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有客人,也有员工。
想说心里话,是没有机会了。
杨羡闻言神色一喜,他就知道娘子是站在他这边的,那陆十郎,看着就晦气,赶紧滚出去才好。
然而陆华心里却一沉,有些不高兴,他本等着进去说话呢,在别人面前,还能说什么体己话,她是在帮杨羡找回脸面吗。
不方便?
明明很方便!
虽然他母亲死了他也很伤心,但这不意味着他晦气,守孝归守孝,其他的事怎么就不能做了!
八哥死了二房照样做生意。
还有七哥,母亲死了又不耽误他谈合作,与老婆同房。
他知道七哥和七嫂虽然分开住了,但两人晚上依然恩爱行欢,好不快活。
还有他哥,安心读书去了。
守孝,那都是冠冕堂皇的,装一装就行。
等会……装?
没错,是要装。
陆华笑了:“这是自然的。”
来日方长,他又不缺这点时间,距离这样近,他想来几次都可以。
……
陆华每天都会来。
每次来,都买东西。
他是客人,杨羡也不好甩脸子把他赶走,一开始还会对他冷嘲热讽,后来觉得对方皮太厚,也懒得说了。
毕竟他又不是每天都能遇到冷情。
她都雇人解放双手了,当然不会时时刻刻在店里,反而在自己房里消磨时间更多。
看书也好,宣淫也罢,又或者是制香……反正冷情有事做,她没兴趣去应付陆华。
如果对方只是想要持之以恒,用正规方式来打动她的话,那是没有结果的,反而他会被议论,毕竟是在守孝期间,他的行为虽然合理,但其中意义很好品味。
不过,爱男的世界,名声而已,十郎就是声名狼藉,他一没有摸到陆家权力,二没有触犯法律,三他没有那么大影响力,做茶余饭后的笑谈都不够格,嘀咕两句,也就没人在意了。
反正他自己是不在意的。
冷情也不在意。
没触犯法律,不管怎么叽歪都没用。
毕竟宋法只是规定严,实际很有弹性,有漏洞可以钻,也能酌情处理。
只是对男人更友好,对女人就不一定了。
所以表面触犯法律的事,冷情都不干。
名声不好就不好呗,又不会少两坨肉,更不会让她没饭吃。
显然陆华也是这样想的。
他不大张旗鼓,被一些活不如意,没事找事的人告到皇帝面前,就没事。
但是他觉得,他确实应该转变策略了。
都二十多天了,见到她的次数用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还有杨羡,这段时间貌似出现的次数也少了。
到底是从商的大富人,不可能天天在这里守着,不过杨羡没和她成亲,那肯定就是还没求到,这很好。
他要找个时间从墙上翻过去。
名正言顺进不去里边。
真是烦恼。
想催舒痕胶,也不能日日都催。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心,疤痕已经很淡了。
好东西,就是可惜,不知道配方,做不出来,只能在这买。
无所谓,那花的钱他还没打算夺回来。
他现在只想娶媳妇。
她对他的态度还是守礼且疏离的,没有相处,怎么促进感情呢,如果不是真的得不到,他也不想做伤害人的事情呢。
得想个法子,让他们单独相处,增进感情。
于是在一个灯火通明的夜晚,陆华从另一条街深入小巷,在确定自己的目标无误之后,爬上了墙头,并翻了进去。
像这样的大宅,工人砌出的墙面会比普通的房屋更高,陆华记得这房院的墙有一丈两尺高(三点六米),要是不费点功夫,轻易也是翻不进来的。
——他是踩在下人的肩膀上翻的。
虽然书院里也教骑射,但他又不是正经武官出身,也就会点三脚猫功夫,锻炼一下,在身材和体力上不像他哥那样软绵绵的而已。
也就这样了,太高的他也翻不过去,要人帮忙。
索性天色暗淡,角落隐蔽,除了家中仆人,没人看到他做小偷的样子。
也幸好他找了一块有树的地方,在墙顶上跳过去能缓冲,不然摔下去很痛的。
但是……
瓦片撞到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是陆华刚才在跳的时候,脚底蹭到了瓦片,他没注意,那些东西就砸在地上了。
不好!
陆华左看右看,猫着腰往长廊上跑。
“什么声音呀!”
宅子里有下人,瓦片碎裂的声音传进丫鬟的耳朵里,她们都被引了过去。
陆华轻手轻脚地从背后掠过她们,往楼上去。
这里是他陆家的宅院,虽说因为装修和改造,变得有些不一样,但也不至于全换,陆华能根据旧宅院的信息判断位置。
他记得这座宅院的主卧在楼上,她应该也会在那。
宅子里的下人不是很多,他一路上没遇到生人。
陆华想的也没错,冷情确实喜欢居高临下的感觉,所以住在二楼。
但她并不在房间里,她在楼下。
制香的房间在一层。
楼上的房间有一间是亮的,陆华悄咪咪地走到门外,小心翼翼地把纸捅破,偷看。
发现里面确实有人。
那个人一身红衣,头戴玉冠……嗯?
陆华定睛一看,竟然是杨羡!
他震惊了!
杨羡怎么会在这里?
看对方的样子,似乎是在写什么东西。
还有一个小厮安静地站在他旁边。
这架势,明显是杨羡的房间啊!
怎么……
陆华转念一想,杨羡到底是群芳斋的小二,如今方娘子换了住所,房间很多,除了他,其他的下人也在宅子里住,方便伺候主子,在这里看到杨羡也不奇怪。
但是……
待遇也太好了点吧。
他记得二楼的房间布置比一楼更好,采光通风等也占优,怎么会分给杨羡住?
难道杨羡是付费做工?
这也正常,整个京城没人相信一个富人去干活不享受是纯粹为了赚钱的。
所以花钱买个房间,以便近水楼台也正常。
可是……
那也不应该是二楼啊!
陆华皱着眉头,几番思索仍然想不明白。
他是不认为杨羡倾慕冷情,冷情就会答应的,如果答应了,杨羡又何必继续在群芳斋里打工呢,成婚毫无问题。
杨家又没人死,不需要杨羡守丧,而且他们也没有来往,杨羡自己有钱,若是两情相悦,肯定就光明正大在一起了。
但是杨羡现在还在做工。
那她一定没答应。
所以……这么好的位置,凭什么会给杨羡?她就这么相信对方不会图谋不轨吗?这么放心?
想不明白,陆华干脆离开了这个地方,在楼梯口的时候,许是踩得力道有点重,木板竟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吓得他差点摔下去:“啊——”
他小小地惊叫了一声,扒住扶手,惊魂未定。
还好,杨羡专注看账本,千胜专注盯地面摸鱼,都没有听见,更没有留意影子,不然他们就会发现,门上的纸需要换了。
陆华深呼吸缓和心跳,慢慢往下走。
他感觉自己今天可能达不到单独相处的目的了。
连她人在哪里都找不到。
可是没办法呀,除了潜入,他孝期在身,表现的太放肆张扬,不符合他羞涩乖巧的人设啊,去群芳斋是他爱的执着,但遇不上她,他就是想强硬都没有用啊。
他也想拿捏个度,可惜,想做点事也得见面呀。
只能做出翻墙的举动,采取极端措施了。
——在陆华的袖子里,有一瓶迷药。
他做事向来果决,一击即中。
那些哥哥都是被他一次性弄死的,没有第二次。
快一个月了,冷情对他的态度冷淡,一副拒绝姿态。
这样下去,怎么可能会有进展呢。
他想要培养感情,也需要相处呢。
陆华来这里,当然不是只单纯要跟冷情说话,如果她是一直保持排斥疏远的状态,那对他翻墙擅闯的举动,只会更加讨厌,若是闹起来,好污了名声,他在她心中,品行会变差。
可是他品行好,她也看不见啊。
品行在她眼里一点儿用都没有。
难不成真的要等三年啊,黄花菜都凉了!
他才不等那么久。
所以,还是做坏事快一点。
他原本是想着,等他找到她,把她给迷晕,然后做一下亲密的事情,这样,碍于名声,他和他哥就能娶到媳妇了。
但是他又变了主意。
从未踏入过的新世界,他一点兴趣也没有。
女色,太容易引起身体问题了。
会让哥哥感觉到。
但他喜欢的,他一定要得到!
动手剥皮,最好。
他今日穿的衣袍,是寻常布衣。
没有过于隐蔽,也没有过于张扬。
面巾已经被他戴在脸上了。
如果被发现了,他就说他爱慕她,但是她一直不理,才想着溜进来看看,是不是宅子里藏了秘密。
怀疑她和杨羡,也不奇怪吧。
如果没被发现,那这身布衣也好烧光灭迹。
至于喜欢的人,天底下女子那么多,就算娶个不喜欢的也无所谓。
衣服他让下人随便找人买的,很普通的一件,汴京成衣店那么多,店里接待的客人也多,谁会查到他头上?
——其实他可以不用自己来的,雇佣一个会武功的杀手,更好。
但他第一次尝试,有点兴奋,还感觉刺激。
就自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