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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的编年史—前篇(故乡)

目光回转1987年,团场里悄然兴起了“下海潮”。兵团场部毕竟是农村,商贸不兴,生活困窘,很多有想法的家庭开始做了“下海”的准备。我的父母在这一年购买了位于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路东的一处宅院,用于开餐厅。

1988年8月底,父母决定让我在他们身边上学。于是,我这颗社会主义小螺丝钉被搬到了阜康市城关小学上三年级。

在这所学校里,我是另类。这是一所位于阜康市边缘的农村小学,每个年级都有三个班,所有的孩子们包括老师都是一腔新疆土语,只有我只会说普通话。班主任是一位可敬的女老师姓谢,非常严厉,但是对我却非常好,经常夸我普通话讲的好,让我不要学他们说话。

从我家到学校走土路有三公里的路程,如果走大路要绕近八公里。三年级上半学期,天暖时我要提前一小时出发,下雪结冰时舅舅骑自行车送我。记忆里我的时间都用在了赶路上,家庭作业总是写到凌晨两三点钟。

在这里,我交了同年不同班的两个好朋友,是我家的邻居,一个是家里开屠宰铺的男同学郝警纬,一个是家里开玻璃店的女同学苏红。我们一起上学放学,路上留下了我们的欢声笑语。

谢老师是一位语文老师,可能是喜欢我吧,每次上课提问都要让我回答问题,三年级开始学习成语,谢老师总是用新学的成语让我解释含义,好在我每次都能准确回答。

有一次,谢老师布置了一篇观察作文,要求详细描写植物,我家里只有妈妈种的一盆灯笼花,于是我写了一篇《倒挂紫金钟》,谢老师看后给了满分还在全年级传阅诵读。而后,阜康市十三所小学共同举办小学生作文大赛,学校就选了我去参赛,作文题目叫做《在上学的路上…》,我只好获得了第一名。

1989年下半学期我学会了跨骑二八自行车,也教会了苏红。在一次放学路过一片水塘学游泳时差点溺水,被郝警纬救起。

奶奶和爷爷吵架,姑父把奶奶送到了我身边,正是因为有着奶奶的点灯陪伴,每夜写作业到两三点的时候才没那么痛苦。

作文比赛给奖励了一只钢笔和一个笔记本,学校让我做了升旗手,奖励给了一个小队长的职务。在国家层面,我正式加入了少先队,成为了光荣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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