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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鹿港旧事

那晚,她几乎一夜无眠。

明明是短暂相聚,又期盼来日方长,怕尝过便再也戒不掉,却终日颠沛于市井的烟火中痴念翘首,这一刻开始,她彻底偏离她既定的轨道,看着另一个自己,远远离去。

周六早上得闲,罗美红约她到湾仔会面。

餐桌上有罗凤仪煮好的早餐,家雯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扫一眼低头吃饭的徐嘉倪,对她说,“歇一歇也无妨,没必要这么拼。”

“落下的总要补回来,放心啦,福伯待我好生照顾,除了点点餐倒倒水,茶餐厅的脏活累活都不必我做。”罗玉放下勺子,嚼着嘴里的咸蛋黄跑到睡房换衣服。

再出来时,欧凤仪已经站在走廊恭候多时,抓住机会便开始碎碎念,“阿雯讲的一点都没错,凡事都要讲求递进,柞沙成塔集腋成裘,一口食不出嗰肥仔——”

“阿嫲,你再讲我开工就要迟了!”罗玉推门出去,罗凤仪的话音还在头顶徜徉,人早都不见踪影。

转眼,罗玉搬回大夏湾已半月有余。

白天在彭湾森记赚闲散,收工再去念电大,简直比徐嘉雯还要拼,欧凤仪虽已年运花甲,却还未到老眼昏花的地步,徐嘉倪幡然悔悟,总会有缘由,若不是经历大风大浪,又怎会拿出洗心革面从头来过的勇气?因此,虽未喜形于色,心里却是明镜似的。

初冬的鹿港,伴着几分萧瑟和凄凉。

编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出去会罗美红,徐嘉雯乘坐有轨电车在怡和街站下车,纵横交错购物街,唯有轩尼诗道鳞次栉比的珠宝店最让本埠阔太钟情。

过交叉路口,远远便看到罗美红紫色旗袍加身,围一条金咖色价格不菲的翻毛皮草,仿若被遗忘在老旧时光里的露凝香,即使人尽中年,依然养眼醒目到令人移不开视线。

轩尼诗道分南北两条街,这是她第一次来南街,竟不知里面藏着一家装潢高级的琴行,“囡囡,你那把小提琴还是八岁那年阿公送你的吧?”

她点了点头。

仿佛又回到八岁之前,那个雕栏玉砌却毫无温度的家,善于猜忌的徐广晟,人格扭曲的郑玉芬,冷漠疏离的徐嘉豪,骄纵傲慢的徐嘉倪,除了阿公那张慈祥和蔼脸,满屋的牛鬼蛇神。

徐嘉雯试了试音色,最后选了一把古朴典雅的意大利手工琴,琴行这个时段客人不多,进进出出三五嗰,大都穿着考究的上流人士,罗美红不懂音律,又无文化,全程只顾点头微笑言听计从,付完帐便拉起徐嘉雯逃出生天。

吃完午餐,又被罗美红拽去逛百货公司。

二楼女装店,罗美红看中一条罗曼蒂妮黑白条纹削肩小礼服,再配一双裸粉蝴蝶扣高踭鞋,两千八百块,眼都不带眨一下,直接叫人包起来。

嘉雯看透不说破,不是她怠懒理会,而是她个性使然,尤记那个无家可归的夜,罗美红牵着她的手住进旺角一家破败不堪的旅店,那次,她哭了一整夜,然后第二日她当掉身上仅有的首饰,带她搬进了九龙城寨。

一叶蔽目,无心无肺,说的不就是罗美红。

“囡囡,我知道你心里怎样想,你认为阿妈挥霍无度,死性不改?”

“难道不是么?”

“离开徐家之时阿妈便想通了,嫁人不止要自己喜欢,更要被对方宠爱,阿妈嫁进陈宅五年,兢兢业业勤俭持家,你契爷也有良心,懂得疼阿妈,宠阿妈,阿妈才得意守得云开见月明,换来如今的好日子——”

“是啊!阿妈不仅人美心善,还生的一副好脾气,人家给你一耳光,不反抗就算了,恨不得伸另一半脸给人打,换作是我,眼珠都给她抠出来!”嘉雯表面看是在挖苦,实则却是替她鸣不平。

罗美红笑着揉揉她的头,“傻瓜!吃亏要吃到明面,刀子要藏在心里,想将一个人永永远远踩在脚下,要先将她捧得高高,放心,你阿妈的委屈不白受,总有一日,我双倍讨回来——”

“呵~我睇你无那本领。”

豪门阔太的间的勾心斗角,从古至今便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罗美红在徐家数十载,早已在徐家的激流暗涌中修炼出七十二般绝技,对付两个乡野村妇,又有何难?

虚张声势的于曼丽虽年轻貌美,终抵不过春闺寂寞,早早晚晚引火烧身自取灭亡,而笑里藏刀的廖晨君虽说做事比于曼丽沉稳老练,但她最致命的软肋就是有一个吃里扒外的家弟,陈伯康平生最恨二五仔,收拾她们姐弟也是旦夕之间的事。

如今她虽然看似卑微,实则却最为受宠,陈伯康已经将陈宅的账目交给她来打理,从家中大小事宜到一日三餐,支取用度都由她一人说了算,既然陈家的银行都攥在她手里,面子上受点委屈,又有谁会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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