的心跳,感受到他身上那股让我安心的腥膻味。夕阳的红光洒在我们身上,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一幅定格在草原上的最美的画。
冒顿抱着我,在原地转了个圈,然后稳稳地落在地上。他低头看着我,眼神里满是爱意和宠溺:“小母狼,你看,老子没骗你吧?肯定能接住你。”
我点了点头,将脸埋在他的怀里,感受着他的温暖。草原的秋风依旧凌冽,枯草依旧枯黄,可我的心里,却满是甜蜜和安稳。我知道,我们之间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还有很多困难需要面对,可只要有他在,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归途上,冒顿骑着马,我窝在他的怀里。他策马狂奔,马蹄踏在草原上,发出“哒哒”的声响,像一首欢快的歌。他低头看着我,声音里满是久违的笑容:“小母狼,你知道吗?这三十七年,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我抬起头,吻了吻他的下巴,然后伸出手,轻轻揉了揉他的裆部。冒顿的身体一僵,随即恼了,他停下马,伸手捏住我的脸,狠狠地捏了一下,直到我疼得眼泪直流,他才松开手,语气里满是威胁:“你这个小骚货,刚和好就敢招惹老子?等回了南地,老子定要好好治治你,让你知道谁是你的男人!”
我看着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夕阳的红光洒在我们身上,将草原染成了一片金色。我知道,这份经历过生死和背叛的感情,会比草原上的野草更坚韧,比残阳下的红光更浓烈。只要我们还在一起,就没有什么能打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