璜山离西境不算远,可惜我身上有伤,赶路的速度不算快。
本来是不想带人的,独来独往习惯了,但何顺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就一定要跟着我去。
我俩连夜出城,天刚亮就在一个小驿站被邓鸢追上了。
我勒马,无奈:“你怎么不守着你哥哥?我这次去的地方不危险,不必跟着我。”
她扬扬手里的信封:“这郑伍肆是不是失心疯了?有信不早拿出来,知道你走了才让我送来,还嘱咐不到璜山见了要见的人别打开。”
啊,我都差不多忘了这事,郑伍肆一开始来是封敬轩安排的,我推测他要给我带个信,一直以为是口信,谁知倒是厚厚的一个信封。
不让拆,好吧,那就先不看,这邓鸢却是打发不回去了。
“你身上伤很重的,我得跟着啊,”她笑得眉眼弯弯,“何顺笨手笨脚给你换药我可不放心。”
何顺撇撇嘴没吭声,他可是见识过邓鸢在战场上那狠劲儿,她不仅杀人不眨眼,而且不能按常理揣度,惹她没什么好处。
就三人同行,我身体状态不允许日夜兼程地赶路,所以这天天擦黑的时候,我们住进了一个客栈。
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对我们反而安全,作为“反贼”,一般的盗匪我并不怕,锦衣卫受封敬轩授意也暂时不会动我,倒是地方的官兵可能得了上面命令搜捕我。
小客栈是个年轻人自己操持的,还有个年龄很小的小姑娘,不知是他妹妹还是女儿。
年轻的掌柜病殃殃的样子,只在我们拿出银子的时候精神了一下,慢慢悠悠地上了些吃食、一壶浑茶,就回了后面自己屋子里没再出来,屋里偶尔还传来两声咳嗽。
整个客栈只有两间客房,其中一间住了人,只好让邓鸢住在那小姑娘的房间,我和何顺住一间。
邓鸢晚上来换药,先点了一支香味浓烈的香,换完又把带血的纱布小心地烧了,洗出的血水吩咐何顺半夜倒到远些的地方,务必别让人看见。
何顺不解问我:“师父,这都干嘛啊?”
“点香是为了盖住血腥味,纱布血水也都不能让人发现,身上的药味和血腥味有特制香囊来掩盖。”我指一指隔壁,小声答道,“行走江湖务必不能让人看出你势弱,受伤的肥羊很容易引起别有用心之人的歹意,咱们一行人明眼人都能看出我是做主的,如果发现我受重伤可能会对咱们不利。”
邓鸢“嗤”地一声笑了,“你教他这个干什么?他都不是鱼龙的人,凭他叫你几声师父可不够。”
她过去仔细端详了何顺一番又说:“他不是做这行的料,而且人家家口齐全呢。——你爹是李堂吧,跟娘姓?”她这后半句话是对何顺说的。
何顺一下哽住了,大概没想到这事情竟会被外人知道。
我记得李堂并没娶妻,那何顺就是私生子了,我想了想,不记得在西边注意过哪个何姓的军户女子。
“不说那些,”我打断这尴尬,何顺脸都涨红了,看来挺在意这身份的事,“你们听,这是什么声音。”
从刚才开始,一直有一种细微的异响,我本来没注意到,可邓鸢噎了何顺两人尴尬安静这几息,这声音明显清晰起来,我本能地觉得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