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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爱情

春光暮

这回的客人是一对夫夫,模样都很俊朗。

清冷些的那个稍高男人叫凌睿,是个外科医生;另一个有些瘦小,名字叫王越,他的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像朵羞怯的小雏菊。

“去年合法后我们就结婚了。”凌睿同我坐在屋子里喝着普洱,却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玻璃落地窗外摘花的小越——小越很喜欢这满山的栀子花,经过我同意后,他开心地说要给我们一人编一个花环。

“真好。”我衷心地祝福他们,一对终成眷属的有情人。

“我们终于不再被视为异类了。”他看向小越的眼神越发温柔,随后视线转向头顶湛蓝的天空,声音豁达了起来:“活在阳光下。”

远处的小越站起身,满心欢喜地捧着花向我们跑来,坐到凌睿身边,两只手熟练地编弄那堆白色小花,我能明显地看到他的指腹处布满了厚茧。

不一会儿,两个洁白精致的栀子花环就成型了,幽幽的气味飘散在空中,整个屋子弥漫着浓郁的花香.“赵老板,给你.”他小心翼翼地递给我,然后转过身亲自把另一个花环戴在凌睿头上。

一个高冷严肃的医生顿时变得娇俏起来,小越在他身边兴灾乐祸地哈哈大笑,连我也被他那个反差样逗得想笑。

我摸了摸那个花环,白绿相间,编得很漂亮:

“小越,你的手可真巧。”

他一下子噤了声,脸熟了:“没,没,以前我跟我妈学的。这个能赚钱。”

凌睿什么也没说,只把头上的花环摘下,然后轻轻地给他戴上,白皙的手抚上了爱人粗糙的手。

他们使我想起五年前,第一次遇见的那对客人。

是两个消防员,其中一个因为一次救援被困在火中,救出来后发现左腿已经受了严重的伤,医生说这辈子他都不可能再参与高强度的工作了。于是另一个请了假,带他外出散心,住到我这儿。

他们是我遇见的第一对同性恋人,也让我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有我爱上了世俗不允许的人。

“小志当时被火围住,火光把他的脸照得太亮了,亮到我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他脸上满是混着血的灰。他用尽全身力气叫我们快走,不要管他,”霍言跟我谈起时语调很轻,我却真切地感受到了他平下掩饰的痛苦,那像是回到了他最不堪回首的那一晚,“我身为队长,可却救不了他。”

眼睁睁看着爱人被伤害自己却无能为力,这简直是对自己的凌迟。

“幸好,后来小志被赶到的救援队救出来了。腿嘛,咱慢慢治,终有一天会好的。人没事,能在我身边陪着我,我就满足了。”

临走前霍言问我周围有什么饭店鸡腿做的好。

他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刷手机笑得正开心的郑志,那人一脸没心没肺,似乎只要有霍言在就什么也不在乎。

他不好意思地对我说:“小志他最爱吃了。”

一瞬间,竟生出了几分羡慕。

爱情只是爱欲吗?

不,不是。它真挚,美丽,纯粹,动人。它是两人相知相伴相念,想心之所行身之所行。它能超越一切,甚至交付生命。

彼此守望相助。

可惜当年还没合法,不知道他们现在是否已经修成了正果;小志的腿伤完全没有。

凌医生自然地牵住了他爱人的手,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银白色的戒指在光的照耀下闪烁,璀璨夺目。

“赵老板,这几天多谢了。”小越不再像来时般害羞,大大方方地朝我挥手。

我也朝他挥了挥:“拜拜。”一朵生长在沼泽边的小雏菊仍然努力绽放。

凌睿侧身向他看了看,手握得更紧,回头向我告别道:“那再见了,赵絮。”

两人并肩推开民宿的玻璃门,漫步在和煦的阳光下,身影交错斑驳,牵着对方的手渐渐远去,不曾分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低头看向自己的右手,指节处赫然带着一杖金铜色的戒指。看上去好多年了,色泽开始变得黯淡,不再耀眼。

这是他在罗马亲手给我戴上的。

“阿衡,回去后我就跟父母坦白,无论如何,我都要跟你结婚。”那人逆着光,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变得模糊,身后的喷泉变幻出各种美伦美奂的样子,阳光经过撒出的水珠散射后在空中映出彩虹。

他是一位下凡的天神,唯一能救我的神 。

愣了一会儿,我还是移了眼,抬头望向远处的山。

层林尽翠,宁静幽远,没有世间烟火的纷纷扰扰,不必活在人们的眼色中,就一个人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由生活,这也挺好。

偌大的屋子里又变得只剩我一个人,里面的光线昏暗了些,空空荡荡,连风也不曾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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