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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太宗

正宫地位

汉族

辽朝建国前,汉族的居住范围除长城以南的中原地区外,还包括辽西以及西北的河西走廊、新疆等地,由于其庞大的人口规模、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发达的文化,汉族对于辽政权来说已成为仅次于契丹的支柱性民族,因此对汉族统治政策的重要性也就远超对奚、渤海等民族,是辽朝国内数一数二的大事。契丹贵族频繁发动对中原的战争,以掠夺人口和财富。天显九年(934年)十一月辛丑,围武州之阳城。壬寅,阳城降。癸卯,洼只城降,括所俘丁壮籍于军”,“天显十年(935年)十二月庚辰,如金瓶泺,遣拽剌化哥、窟鲁里、阿鲁扫姑等捉生敌境” [67] ,“向者有汉地诸色人员随契丹北,未能归还,去国离乡,益加悯念,其本人骨肉仰所在存恤,倍加安抚。 [83] ”

自幽云十六州成为稳定的辽朝领土后,汉人数量一下子大大增加,加之该地原有的州县建制还在,为巩固其统治,导致了对汉族法律地位的第一次确认,伴随北南面官制的确立,在对汉族的管理中援引中原法律,而不再是依契丹之俗随意处置。但是,对契丹族的管理仍与汉族不同,“契丹及汉人相殴致死,其法轻重不均” [84] ,“蕃氏殴汉人死者,偿以牛马,汉人则斩之,仍以其亲属为奴婢” [85] ,用传统的草原习惯法去治理契丹族,而在统治汉族和渤海族的时候,则借鉴中原王朝已经成熟的法律行事,“蕃(法)不治汉,汉(法)不治蕃,蕃汉不同治”。从中可以看出,尽管汉族的法律地位比从前有了提高,得以用“汉制”来对待,但地位仍然低于契丹人,即刑罚“轻重不均” [86] 。

外交

对高丽

渤海灭亡后,高丽一改先时支持辽朝征伐渤海的态度,反而做与渤海遗民同仇敌忾之态。面对高丽对待辽朝态度如此巨大的转变,辽太宗不可能毫无察觉,但既然双方并未宣布断绝往来,高丽亦未尝公然发难,辽太宗便对高丽诸多动作故作不知,依旧时常遣使入高丽以示友好。天显十二年(937年),“九月辛未,遣使高丽、铁骊”。 [67] 在这次遣使之前,铁骊于太宗朝仅有两次朝贡。会同元年(938年)冬,后晋遣使为太后及辽太宗上尊号并以“燕云十六州”图籍来献。次年正月,辽朝“以受晋册,遣使报南唐、高丽。” [60]

会同五年(942年)六月,后晋高祖去世,石重贵继位,一改以往事辽态度,称孙不称臣,辽太宗始有南伐之意。为顺利攻晋,辽太宗特遣使高丽。其意一在试探,盖因高丽曾欲联晋攻辽,故遣使探听二者是否仍有联合之意;其二在安抚,“遗橐驼五十匹”,因高丽与后晋素来交好,高丽事后晋甚恭,辽欲南下攻晋,须提防高丽于东方声援后晋,于辽东造衅。然而高丽的反应则出乎意料地激烈,将橐驼饿死,使者流放,辽丽之间的交聘关系至此亦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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